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曾是歷史悠久的鐘吾古國,一山一湖一古鎮;這是風景如畫、人文薈萃的現代化濱河園林城市——新沂。這座蘇北小城,正在與時俱進、乘勢而上,奏響了經濟社會實現跨越發展的交響曲。

 

這里有一家奮發有為的“老先進”:2000年以來連續11年被省高院評為全省文明法院,先后榮獲人民滿意法院、優秀法院、先進集體、維護穩定工作先進集體、基層基礎建設先進單位等光榮稱號,并榮立省高院“集體一等功”。今年,該院剛剛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為“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集體”。中共新沂市委明確要求全市政法部門結合實際向新沂法院學習。

 

“發展是大局,穩定也是大局。我們必須緊緊抓住這兩個方面,圍繞黨委中心工作,突出科學發展主題,著力轉變思想觀念,大力規范司法行為,不斷創新服務舉措,為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新沂市法院院長梁冰擲地有聲。如何為新沂跨越式發展營造一流的司法環境,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成為新沂市法院法官們無悔的追求和奮斗目標。

 

上門服務解燃眉之急

  

驕陽似火的7月,新沂法院民二庭庭長趙成文一行來到江蘇馬仕西服有限公司。面對前來走訪的趙法官,該公司負責人喜出望外:“正是有賴于法院上門服務,很快解決了我們與吳江方面的糾紛,幫助企業度過難關。有了法院做后盾,我們發展的信心更足了!”是的,法官們的工作熱情就像外面的太陽一樣火熱。

 

江蘇馬仕西服有限公司是新沂市一家民營企業,新沂法院民二庭的法官在日常走訪時了解到該公司從吳江市某公司購進一批西服原料,因產品質量發生糾紛,于是充分引導并尊重當事人雙方意愿,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并即時履行完畢。同時,新沂法院院長梁冰親自協調,妥善處理了江蘇馬仕西服有限公司和該市一行政機關多年的房地產糾紛,解決該企業的后顧之憂。

 

能動司法是人民法院服務大局的必由之路。近年來,新沂法院不斷延伸審判職能,主動開展司法服務,成立了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司法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關于為我市實現“十二五”科學發展目標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等文件和制度,對如何服務發展進行深入細致的安排與組織。

 

該院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所涉領域和企業為聯系重點,在當地四個重點企業設立“司法服務站”,同時設立一個中小企業服務站,主動為各類企業提供司法服務。通過掛鉤聯系、法律咨詢、寄送典型案例和風險提示等形式增進法院和企業的交流互動,幫助企業提高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維權的能力。對聯系活動中搜集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進行深度分析,及時對11家企業提出改進經營管理方面的建議,促進了企業健康發展。積極為該市交通基礎建設、藍豐生化上市、窯灣古鎮拆遷開發等提供法律服務,并為花廳酒業有限公司等企業追回欠款1000余萬元,保證了企業的正常運轉。

 

“市法院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角色定位準,司法保障措施實,值得肯定。”徐州市委常委、新沂市委書記陳德榮對新沂法院服務經濟發展做法表示肯定。新沂法院連續三年被評為全市綜合服務類一等獎,新沂市委政法委專門下發文件,要求全市政法單位向新沂法院學習。

 

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

 

“以前,我聽說立案很繁瑣,沒想到今天10分鐘就完成了,法院為我們提供的服務措施很好!”620日上午9點,市民張先生因經濟糾紛來到新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在導訴員小朱的熱情指導下,從領取格式文本填寫訴狀,再到立案窗口排隊遞交訴訟材料,張先生僅用10分鐘就辦妥了全部立案手續。面對記者的采訪,張先生顯然對法院的服務表示滿意。

 

去年10月底成立的新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筑面積600余平方米,分為立案、休息、等候、便民、調解、服務6個功能區域。在這里,座椅、書寫臺、供當事人查詢資料的電腦、查詢電話、格式訴狀、常用法律法規宣傳手冊等一應俱全,還配備了應急藥箱、雨傘等用具。在這里,群眾可以享受到包括訴訟指導、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便民服務、判后答疑、司法救助等在內的“一站式”服務。

 

“訴訟服務中心的成立,使審判資源得到了優化組合,不僅減輕了老百姓的訴累,也使一線法官從瑣碎的事務中解脫出來,專心審判,保證了法院審判的質效。”新沂法院院長梁冰介紹說,“我們還將結合‘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共建活動,在全市廣泛建立訴訟服務站,讓更多普通百姓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溫暖,親身體會到司法的人文關懷。群眾滿意是我們的最高目標。”

 

破解信訪難題促和諧

 

天下和順,日月清明。這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理想的和諧社會,也是我們當代人的理想。要想實現它,首要的是“民安”。

 

然而,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利益格局的重新調整,各種深層次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日漸顯露,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大量增加,這嚴重影響了經濟社會健康發展。解決涉訴信訪問題迫在眉睫,為此,新沂法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在該院的信訪工作室,筆者看到這樣一幕:“我愿意放棄其余的請求,你們為我的事盡心盡力,我不會再去上訪了。”老信訪戶張某息訪了。這讓每個參與其中的工作人員都松了一口氣。

 

19979月,劉某駕駛池某的大貨車與他車相撞,致張某受傷,其損傷構成一級傷殘。法院判令池某賠償張某經濟損失18萬余元,判決生效后池某未履行義務,張某于19987月申請強制執行。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池某擅自將34300元理賠款從保險公司提走并挪作他用,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此后因被執行人池某在監獄服刑,而其又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使本案的執行處于停頓狀態,申請人張某為此到省高院等多個部門信訪。

 

新沂法院立即啟動信訪工作機制,一邊積極做張某的思想工作,一邊加大執行力度,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經了解,被執行人池某出獄后一直在外打工,其履行能力較差,而其父親則經營一家工廠,經濟條件較好。掌握這一情況后,院領導多次約見被執行人的父親向其析法釋理,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經過幾個月的努力,促使被執行人父親于今年4月和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由被執行人父親代為兒子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及遲延履行利息23萬元,申請人放棄其余利息請求。近日雙方在法院交接了全部案款,一起積壓近十三年的信訪老案順利執結。

 

“減少信訪的唯一法寶就是一切為群眾著想,辦好每一件案子。把好源頭關,才能變被動為主動,才有出路。”該院梁冰院長在談到信訪問題時如是說。

 

多年來,該院一直強調加強信訪源頭治理,把好立案、審判、執行關,減少信訪產生誘因。實行審判員、庭長、副院長、院長四級負責制,確保初信初訪化解在法院。對重點信訪案件,逐案分析案情,逐案研究解決方案,嚴格落實領導包案制度。該院的處訪經驗被全省推廣。

 

去年以來,上級交辦的43件重點信訪案件、市委政法委交辦的8件信訪案件全部辦結,先后配合市委政法委和市信訪局圓滿化解9起有影響的突發事件和信訪案件。該院向上級法院投訴率、執行投訴率均在徐州市法院系統中最低,涉訴信訪數量在徐州市法院系統中一直保持最少。

 

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面對新的形勢,站在新的起點,新沂法院公正司法的新曲、和諧發展的樂章必將強勁地奏響于廣袤的鐘吾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