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一起起劍拔弩張的矛盾在他們的調和下平穩化解,一雙雙羸弱無助的目光在他們的調解后喜上眉梢!銅山縣鄭集人民法庭的法官們正是靠調解這些平常的“小案”,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業績。今年1-8月共審結各類案件594件,其中調解撤訴498件,調撤率為84%,所判案件沒有一件被上級法院發、改,沒有一件引起當事人上訪,在半年考核中,該庭在全市25個人民法庭中位列第四。小法庭演繹大調解,奏響了一曲司法和諧的動人樂章。

以和為貴:春風化雨泯恩仇

調解是人民法院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有效辦法,鄭集法庭的法官們深刻領會到了調解的力量和魅力。

今年3月份,該庭在審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時,作為死者家屬的三原告由于沒有查找到被告的財產無法進行財產保全,情緒非常激動,將死者的遺像捧到了被告家門口,而被告以車輛系他人借用為由拒絕賠償,并表示如果原告不將遺像取回,將武力解決此事,雙方矛盾一觸即發。辦案法官充分施展調解秘訣,對雙方動之以情,明之以理,曉之以法,懾之以威,最終這起矛盾激化的案子神奇的以調解結案,原、被告雙方不但達成了賠償協議,并且當庭履行完畢。案子的處理結果不但雙方當事人沒有想到,法官們也出乎預料,這也許就是調解的力量和魅力所在吧!

以人為本:于細微處促和諧

在鄭集法庭審理的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原本有著多年的合作關系,既是事業上的伙伴,亦是生活中的朋友。然而這次雙方卻因一點誤會產生糾紛,導致30多萬元的價款未能給付,于是一紙訴狀,多年好友針鋒相對上法庭。承辦法官了解這一情況后,覺得雙方對案件事實爭議其實并不大,只因當時雙方當時都在氣頭上的一時爭執,如今礙于面子,雙方都不愿意讓步。對此案作出判決并不難,可是一旦判決,當事人之間多年的伙伴關系將不復存在,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也就無法達到。承辦法官沒有急于開庭下判,而是多次主動做雙方的思想工作,不厭其煩地為雙方當事人分析案情,權衡利弊,緩和矛盾。在法官的耐心和熱心感召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一次性給付原告價款30多萬元。領取調解書時,雙方當事人感慨地說,正是由于法官的不懈努力,我們才能再一次牽起友誼之手。

以誠動人:道是無情卻有情

有一對家庭富裕的中年夫妻,因雙方關系惡化多年,妻子帶著女兒回娘家居住。今年初,丈夫陳某提起離婚訴訟,妻子吳某也愿意離婚,但因夫妻財產較多,雙方對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爭執不下。在雙方都缺乏證據的情況下,承辦法官以一片真誠之心,勸他們和平的分手。

調解室里,法官為他們泡上熱茶,當事人及其主要親友、法官一同坐下促膝談心。法官告訴他們,在離婚糾紛中,判決是解決婚姻糾紛的重要方式,但不是最好方式,而調解則是解決矛盾的雙贏之舉,哪怕調解的最終結果是雙方離婚,也應讓離婚的雙方平和的分手。因為雖然雙方“勞燕分飛”,但由于要探視子女和在子女將來的結婚等場合,雙方仍然要碰面,甚至有些事情仍然需要雙方共同商定。在法官的真誠勸說下,雙方在財產的分割辦法上終于達成一致意見:由法官根據綜合情況對單件財物所作的“定價”為底價,然后雙方競價,財物歸出價最高一方,如依底價一方不要,則財物歸認可的一方所有,如均認為底價偏高,則下浮底價,直至一方接受;全部財產確定歸屬后,獲物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的價款,達到財產平均分割。最終,此案被法官真誠而又巧妙的調解結案,雙方和平分手,均表示滿意。

司法便民:原來法律也人性

在莊嚴的審判庭里敲響法槌,繼而進行宣判,這無疑是每個法官所期盼的,然而由于種種原因,基層法庭還不能達到每一件案件都在審判庭內開庭宣判。針對轄區的具體實際,鄭集法庭開設了“假日法庭”、“夜間法庭”、“巡回法庭”等“便捷”法庭,彰顯司法關懷,促成了一個又一個案件當事人握手再言和。

李某受雇于王某,在一家建筑工地干“瓦工”,一塊樓板的突然斷裂,李某當場摔下,導致臥病在床。由于其雇主和房主互相推諉,李某的醫療費未能得到償付,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無奈的李某只好向鄭集法庭提起訴訟。由于案情復雜,幾方當事人不到庭很難查清具體案情,而原告因腿傷行動不便,代理人又很難完全弄清案件事實。兩被告雇主和房主白天也很忙,法官考慮到具體情況,勸說雇主、房主在夜晚同時到原告家開庭。當法官走進李某的家門時,被眼前的一切驚呆了,也許只能用“家徒四壁”來形容。作為被告的雇主和房主也被自己看到的情景所震驚。一陣沉默后,法官不失時機地向雇主和房主講解法律和人情。雇主和房主的態度當場轉變,不再互相推諉,表示原意三日內先付5.7萬元醫療費,一個月內再付7萬元。該案最終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