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新沂法院始終將審判工作放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大局中來謀劃,創新社會公共服務,法務工作室村村建,巡回法庭村村行,主動探求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接受法律咨詢8000多人次,進村入戶現場化解矛盾糾紛1600起。

 

新沂法院院長梁冰介紹道:“當前各地案件呈不斷上升趨勢,新沂法院在參與社會管理創新過程中不斷摸索,通過打造法務工作室村村建,巡回法庭村村行的服務機制,大膽探索無訟村居的創建,較好地維護了當地的和諧穩定。”

  

法務工作室村村建

 

與行政機關、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合力為農民撐腰

 

過去,農村群眾因生產、生活發生一些糾紛,由于不知道在什么情況下由村干部管,什么時候由法院管,更不知道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往往會忍氣吞聲或者是出現一些過激的行為。為此,新沂法院新沂市人民法院綜合各類社會力量,推動矛盾多元化解,真正地讓農民群眾做到“大事不出鎮,小事不出村”。將全院51名法官分配到253個行政村的法務工作室,每位法官掛鉤3-5個村(居),法務工作室日常工作由調解員或村干部主持,另外,各村還設立了“網絡法務室”,通過網絡在QQ群眾加入該村一些網友,掛鉤法官在工作之外時間來在線答復網友的法律咨詢。駐村法官要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鄉鎮政法委員、司法所長、人民調解員聯席會議來開展矛盾糾紛排查。

 

去年6月份,高流鎮一些法務工作室陸續接到群眾反映,10多戶農民在高流鎮街上一農資經營戶那里準備購買拌種劑,而經營戶向他們推薦購買的是價格高的新產品,并說這種拌種藥效果更好。農戶買后拌花生種,發現花生多數不出苗,出來的苗也很瘦小。農戶找到經營者,經營者不予理睬,農戶反映到法務工作室,工商、消協等部門及時介入,對種植的花生地進行勘查。經查驗,商品上面的說明是防止小麥多霉病。他們又通過電話與生產廠家聯系,廠家稱這種產品質量沒有問題,但該產品不能用于花生拌種。法院協同工商、消協召集了雙方當事人,指出:發生這起案件,主要過錯屬于經營戶誤導消費者,理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協商后,簽訂協議:按每畝50元賠償農戶損失。

 

自從各村法務工作室成立以來,該院已受理涉及“法務室”在聯系村區的案件1641件,同比下降28.2%,協助村區排查調處矛盾糾紛近2000件,舉辦法制講座或普法宣傳830余次,

 

目前,新沂法院已通過各村法務室形成與行政機關、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共建,協同打造矛盾糾紛聯調,社會管理聯管的基層管理工作機制,實現了審判工作和人民調解、社會專業調解組織調解的全面對接,力爭使將要涌入法院的糾紛在訴前就能得到有效化解,為促進社會的深層次和諧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障。

 

巡回法庭村村行

 

法官進村入戶化解矛盾糾紛

 

617 日,新沂法院的巡回法庭開在了時集鎮大曹莊的法官掛鉤定點聯系點上,就地審理原告張某訴同村村民黎某因義務幫工致殘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

 

法院設在了村子里,村頭村尾的糾紛可不少,法官咋處理?大曹莊的村民們前來旁聽,把整個小法庭圍得滿滿的。巡回法庭的法官特地邀請當地的人民調解員及本村的村委會主任協助調解。在三方人員耐心細致地調解下,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當場握手言和。這是新沂法院自建立“一村(社區)一法官”聯系制度以來,在法官掛鉤定點聯系點上審理的第207起案件。

 

該院以幫各村(居)量身定作“平安報表”的方式構筑風險預警機制。開展“百名法官結對千戶群眾”活動,全面推行法官進村定人、定點、定期的“三定化”的工作方法。掛鉤法官定期到掛鉤聯系點開展排查矛盾糾紛、走訪座談、接待來訪群眾每位法官隨時接受掛鉤村(居)群眾的求助、約訪。在農忙期間,駐村法官還要集中13天時間,主動深入聯系點進行走訪。另外,該院在不設法庭的十個鎮建立了標準化的固定巡回審判點,通過預約立案、送法入戶、周末法庭等開辟涉農案件綠色通道,實現當場立案、調解、就地開庭、結案的方式開展審務工作。同時,將審判工作與法制宣傳相結合,在審理案件的同時對村居、社區的居民以案說法,發放法律手冊,宣傳相關法律知識。

 

“農村發生的糾紛一般都是瑣碎的小事,村民覺得不值得去打官司,最后往往矛盾慢慢升級直到激化。現在,村民有了糾紛,可以直接找到調解員,由其先行調解,然后駐村法官定期排查矛盾糾紛,能夠及時有效地將矛盾化解在農村和萌芽狀態。”新安鎮老莊村村委會主任介紹道。

 

自建立“一村一法官”制度以來,該院已開展巡回審判1100余次,發放普法宣傳手冊、應訴指南8千多冊,受到了當地群眾的一致好評。

 

農民家門口維權

 

農村和諧社會建設新途徑

 

新沂法院通過法務工作室、巡回法庭織就了一張農民維權網,較好地促進了農村和諧社會建設。為增強法院參與社會管理的實效性,健全和諧共建的長效機制,更好地發揮法院工作對社會的規范、評價等功能,新沂法院與共建地區聯合開展了“零信訪、零訴訟、零刑事犯罪”爭建活動。駐村(區)法官通過協助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實地走訪、調查,把聯系點地區中能夠做到調解組織完備、社會幫教工作較為完善、全年達到零越級上訪事件、零矛盾糾紛成訟、零刑事犯罪等條件的村和社區認定為“三零村區”,并由當地的黨委、政府將爭創“三零“工作納入對當地發展評價的考核體系中。今年以來,該院法務工作室所在村區的案件調撤率、服判率大幅提升,而受案數、辦案周期顯著下降,轄區內出現了無訟村居”110余個。

 

江蘇義行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波認為,法務工作室、巡回法庭是人民法院針對類訴訟案件而成立的法庭。其程序簡單、便捷,實現了現場受理、現場立案、現場審理、現場裁決。群眾遇到糾紛,可先當地法務工作室調解員或村干部要求調解,調解無效或雙方不愿調解,可直接向巡回法庭提起訴訟。巡回法庭快立、快審、快執和訴調結合的糾紛處理機制等優勢,讓農民維權效率得到提高,其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徐州師范大學法政學院副院長魏晨教授認為,新沂法院做法很有典型意義。首先,這種做法將矛盾化解在田間地頭,避免將小矛盾釀成大問題;其次,政府職能延伸到基層,是對社會建設的有力促進,是一種新的社會安全機制、利益協調機制,也是農村社區建設的一種創新;再次,社會管理也是一種社會服務。村村建服務站,巡回法庭村村行,為農民提供了一種新型的公共服務,同時,更是農村和諧社會建設的一種新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