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穩則天下安。近年來,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在服務“三農”工作中的職能作用,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唱響“便農、利農、助農”三部曲,努力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設立“一臺一站一點”  做亮司法便農新窗口。

 

“現在方便了,材料有人收了,咨詢有人答了,法官也好找了,不識字也能打官司了。”農民吳老漢逢人便夸法庭好。

 

“法官不能單單坐堂審案,還要走進老百姓,做到上門服務。”建湖法院李悅院長說。該院在便農理念的指引下,構建了“一臺一站一點”的人民法庭訴訟服務網絡,使其成為法庭對接社會、參與社會管理的有效載體。

 

巡回法庭便是人民法庭便農的一種審理模式。

 

高作人民法庭受理的寶塔鎮農民陳翠與劉道俊離婚一案,被告劉道俊系一位下身癱瘓的殘疾人,在了解了案件的原委和征得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立即啟動巡回法庭程序,把法庭設到了被告的床前。通過一場別開生面的“床前調解”,演繹了一幕離婚不離家的人間真情。今年6月,中央電視臺《道德觀察》欄目對該案件進行了專題報道。

 

 

  “一臺”是在法庭設立訴訟服務指導臺,接受群眾咨詢,公布訴訟須知,加強訴訟引導。“一站”是在轄區各鎮設立訴訟服務聯絡站,公布服務時間,落實專人值班,開展法律服務,現場受理案件。“一點”是在各鎮中心村設立訴訟服務聯絡點,聘請村干部為訴訟服務聯絡員,及時向法庭反饋當地的矛盾糾紛情況。

 

健全“一網絡三機制”  探索司法利農新途徑。

 

201012月,草堰口鎮桃園村132戶村民的代表向建湖法院上岡人民法庭送來一面錦旗,感謝該院為他們討回了種子款。

 

在受理這一涉及眾多農戶的種植回收合同糾紛案之后,上岡人民法庭高度重視此案的社會反響,迅速組織審判業務骨干了解案情,多次奔赴被告韓某所在地阜寧,對被告進行法理、道理、情理等多方面教育。經過多方調解,終于妥善調結了這起市、縣領導高度關注的群體性糾紛案件,維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

 

 “一網絡是完善以人民法庭所在鎮為中心,覆蓋全轄區的涉農案件審理網絡。“三機制”是建立涉農案件風險評估預警機制,訴前作出風險評估預警報告,及時通報,及時化解;建立重大涉農案件社會綜合調處工作機制,形成以人民法庭為主導,由鎮、村、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參與的大調解格局;建立涉農案件裁決延伸服務機制,通過對涉農重點案件的審理,以司法建議形式,幫助轄區相關部門及村民自治組織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

 

開展“法官結對村官”  搭建司法助農新平臺。

 

今年4月,顏單人民法庭的法官與大學生村官攜手聯動,在多方力量的協助下,成功地調處了一起結怨十年的兩家相鄰關系矛盾糾紛。

 

說起法官結對村官這事,那是因為建湖法院李悅院長在面試招錄大學生村官時發現,大學生知識豐富,頭腦靈活,工作于基層,如果法律知識能多一點,那么就更有利于基層農民的矛盾糾紛化解。

 

于是,建湖法院便主動與組織部門對接大學生村官與法官結對共建工作。共建活動采取“一對一”方式,即一名法官與一名大學生村官結成共建對子。

 

大學生村官和法官雙方實現了共贏。大學生村官增強了學法、用法的本領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同時,又發揮了大學生村官素質高、熟悉基層情況的優勢,更好地協助法官化解基層涉訴矛盾糾紛,有利于人民法院自覺接受監督,促進公正廉潔司法。

 

 “法官結對村官”,是人民法庭有針對性地為大學生村官開展法制培訓,提高他們的法律素養和法治意識;聘請大學生村官擔任“特邀人民調解員”,邀請他們參與調解當地的涉農案件,提升他們在日常工作中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