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解決執行難問題,努力加大對誠信行為的保護力度和對失信行為的懲罰力度,今年以來,睢寧法院與該縣征信辦加強聯動,聯合制定了失信被執行人“黃、灰、黑”名單制度,在法院網、誠信睢寧網、中國睢寧門戶網站和全縣401個行政村設立的“農村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以及手機客戶端上實時發布,人民群眾隨時隨地即可點擊查詢失信被執行人的情況。贏得了各界群眾的廣泛關注和一致贊許,震懾了其他被執行人,對引導誠實信用的社會風尚、實現執行工作良性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失信被執行人“黃、灰、黑”名單是指根據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輕重程度分別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黃、灰、黑”三級名單。執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納入“黃名單”,未按照法院《執行通知書》規定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將被納入“灰名單”,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納入“黑名單”: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該三級名單,依據不同的等級公布不同的具體信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電子廣告屏、公告欄或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公布,并采取相應的懲戒措施。

 

截至目前,睢寧法院已有260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灰”名單,120名被執行人納入“黑”名單,向社會公開公布“灰”名單4批,“黑”名單3批,在失信被執行人“黃、灰、黑”名單的震懾下,已有36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執結案件29件,追回執行款231萬元,有效地提高了執行工作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