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律師關系一直司法界的熱門話題。江蘇省揚州中級法院、司法局在規范法官、律師相互關系的同時,共同打造化解社會矛盾的職業共同體。去年6月,揚州中院與市司法局會商制定了《關于建立律師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律師在訴訟中的作用,共同推進社會矛盾糾紛的化解,一年來,揚州兩級法院律師參與案件中調解撤訴率達74%,達到八千余件。

 

手拉手  營造優質調解環境

 

相比法官而言,律師更清楚當事人的利益訴求是什么,充分尊重律師意見,發揮律師的這一優勢往往使得調解效果事半功倍。

 

“感謝法官的盡心調解,也感謝袁律師提出的切實可行的賠償方案。”提起那場因醫療事故產生的官司,陳某充滿感激。

 

2010年,產婦陳某選擇了市區某醫院作為接生醫院。產前,該醫院醫生對陳某說小孩可以順產,陳某聽從了醫生的建議。然在分娩過程中,陳某出現了難產的現象,陳某要求醫生剖腹產,但接生醫生并沒有理睬,最后在陳某再次要求下,醫生才對其進行剖腹產,取出一名男嬰。但手術導致陳某子宮破裂。而剖腹產降生的男嬰當時就呼吸困難,心跳衰弱,腦袋前額部分呈半環形凹陷。經搶救,小孩并未死亡,但體質較差,經常生病,陳某及其家人就抱著剛出生不久的小男孩四處求醫,經多家醫院診斷為腦癱。陳某夫婦多次到醫院交涉,但沒有結果,于是向法院起訴,申請賠償。

 

某律師事務所袁春明律師代理了本案,袁律師根據陳某的陳述和法律規定,向陳某解釋了醫療事故鑒定,司法鑒定等相關法律問題,根據其提供的材料起草了民事訴狀。

 

“當事她擔心醫療事故鑒定、司法鑒定、訴訟等程序牽涉太多精力,我就覺得她通過非訴訟調解方式達成協議可能更加合適。”袁律師于是向陳某提出了建議,并在邗江區法院承辦法官的指導下,根據陳某提交的證據材料計算出賠償金數額,擬定了賠償方案。

 

賠償方案充分考慮了當事雙方的利益訴求,得到了醫院方、陳某夫婦的認可,并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雙方都對此事的處理結果感到滿意。

 

揚州中院堅持在庭前充分了解律師對案件處理的意見和建議,在庭審中有力保證律師發表意見的完整和充分,在庭后主動邀請律師參與案件的釋明和調解。對律師提出的化解矛盾糾紛的意見和建議均作為合議庭、審判長聯席會討論的重點,從而在實體上給予律師充分的尊重和支持。據不完全統計,律師的實體案件處理的建議被法官采信率達63%以上。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是法院與律師的共同愿望,法院要為律師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提供一切可能的方便條件。”該院時永才院長說,“為了讓律師更好的參與化解涉訴矛盾,我們積極搭建律師參與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平臺。”

 

全市法院進一步加強了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拓展訴訟服務中心功能,充分發揮訴訟服務中心在社會矛盾糾紛化解中的平臺作用,方便律師參與訴前調解和立案調解。同時積極主動邀請原承辦律師參與涉訴信訪案件矛盾化解工作。

 

面對面  搭建信息溝通橋梁

 

在司法實踐中,法官和律師都會遇到不同的新情況、新問題,這樣的情況下,揚州法院的法官們認為,法官和律師共同加強分析研究,及時溝通信息,對于不斷提高社會矛盾化解水平和執法效果就顯得尤為重要。

 

“揚州的司法不僅惠及市民,還讓外來打工人員也切實感受到司法工作的效率。”司法部部長吳愛英來揚視察,聽說法官和律師攜手幫助農民工討回拖欠的工資,高興地說。

 

揚州垃圾發電廠廠房建設油漆項目由河南宏新防腐安裝有限公司承接。該油漆項目結束后,部分農民工未能領取工資。為此部分農民工四處信訪,并申請法律援助。

 

由于案件復雜,證據缺失,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請求邗江區檢察院依法支持向邗江區法院起訴,并及時開展訴前協調工作。承辦律師分別與受援農民工制作談話筆錄,了解工程施工情況、核實欠薪數額,并通過互聯網查詢河南宏新防腐安裝有限公司的建筑資質情況。經過近5個小時的協調,晚上十時,達成宏新公司農民工欠薪一攬子解決、分步實施的方案。

 

就在法官、律師、農民工都在為即將拿到的拖欠工資高興的時候,事情卻發生了變化。宏新公司負責人反悔了!

