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日,江蘇省射陽縣召開全縣社會管理創新現場推進會,全體參會人員現場觀摩縣法院開發區人民法庭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戴道充分肯定了縣法院開發區法庭社會管理創新工作。

 

20099月,射陽法院開發區人民法庭為策應沿海大開發和縣委中心工作,經省高院批準,由原陳洋人民法庭更名。法庭有干警12名,管轄4鎮區3個辦事處,分別是開發區、合德、陳洋、海河、阜余、四明、通洋,轄區總人口45萬,轄區面積達680多平方公里。開發區人民法庭始終把化解轄區社會矛盾、保護人民群眾利益、服務地方經濟發展貫穿審判工作全程,得到了地方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認同。

 

建設陽光司法法庭

 

窗口“惠民”營造便民訴訟的良好氛圍。法庭按省院標準設置了訴訟服務站,配置飲水機、老花鏡、訴訟指南、等候坐椅等便民措施。提高法庭工作的公開度和親和力,設置了人民調解室、接待室,張貼“和諧”“誠信”等體現傳統息訟文化的提示語,緩和當事人的對立情緒。建立健全上門立案、假日立案、預約立案等制度,依托“訴訟便民站”、“調解室”、“信訪接待室”等載體,實行“訴前調解、立案、信訪、判后答疑、執行督促”“一站式”服務,保障群眾的訴訟權利,節約老百姓訴訟成本,切實讓群眾感受到訴訟便利。制定《開發區法庭規范化工作手冊》,強化對法庭干警的規范化管理,建立審判公開制度,3個審判庭都配置同步錄音錄像,同步顯示、同步記錄,讓法官的審判行為、當事人訴訟行為都在公開監督之中,建立健全法庭績效考評機制,推行案件評查責任追究制度,使法庭訴訟服務站建設真正成為“為民之窗、和諧之窗、文明之窗、公信之窗”。

 

巡回“便民”縮短法庭的地理距離。開展“巡回審判”拉近法官與群眾的心理距離,切實履行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職責,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全力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諧,以實際行動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的服務宗旨,主動“把法律知識送到炕頭,把法庭審案搬到村頭,讓矛盾糾紛化解在田間地頭”。特別是農忙期間,凡是涉及到贍養以及行動不變的當事人均就地進行巡回審理。今年以來通過巡回審理共辦結各類案件186件,為農村和諧社會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受到了地方黨委政府和基層群眾的高度評價。

 

推行審判日記“為民”審判人員記錄每起案件的處理情況、開庭日期、送達方式、判決理由等,有效督促審判人員細致耐心辦案,確保對每件案件都做到認真謹慎,高度負責,對當事人的詢問作出詳盡說明,使他們感受到法官的責任心,增強對法官的信任度。根據審判日記便于審判人員對相同、相似案件及時交流,杜絕隨意裁量,將案件的審理透明化、公開化,促使審判人員嚴格自律,營造司法公正廉潔的好氛圍。

 

機制聯動預防糾紛

 

糾紛預防分析。開發區法庭密切關注轄區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的矛盾糾紛,建立向地方黨委政府發送矛盾糾紛分析月報制或年報制,為當地黨委、政府工作大局建言獻策,從源頭上發現和解決問題。2010年初,該庭在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中,發現通洋鎮農戶養殖、育菇類經營中,肆意借貸經營,多數人經營不善無法還貸,導致金融隱患,及時向相關鎮區提出司法建議,有效遏制了矛盾糾紛的進一步發生,《人民法院報》頭版頭條《隱患大排查,難題大調研,糾紛大調解》進行報道。

 

糾紛處理共建。開發區人民法庭與轄區86個村(居)委會、7個派出所、6個司法所簽訂矛盾糾紛處理共建協議。及時發現轄區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并研究落實預防措施,有效處置群體性、非法上訪事件。法庭對經手的案件逐案排查,通過網絡輿情監控和案件回訪等方式,對存在矛盾隱患的案件,分類管理,建立臺帳,幾年來無一涉訴上訪。

 

事件應急處理。針對轄區內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在事件發生時能做到因對迅速、處理果斷。今年3月份,通洋辦事處工委決定對外公開發包確定通洋第三磚瓦廠新一輪承包人,原承包人董某企圖在不參加公開招投標的情況下,欲繼續取得該廠的承包經營權,遂從四川涼山地區聘用了395個族別少數民族民工來廠打工。因磚瓦廠多次招標不成而流標,從而導致該39名少數民族民工未能上崗,該廠屬企業股東唆使該批不明真相的民工至通洋辦事處靜坐要求解決生計問題,并揚言上省進京上訪相挾。該庭得知這一情況后,當即安排專人趕到現場,一邊耐心細致地向該批少數民族工人講解相關法律知識,做好思想疏通工作,一邊協同地方黨委政府積極幫助他們聯系、尋找新的工作單位,經過不懈努力,該批工人終于到了其他企業上崗,化解了涉及5個族別39名少數民族民工的群體性事件。

 

人民群眾利益至上

 

