四海人才尊一老,桑榆暮景霞滿天。2010年開始,全國老齡委將重陽節(jié)所在的月份命名為敬老月,以集中增強全社會對老年人群體的關愛。對于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qū)人民法院而言,他們的愛老敬老護老意識,深深根植于三千多個老年維權審判案例之中。

 

今年,是北塘法院設立保護老年人權益合議庭的第18個年頭。日前,北塘法院對該院近三年審理的303個涉老案件進行梳理,發(fā)現(xiàn)涉老案件呈現(xiàn)出幾大新特征:一是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施行后,精神贍養(yǎng)類訴訟增多;二是涉老案件背后隱藏著復雜家庭紛爭,法官要想真正化解癥結面臨更大挑戰(zhàn);三是老年人戶外活動頻頻,公共場所老年人意外傷害案件增多;四是老年人勇于追求晚年生活幸福,但“黃昏戀”帶來的可能是“黃昏怨”。本文分別選取四類案例,分析涉老案件的新變化。

 

“常回家看看”成為新訴求

 

案例:201371,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該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即“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

 

當天,無錫市北塘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全國首起“常回家看看”精神贍養(yǎng)案。77歲老太儲某到北塘法院起訴,要求其女兒女婿履行物質和精神兩方面的贍養(yǎng)義務,定期及在傳統(tǒng)節(jié)假日至其住所予以看望、問候。北塘法院當天對這起贍養(yǎng)案進行公開判決,支持了儲某要求女兒經常看望問候的訴請,這被媒體稱為“常回家看看”第一案,全國百余家媒體進行報道,引發(fā)了全社會對老年人權益保護的熱議。

 

一年多過去了,儲老太過得怎么樣?女兒女婿有沒有去看望她?這些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近日,北塘法院法官上門回訪儲老太。儲老太精神還不錯,臉上比一年前多了很多笑容。她表示,案件判決后女兒女婿不時前來看望她,盡管沒有嚴格按照法院判決里規(guī)定的日期和次數(shù),但是還是做到了“常回家看看”。端午節(jié)女婿拿來了粽子咸鴨蛋。今年2月生病住院時,女兒女婿也到醫(yī)院看望照顧她。

 

法官有話說:儲老太是首位適用新法得以支持精神贍養(yǎng)訴求的老人,成為其他老人效仿的對象。2013年底,又有一位老人到北塘法院訴請子女“常回家看看”,令人感傷的是,法院剛立案不久,這位老人就去世了,也不知道他臨終前是否如愿見到了子女。

 

北塘法院第一案的判決具有很強的樣本意義和示范作用,據不完全統(tǒng)計,首案判決后一年來,全國各大媒體上陸續(xù)報道了類似支持老人精神贍養(yǎng)訴請的9起判決,宣城、紹興、上海、呼倫貝爾、北京、杭州、佛山、株洲、鄭州等地法院,均參考北塘法院首案判決對老人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的訴請予以支持。

 

新法施行后,法官判決支持此類精神贍養(yǎng)的訴求就有了法律依據,這能更好地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在全社會倡議青少年要重拾孝悌之義,營造愛老護老的社會風尚。

 

復雜家事糾紛化解需法官“慧眼”

 

案例:820,北塘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健康權糾紛。這個案件案情非常簡單,劉某被人毆打致傷,他將對方告上法庭,索賠醫(yī)藥費、營養(yǎng)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4400多元。然而,原被告雙方的身份卻有點特殊:原告是被告的老丈人。

 

法院開庭審理的當天,看見女婿沒來法院,而是女兒代替女婿一聲不吭徑直坐上了被告席,原告劉某當即情緒激動起來:“我要告的是我的女婿,他打傷了我,為什么不是他坐在被告席上?!”他聲稱和女兒對簿公堂,這是“肉對肉”,劉某堅持不坐上原告席,他的代理律師代替他參加了庭審。

 

法官發(fā)現(xiàn),女兒入場沒有與自己的父母打招呼,也根本沒有正眼看一眼自己的父母,她準備了長長的答辯詞,從父親干涉她的求學擇校戀愛婚姻開始談起,再談到懷孕生女直至發(fā)生爭執(zhí)的前因后果,詳細“控訴”了自己父母的“蠻不講理”,總之女兒就是堅定地認為錯在父母,她堅決站在丈夫一邊。

 

庭審法官沒有打斷女兒的敘述,長達三個小時的庭審中,他根據女兒的講述將雙方之間的矛盾癥結抽絲剝繭,最后發(fā)現(xiàn),父親確實干涉女兒比較多,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在于老人有強烈的傳統(tǒng)思想,認為自己膝下只有兩個女兒,便產生了堅持要外孫女跟自己姓的想法,最終引發(fā)紛爭。

 

法官有話說:北塘法院自1996年成立保護老年人權益合議庭以來,合議庭共審理涉老案件3000多件,涉及贍養(yǎng)、婚姻、繼承、房屋權屬等各類糾紛。處理了太多涉老家事糾紛,老年合議庭法官逐漸養(yǎng)成了敏銳的觀察力,成為具備慧眼的“福爾摩斯”。

 

每一起涉老紛爭,講起來都像是一個故事,但在該院老年合議庭長高鑫看來,每一個故事的背后,都是一個“事故”,而且這些“事故”越來越不像表面看起來那么簡單,背后隱藏著復雜隱情,法官只有從這些霧里看花的紛亂矛盾中梳理出癥結,才有可能真正案結事了。

