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江蘇省啟東市人民法院近年來始終把健全完善人民陪審員工作制度作為弘揚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人民陪審員工作先進單位”。2010年該院新增人民陪審員4名,今年9月又新增10名,使人民陪審員總數達到45人,來自基層組織的陪審員超過60%,陪審員參加了85%的案件審理,極大地促進了司法公開和公正。

  近來該院又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大人民陪審員發揮“審判員、調解員、監督員”作用。該院根據需要,選擇人民陪審員參與部分案件的執行。這部分案件主要為社會影響較大的群體性糾紛執行案件、涉執信訪案件、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較大的執行案件、復雜疑難的執行案件和需要采取強制措施的執行案件。為了節約審判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人民陪審員的審判、監督作用,該院民一庭合議庭由兩名陪審員和一名審判員組成,且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所有合議庭審理的案件,均有人民陪審員參與,適用普通程序案件陪審率保持在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