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丁國鋒)國內正式進入司法審判程序的利用抗震救災實施網絡捐款詐騙案,710在江蘇省宣判。雖然被告人的詐騙捐款行為沒有得逞,但審理該案的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認為以救災名義騙取捐款的行為屬情節嚴重,一審對被告人楊麗濤判處了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518,汶川發生大地震不久,深圳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楊麗濤即在位于深圳市龍崗區的暫住處,利用昆山市紅十字會網站源代碼漏洞,非法獲取了管理員賬號的用戶名和密碼及網站管理后臺地址,并上傳了木馬程序,篡改網站上內容,發布了虛假的為四川汶川地震捐款消息。他還將其本人篡改過的包含虛假募捐賬戶為四川汶川地震捐款的消息鏈接至昆山市紅十字會網站上,并非法刪除了后臺管理應用程序和數據庫,致使網站管理員無法正常管理網站被迫關閉達27小時。警方接到報案后,通過技術手段很快掌握了被告人具體情況,并于521赴深圳將被告人抓獲。案發前,由被告人控制的賬號沒有募捐款項匯入。

蘇州市公安局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在鑒定中,對被告人楊麗濤使用的臺式電腦硬盤進行了電子證物檢查,發現了用于攻擊網站的SQL工具軟件和昆山市紅十字會網站服務器上被植入的木馬程序。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麗濤為騙取社會捐款,利用計算機非法進入昆山市紅十字會網站,并將昆山市紅十字會的募捐賬戶修改為其本人控制的銀行賬戶,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雖然未得逞,但以救災名義騙取捐款,屬情節嚴重,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2008-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