 

聽到這一消息,法官和律師一起對該負責人的心理進行了研究,多次會商互通信息,最終決定仍然是“以法服人”。為了切實維護農民工權益,承辦法官和承辦律師多次分別致電宏新公司負責人,向其宣講農民工法律法規以及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欠薪罪”等有關法律知識,告知拒不履行義務的后果。懾于法律的威嚴,該負責人最終來揚,約15萬元工資送到了農民工的手里。

 

對一些矛盾易激化案件、群體性糾紛案件、社會關注案件、有上訪、集訪、暴訪傾向案件等,揚州中院建立了經常性的類案溝通制度,及時與律師交換意見,并邀請律師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法律釋明工作。

 

“目前全市法院都建立起了法官與律師聯席會議制度。”時永才院長指著揚州中院、司法局共同制定下發的《關于建立律師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介紹說。法院與司法局、律師協會每年聯合召開一至兩次會議,互相通報法官和律師的工作情況,加強法律業務知識和調解經驗的溝通、交流,共同交流并研究解決律師參與涉訴矛盾糾紛化解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協調加強法官與律師監督管理工作中的有關情況,不斷提高涉訴矛盾糾紛化解水平和執法效果。

 

心連心  形成矛盾化解合力

 

法官和律師攜起手來化解涉訴糾紛,猶如給揚州法院涉訴矛盾化解工作安上了一雙強有力的翅膀。今年上半年,在江蘇省高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考評指標數據中,揚州法院行政一審撤訴率、執行標的額到位率、進京上訪率等多項指標均居全省法院前列。

 

但是僅僅靠法官和律師化解涉訴矛盾糾紛還遠遠不夠。多部門協調聯動,成為揚州兩級法院一招新的“撒手锏”。

 

“老板跑了,我們的工資找誰要?”2010119日,揚州國茂鞋業有限公司欠債逃匿。近百名工人工資化為泡影。怎么辦哪?部分工人來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通過司法程序為他們討回工資。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具有處理群體性勞動爭議案件豐富經驗的某律師事務所吉寶華主任律師承辦。

 

1115日,承辦律師代理40名工人向維揚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和維揚區人民法院提交勞動仲裁和財產保全申請。同時,40名工人通過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向維揚區人民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

 

“決不讓工人的工資因為我們多拖欠一天!”這一想法,成為多個部門的共識。

 

維揚區檢察院及時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起訴;維揚區法院免除了所有工人的訴訟和保全費用,堅決果斷地采取保全措施,并不辭辛勞地前往寧波等地采取協助執行措施,當機立斷地采取先予執行措施;國稅部門在保證稅款不流失的情況下,嚴格監管企業的開票行為,積極配合司法部門案件的處理……

 

在多個部門協調配合努力下,1224日,僅僅一個多月后,工人終于領到了被拖欠的工資。

 

在整個辦案過程中,維揚區法院承辦法官一直與國茂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保持聯系,向其宣講法律知識、通報案件進展,薛某對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理解, 2011127日,在維揚區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爭議雙方達成最終調解協議。

 

揚州全市兩級法院加強了與市司法局、市總工會、市婦聯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專門召開了訴調對接座談會,邀請律師、法律工作者、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座談,形成和諧司法化解矛盾的共識。特別是在處理勞動爭議案件過程中,注重通過基層民調組織、代理律師來做案件初期的調處工作,與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等形成共同及時有效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的機制。形成社會各界參與社會矛盾化解合力。法官和律師利用各種社會力量,共同做好社會矛盾化解工作。

 

對話新聞當事人:打造化解涉訴矛盾的法律共同體

 

訪談對象: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時永才

 

發揮律師優勢  打造法律共同體

 

邀請律師參與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初衷是什么?

 

時永才: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法律執業者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責任更加重大;推動經濟轉型升級、保障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任務更加艱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的壓力更加凸顯。律師為群眾提供相關法律服務,在參與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容易取得群眾的信任,我們要發揮律師的這一優勢,對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情緒疏導和法律政策宣傳,引導和幫助群眾依法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共同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因此,去年6月,揚州中院與市司法局會商制定了《關于建立律師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法官與律師強化法律共同體意識,同使一股勁、同擔一份責任、同守一條底線,全力推進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一年來,全市廣大法官與律師加強了溝通協調,雙方達成共識,充分調動律師參與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充分發揮了律師身份和專業的獨特優勢。

 

工作開展一年多來,成效是什么?