 

傾聽,是老年合議庭法官審理案件的重要法寶。讓當事人盡情地傾訴,就能更好地摸到解決矛盾的命門。法官從多年的法官調查和調解經驗中發(fā)現(xiàn),老人往往都會跟法官表示,自己根本不缺房也不缺錢,就是被子女的做法傷了心。他們往往想通過打官司“宣泄”一下對子女的不滿,但同時私底下又向法官表示,如果孩子可以退讓一步,或者主動表示今后多關心父母,自己完全可以撤訴不告。 

 

戶外“樂活”屢遭“禍”

 

案例:65歲周阿姨是個熱愛大自然的活力大媽,她經常一個人到無錫市中心的錫惠公園爬山、看風景。518,她又一次到公園游玩,快到中午11時許,她一個人剛走出公園大門,就遠遠看見公園門口附近的繡球花開得十分漂亮,花兒吸引了她,周阿姨改變了平常的行動路線,她沿著公園小溪一路朝前走,邊走邊賞花。

 

剛走了不到兩百米,她被絆倒摔了一跤,等她爬起來才發(fā)現(xiàn)自己坐在路中間的一張鐵絲網上,當時臉上一點感覺都沒有,但有黏糊的液體流了下來。周阿姨用自己隨身帶的擦汗巾一抹,看見全是鮮血。兩個工作人員趕過來讓周阿姨按住毛巾不要動,并幫周阿姨撥打了120

 

經醫(yī)院診斷,周阿姨開放性鼻外傷、上唇裂傷,醫(yī)院對其縫合了四五十針。事后,她將錫惠公園管理處起訴至北塘法院,要求其承擔全部責任,賠償醫(yī)療費5700余元,日后所需的整容費用待以后再另行主張。

 

案發(fā)現(xiàn)場沒有監(jiān)控視頻。公園方承認,當時公園正在進行開墻透綠工程,即將安裝的鐵絲網平放在地面。但公園方認為是周阿姨自己疏于觀察才導致受傷,周阿姨則認為是公園疏于管理將鐵絲網放置人行道上沒有提醒標識才釀禍。庭審法官到案發(fā)現(xiàn)場勘驗后認定,事發(fā)地點仍屬公園管理范疇,公園有管理義務,但周阿姨疏于觀察也有過錯,故認定各自擔責50%

 

法官有話說:這類案件并不少見,北塘法院還審理過一起從惠山森林公園的石橋上不小心跌落受傷的索賠案件。隨著社會經濟水平的大幅度提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也越來越豐富多彩,很多老年人都熱衷于到戶外進行鍛煉、游玩,這個過程中發(fā)生了不少意外事故。

 

但戶外活動并不需要因噎廢食。錫惠公園是無錫老年人晨練最集中的一個城中公園,北塘法院法官在這里調查發(fā)現(xiàn),每天在這里鍛煉的數(shù)萬老年人,尤其是參與了各種社團活動的老年人,最“樂活”。

 

法官提倡子女引導和鼓勵父母拓展交際圈,報名參加攝影、旅游、歌唱、舞蹈等社團活動,減少在情感上對子女的依附,增加晚年生活的幸福度。不過法官建議老年人在戶外活動中要保護好自己,尤其是平常很少走的野外小徑,更要仔細觀察,量力而行。

 

“黃昏戀”根基淺易成“黃昏怨”

 

案例:1996年,54歲的林軍和同歲的湯梅英相識結婚。兩人都是再婚,婚后很快就因瑣事產生了矛盾。兩人頻頻發(fā)生激烈爭吵,幾年后,湯梅英就搬去了娘家。近日,林軍向北塘法院請求離婚。

 

關于矛盾產生的原因,兩人在庭上互相指責,林軍說湯梅英一吵架就喝酒和離家出走,還和單位同事存在不正當關系,經常發(fā)曖昧短信,湯梅英說林軍與前妻聯(lián)系密切,甚至住在前妻家。

 

一番指責后,雙方都表示同意離婚,但在清點財產時,兩人又吵了起來。由于雙方婚后沒有共同購置房產,存款也不多,因此,共有財產也就是家里的家電和家具。林軍說那臺冰箱是自己買的,湯梅英則表示,冰箱和空調都是自己買的,自己要搬走。好不容易分好家電,兩人又因為一臺舊的微波爐爭了起來。最后,在法院的調解下,兩個人離婚收場。

 

法官有話說:老年人鬧上法庭要離婚,這種婚姻多半是再婚夫妻,感情基礎薄弱,離婚時不談感情,不談子女,多為日常開支等經濟問題進行糾纏。

 

不少老年人生活寂寞,渴望有人作伴及互相照料,他們對晚年再婚生活充滿憧憬,他們追求幸福的行為理應得到祝福。但現(xiàn)實是他們在尋找再婚對象時大多缺乏慎重考慮。隨著年齡的增長,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都發(fā)生變化,自理能力降低,之前的生活習慣也難以更改,對再婚后的不習慣也難以容忍,容易引發(fā)再婚后離婚的現(xiàn)象。

 

法官建議,老年人對再婚要更加慎重,端正再婚目的,并且在婚后要給另一半信任和寬容。財產方面,再婚前最好約定好財產歸屬方案,防止日后因離婚、繼承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