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省法院案件受理數首次突破70萬件!”在昨天結束的全省中級法院院長會議上,省法院院長公丕祥透露:“今年上半年又較去年同期大幅增長,1?5月,全省法院受理各類案件405729件,審執結272523件,比去年同期分別增長31.85%40.69%。其中,基層法院受理各類案件362405件,同比增長34.16%。”

“周末我必定要去法院,去干嗎?強制一些法官回家休息。”昆山法院院長周健生向記者坦言,“這幾年,昆山法院每年案件總數以50%的速度遞增,而法官沒增加,去年平均每個法官要辦200個案件,而今年上半年,辦案最多的法官已經審理了200多件案件。”靖江法院園區法庭法官陳燕萍告訴記者,“從前年起,她每年要辦300件案件,最多一天開過3個庭,而這個工作量,在她所在的法院不是最多的。案子都有審限的要求,這使得基層法院的法官生活日趨‘陀螺’化。”

  除了案件數量急劇增加,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股東權糾紛、保險合同糾紛、知識產權糾紛等案件適用法律新、涉及面廣、矛盾易激化,這些都給全省法院工作增加了更大的壓力。

  省法院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案件數量大幅增長、難度增大的同時,由于多種因素的制約,審判力量沒有相應增加,有的地方由于法官待遇偏低、工作壓力大,法官流失、法官斷層的現象較為嚴重,特別是隨著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的實施和民事一審案件級別管轄標準的調整,90%以上的民事一審案件到了基層,基層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已經成為制約全省法院工作發展的“瓶頸”。

  一方面是案多人少的壓力劇增,一方面是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以及人民群眾對法院提高司法能力的新要求新期待,如何積極應對?公丕祥院長向記者披露了我省法院正在醞釀的一系列制度性對策。

  首先考慮嚴把基層法院進人關,確保把有限的政法專項編制用于充實法官隊伍。爭取增加司法輔助人員,為法官配備一定數量的助理,確保書記員數量滿足審判工作需要,探索建立“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的辦案模式。堅持以審判工作為中心,合理確定審判業務部門人員與綜合管理部門人員的配備比例。在綜合管理部門工作的政治素質較高、具有豐富社會閱歷并學習過法律知識的軍隊轉業干部,可充實到法官助理工作崗位。其次,醞釀建立南北地區基層法院掛鉤共建制度,審判任務相對較輕的法院要抽調人員,幫助人案矛盾突出的法院緩解審判工作壓力。再次,進一步完善審判工作機制,強化立案、審判、執行工作之間的協調配合,推行繁簡分流機制,擴大簡易程序和速裁審理機制的運用。加大科技投入,基層法院法律關系不復雜的案件,可分類制作庭審模塊和法律文書模板,以加快案件審理節奏和法律文書制作速度。

  一方面從流程和人員配置上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一方面則從建立和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法院業績考評制度、強化各級監督問責機制上,確保審判質量不因案件數量劇增而“縮水”。

  74,《全省法院審判績效綜合考評辦法(試行)》在全省法院正式施行。這一《辦法》旨在統一全省法院、各審判業務部門和法官審判績效的考評標準的舉措,進一步促進全省法院審判質量效率和法官素質的全面提升。考評辦法中,考慮到地區之間經濟發展、人案矛盾等方面的差異,規定中級法院考評基層法院及其各審判業務部門時,可根據本地區工作實際,適當增加考評指標或調整指標權重。各級法院考評本院法官時,可從考評審判業務部門的指標中,確定有關指標用于考評法官個人。

  此次會議明確,法院將進一步健全完善上下級法院領導班子之間的層級負責制度,完善定案把關機制,確保法官辦理案件不出問題。任何一個方面出現問題,院長、庭長都要承擔相應責任。下級法院領導班子出了問題,如果確屬上級法院協管不力的,上級法院的有關領導要承擔責任;如果所在轄區的幾個下級法院領導班子接連出現影響較大的違法違紀問題,上級法院又未能正確履行協管責任的,上級法院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有關人士指出,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除法院自身努力外,也需要全社會在政策、人員、資金等方面給予理解和支持。(本報記者沈崢嶸)

 

    (2008-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