 

時永才:從全市法院訴前矛盾糾紛化解和涉訴矛盾糾紛化解的數據看,這項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上半年,在省高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考評指標數據中,揚州各基層法院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同比上升4.87個百分點。在所有調解撤訴案件中,有律師參與的案件調解撤訴成功率達65%左右。由于律師參與訴前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人民調解協議申請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得到司法確認率從去年1-5月份的63.8%上升到今年同期的89.84%。

 

律師參與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積極性也得到提高。去年,市律師協會發出《參與矛盾化解,構建社會和諧——致全市律師的倡議書》,倡議全市432名律師充分發揮在訴訟中的職能作用,積極配合法院推進社會矛盾化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一年來,全市400多名律師積極響應、認真踐行倡議書的各項內容,以高度的責任心和飽滿的熱情,充分發揮律師在訴訟中的職能作用,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始終將調解當作解決訟爭、平息爭議的最佳方法與最理想途徑,全力推進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全面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建立五項機制  化解涉訴糾紛

 

如何有效推進律師參與涉訴矛盾化解工作的開展?

 

時永才:我們主要通過建立五項長效機制,使得法官和律師不斷規范協作化解矛盾糾紛行為。一是建立律師預防矛盾糾紛發生機制。積極組織律師開展法律咨詢和法制宣傳活動,引導律師在接待群眾法律咨詢或接受案件代理時,遇有群體性糾紛苗頭的,及時向所在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匯報,由律師事務所根據情況向主管部門和相關法院匯報,努力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建立律師參與訴調對接機制。全市法院訴調對接工作辦公室為律師參與訴前調解和立案調解提供便利條件。律師代理案件后,可以及時與有管轄權法院的訴調對接工作辦公室聯系,積極配合法院做好訴前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和立案調解工作。三是建立律師參與涉案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各法院在訴訟過程中,及時引導律師參與涉案矛盾糾紛化解,參與訴訟的律師既能著眼于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能著眼于解決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四是建立律師參與涉訴信訪矛盾化解機制。對涉及群體性的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涉訴信訪案件,各法院立案信訪部門在處理涉訴信訪案件過程中,都能及時與原代理律師聯系,邀請相關律師協助人民法院做好信訪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和維穩工作。五是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在涉訴矛盾糾紛化解過程中,各法院的案件承辦部門和承辦法官與律師保持經常聯系,對出現苗頭性問題或可能發生危及穩定的事項能及時與法院和法官溝通,共同做好當事人的穩控工作。

 

繼續深入推進  謀糾紛化解合力

 

今后準備如何繼續開展這項工作?

 

時永才:一是進一步強化糾紛源頭治理。全市法院繼續開展“愿聯系群眾、能聯系群眾、會聯系群眾、聯系好群眾”的“四聯系”活動,增進法官與群眾的感情聯系,拓展訴前調解的空間,開展“百名法官進社區”、“涉農案件五深入”、“和諧社區(鄉鎮)共建”等活動時,要積極邀請律師參與,共同延伸司法服務職能,努力把社會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訴訟之外,全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二是進一步強化訴調對接工作。充分發揮訴訟服務中心的功能作用,為律師參與訴前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攜手律師共同提高訴前調解案件質量。充分發揮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商事調解組織、行業調解組織及其他具有調解職能組織的調解作用,形成共同及時有效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的機制。三是進一步強化訴訟調解工作。訴訟調解是人民法院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的重要手段。我們要不斷總結調解經驗,互相取長補短;要更新調解方式,建立多層次、多維度、立體化的調解模式;充分發揮代理律師作用,促成案件調解解決;要不斷加大調解力度,健全社會聯動調解、全員參與調解、調后釋疑回訪和調解考核評比等機制四是進一步形成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合力。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系,通過邀請工會組織代表擔任調解員,參與勞動爭議糾紛調解;通過巡回審判,與社區訴調工作站合署辦公,建立優勢互補的工作模式;通過建立交通事故回法庭,為事故處理部門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通過組織人民調解員旁聽審理、聘任部分調解員擔任人民陪審員等,使他們在實踐中提高矛盾糾紛化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