保護民生利益。針對勞動爭議、拖欠工人工資等涉及到民生利益的案件,在審理過程中,以保護弱勢群體利益為核心,通過訴前調解、訴訟保全、先予執行等手段,使民生利益得到有效司法保護。今年5月底,鹽城雙利箱包公司負責人突然攜帶企業生產設備外逃,導致該公司來自四川、河南、江蘇沭陽等地的 18名工人的 9萬余元工資無法領取。該批工人情急之下圍堵通洋辦事處 13天,希望其幫助解決工資問題,并表示要到省、市集體上訪。開發區法庭組織迅速精干力量,趕赴現場處置。一方面聯合通洋辦事處共同安撫工人情緒,指導工人通過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另一方面開通維權綠色通道,主動聯系法律服務所為工人提供無償法律援助,幫助工人追討工資。協調通洋辦事處先行墊付 2.5萬元工資,安頓工人回家,對該企業主逃跑所帶來的欠工人工資等問題,街道辦事處和外地工人亦形成共識。

 

糾紛訴前調解。對部分案件實行調解程序的前移,動員當事人先行在所在基層的民調組織解決糾紛,把民間矛盾有效在化解在基層,避免了矛盾的進一步激化。今年初,承包通洋辦事處六塘村一組梨園的農民何某,出于改良梨樹品種的目的,因法律意識淡漠,在未與村委會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違反協議規定將全部梨樹拔除,除一小部分用于培植梨樹苗之外,其余都栽種了經濟作物,此舉引起了村委會及群眾的強烈不滿,集體訴至法庭,要求何某承擔違約責任。案件受理后,法官對案件詳細審查后認為,這起案件主要是由于利益紛爭引起的,如果徑行判決,雖然能迅速解決問題,但原、被告的雙方利益都會受到損害。于是承辦人員邀請了當地派出所、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員等一同參與調解,最終使雙方坐到一起達成何某補償村委會3.5萬元并繼續履行合同的協議。使這起案件圓滿解決,達到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維護基層和諧。對可能引起較大糾紛,破壞基層和諧穩定的案件,提前介入、尋找根源,力求從源頭上消滅不穩定因素,切實保障基層和諧穩定局面。今年128日,轄區建東村一、二、三等14個組88名村民代表,以村委會在原磚瓦廠土地復墾重新發包過程中違規操作,既未征求各生產組意見,也未進行招投標發包,直接將該120畝土地發包給第四、第十八小組使用嚴重侵害他們的合法土地使用權為由提起訴訟。該庭意識到這起案件延續時間長、牽涉范圍廣、涉及人員多,各方利益相互糾葛,容易產生群體性矛盾。因此在第一時間介入,派出人員聽取各方意見,回查歷史材料一一詳細審查,理順整起案件的脈絡,從源頭上尋求解決問題的關鍵。通過與各方的積極商討,最終達成共識,以重新簽訂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書的方式,徹底解決了這一問題,將這起群體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狀態。

 

能動司法服務大局

 

服務沿海開發。江蘇沿海大開發上升為國家戰略,國家大型工程建設,重點項目引進成為開發區法庭轄區內經濟建設的重要內容。法庭處理的糾紛類型同時由婚姻家庭、相鄰糾紛等傳統類型向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勞動爭議等類型轉變。針對上述特點,法庭專門增設服務沿海大開發“綠色通道”,加大服務沿海大開發工作力度,堅持法律手段與思想疏導相結合,積極化解征地拆遷、項目業主與施工方之間的矛盾糾紛,為轄區經濟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縣重點工程通港一級公路建設中金海島漁塘遷讓案及五青公路阜余段排除妨礙案,兩案被告漫天要價,無理上訪,阻擾工程施工,法庭在多次調解未果的情況下,經聯合縣內相關部門及時先予執行,順利保障了兩項重點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相關工作受到上級法院和縣委、縣政府領導的充分肯定,《人民法院報》頭版頭條再次對開發區法庭服務轄區經濟建設進行了報道。

 

服務重點企業。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是地方經濟發展的助推器。開發區法庭將服務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建設,作為服務經濟大局的重要內容,為減少地方黨委政府在經濟建設過程中的矛盾沖突,開發區法庭始終堅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力爭通過釋法論理和諧化解矛盾糾紛。江蘇省500千伏沿海通道變電工程建設經過陳洋鎮,3戶村民簽訂拆遷協議后卻未依約定搬遷,要求高額補償。因工程時間緊,工程指揮部提出先于執行申請。開發區法庭受理該案后,先多次組織調解,后通過原村組干部、電工逐戶進行用電安全宣傳,闡明省委、省政府建設沿海通道變電工程決策意義,及拆遷補償統一標準內容,3戶村民經法官多次釋法明理深受感動,先后在規定時間內自己清理拆除完房屋及附屬設施。

 

服務困難企業。射陽縣銀旺紡織有限公司是個老紡織企業,由于經營不善,自 2007年開始,其資產即閑置不用,有十一條生產線因長期停用生銹,工廠陷入癱瘓,從而債務不斷。2010年,新洋棉業公司又因銀旺公司欠債還不了將其訴到法院。在案件審理中,開發區法庭不是就案辦案,簡單下判,而是從能動司法的角度出發,運用租賃償債的新形式,積極解決企業長期債務的困擾問題,提升糾紛解決效果。主動與企業所在地的海河鎮政府和訴訟雙方企業會談,達成租賃償債協議,將銀旺紡織公司整體租賃給債權人新洋棉業有限公司經營。半年后,銀旺紡織公司償還了債務,既盤活了資產,安置了就業,又實現了稅收,促進了穩定,有效解決了長期困擾企業的債務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