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京723 7月22,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與江蘇省軍區政治部聯合召開涉軍維權工作座談會,筆者在此次會議上獲悉,2008年以來,在全省法院審結的733件涉軍維權民事案件中,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的有429件,調解撤訴率幾近60%。

 

  涉軍維權案件的審判直接影響到涉案官兵及其家屬的切身利益,影響到軍地關系和軍心穩定。目前,全省法院受理的涉軍維權案件大部分屬于財產、婚姻類民事糾紛,事實比較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比較明確,具有較好的調解基礎。

 

  2008年以來,在審理涉軍維權案件中,全省法院始終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按照“全程、全員、全面”的工作要求,將調解工作貫穿于涉軍維權案件審判工作的始終。各級法院建立完善涉軍維權案件訴調對接工作機制,通過部隊領導和政治機關有針對性地做好涉案官兵的思想工作,促使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對于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涉軍維權案件,各級法院加強與地方黨委、政府和軍分區(警備區)、武裝部以及軍人所在部隊政治部門的溝通,充分發揮政治、組織等方面的優勢,有效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盡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