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一個好漢三個幫。針對當前社會轉型期矛盾糾紛數量多、解決難度大的特點,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以社會矛盾大調解機制為依托,加強法院內部各職能部門之間、法院與黨委政府之間、與行政機關及社會各方力量之間的聯動,實現了化解糾紛主體的強強聯合,形成了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2011年上半年,該院訴前調解各類糾紛1161件,同比增長81.4%;審(執)結各類案件5594件,同比增長11.4%;糾紛解決期限42.8天,同比減少26.9%。

  內部聯動:立審執一體化

  去年10月,在審理楊某某與湯某某離婚一案中,承辦法官發現,楊某某于同年9月被該院判令償還楊某借款及利息42萬元,目前該案已進入了執行程序。承辦法官為防止楊某某假借離婚訴訟名義逃避債務、轉移財產,主動與借貸案件的執行法官進行溝通,研究制定了相應的防范措施。11月,在承辦法官的主持調解下,楊某某與湯某某協議離婚,同時付清了尚欠楊某的42萬元借款,至此,兩起糾紛在審執人員的協調配合下得到妥善解決。

  為切實改變過去各個部門單打獨斗,各審判、執行環節相互脫節的現象,近年來,武進法院樹立全院一盤棋的司法理念,在法院各個審判業務部門之間和立、審、執等各審判程序之間,建立了一套緊密配合的聯動化解糾紛機制。該院出臺《關于加強立案、審判、執行工作協調配合的若干意見》,從8個方面落實32項措施,通過落實在立案前積極開展訴前調解,在受理時及時開展案件速裁,在審理中加大保全力度等措施,形成參與主體多元化、解決方式多樣化的立審執“三位一體”聯動體系。

  針對一些久執未結且同一被執行人涉案多起的現狀,為整合利用好執行資源,今年4月中旬,該院執行局、法警隊會同四個基層法庭,開展以清理超18個月案件、四項案件和程序終結恢復執行案件為重點的執行會戰。執行中,采用“分片分組、上下聯動”的工作模式,開展逐鎮拉網式執行。對重大疑難案件實行“會診開方”,采用督促執行、交叉執行等方式,整合全院資源形成執行工作的合力。同時加強與工商、銀行、保險、稅務、房管等單位的配合協作,準確把握被執行人的財產和生產經營狀況等執行線索。在為期兩天的執行會戰中,共同出警執行50余次,查找到被執行人79人,執結案件50余件,執結案件標的額580萬余元,使一批依各法庭自身力量難以執結的案件順利執結。

  政法聯動:行政司法合力

  “才幾天就拿到了賠償款,太感謝法官了。”2月25日,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告錢女士一次性拿到5萬多元賠償款時特別興奮,專程送來一面上書“辦案神速,為民分憂”的錦旗。

  針對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件大幅增長的現狀,去年4月,武進法院在交巡警大隊成立全省首家常駐式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下設人民調解工作室,與公安局、市保險協會建立三方聯動調解機制,形成“多方聯動、一站服務”的解決糾紛模式,有效解決了交通事故處理周期長、調解難、理賠煩的難題。一年多來,巡回法庭共受理理賠案件856件、結案802件,調解、撤訴649件,調撤率從成立前的30%提高到了80.9%。在調解成功的案件中,已兌付賠償款近2500萬元,僅有5件案件申請強制執行。

  設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是武進法院加強與行政機關和地方政府聯動,全力化解類案糾紛的一個縮影。2008年下半年起,該院針對90%以上的矛盾糾紛發生在基層的實際,陸續與轄區14個鄉鎮、街道簽訂和諧共創協議,將全區劃分為7個責任片,明確聯絡員、指導法官、司法協理員,聯合轄區各鎮開展管理聯促、風險聯估、矛盾聯排、穩控聯動等8項聯動工作。共建兩年多來,來自共建單位轄區的新收民事案件同比下降11.6%。

  堅持把“依靠黨委政府、法院積極參與、爭取各方支持”作為解決群體性糾紛的一項基本原則,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綜合化解處置群體性糾紛。今年年初,60多戶業主聯合起訴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認為其交房嚴重違約,并多次到區政府集訪、鬧訪。法院及時向區委匯報,在黨委政府的協調配合下,圓滿解決了糾紛,大多數業主息訴。

  突出專業審判調解與相關執法部門的有效銜接,通過與公安、司法、工商、工會等部門建立常態聯系,加大對交通事故、勞動爭議、消費者權益、保險爭議等多發易發糾紛的化解力度。主動與人民銀行對接,定期將部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和被執行單位納入賴賬戶黑名單,在銀行征信系統中降低其信用等級,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為提高政府及行政機關的執法水平,從源頭上防止相關矛盾糾紛的發生。結合案件審理和執行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的矛盾糾紛深入調研,積極開展司法建議,同時通過編發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白皮書、行政審判年度報告、涉法涉訴情況調查報告等,充分發揮法院的信息資源優勢,揭示多發頻發的矛盾糾紛,為政府及行政機關、社會中介組織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指引。2009年以來,共發出司法建議函、法律意見書37份,有效防止了大量矛盾糾紛的發生。

  官民聯動:點線面全覆蓋

  天津某電子公司廣告宣傳其生產的等離子電視每天觀看6小時,可以使用27年。常州人吳某于2006年8月購買了該款產品,三年后出現故障。由于公司拒絕對產品提供保證和服務,吳某決定以虛假宣傳為由起訴,要求被告退還貨款11900元并賠償損失。武進法院收到起訴材料后,委托區消費者協會訴前協調處理。在區消協和調解員的努力下,雙方在訴前達成一致意見,由吳某將電視退還電子公司,電子公司退還其貨款11900元。

  像這種與群眾組織聯手解決糾紛的做法,在武進已成為常態。“加強法院與群眾組織的協作,把人民內部矛盾交由人民自己解決,就形成了司法專業門診與'民間秘方'聯手診治社會疑難雜癥的合力,提升了糾紛解決的效果。”武進法院院長潘桂林如是說。

  加強與群團組織、行業協會、基層單位的共建,與團委、婦聯、總工會、消費者協會等多家單位創建了8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農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消費者保護、醫療等4個社會矛盾調處中心。面向基層聘任77名特邀調解員,同時在4個鄉鎮和38個村、社區設立訴訟服務站和巡回審判點,指派75名法官擔任駐村法官駐點辦公,形成了以社區、村委為“面”、以行業部門為“線”、糾紛高發場所為“點”的覆蓋全區的官民聯動糾紛化解網絡。

  突出訴訟與非訴訟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有效銜接,與相關部門建立常態聯系,共同探索以調解案件類型化、調解主體專業化、調解方法特定化的新型調解機制。2010年7月,前黃法庭轄區17戶村民因土地承包經營權問題發生糾紛,鎮、村干部多次組織調解未果,村民們準備推選代表寫訴狀打官司。前黃法庭獲知后,及時到村訴訟服務站指導調解,最終妥善化解糾紛。去年以來,利用這些聯動平臺訴前調解糾紛3212件,調解成功2567件,成功率達80%,解決爭議標的額8500余萬元。

  為擴大與官民聯動化解糾紛的范圍,該院積極開展法官進企業、進社區、進園區、進鄉村活動,組織人民法庭開展“大排查、大調解、大調研”活動,深入社區、街道、學校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調解工作。今年以來,法官進企業、進社區、進鄉村達560人次,收集社情民意65條,分析矛盾成因提出建議7條,協助排查矛盾糾紛216件,化解涉及土地承包、商品房買賣、拆遷安置、重大交通事故等群體性糾紛3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