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米七八的個頭,圓方的臉上架著一幅深度近視眼鏡,年方40多歲。他平時言語不多,為人和善,二十多年來,歷經基層人民法庭摔打和院機關業務庭鍛煉,練就了一身嫻熟的審判業務和執行技能,不管是在基層法庭還是在院機關,不管是從事案件審理還是案件執行,他都全身心地投入,大家都親切地說他是“工作狂”。他就是睢寧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綜合科副科長----韓寧。

韓寧,1985年考入睢寧法院工作,現年已過405,先后任過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副科長等職務。19949月,因工作需要,組織上把他從審判崗位調到執行庭工作,自此,在執行崗位上一干就是15個春秋。15年來,他先后四次被徐州市中級法院評為執行工作先進個人,兩次榮記個人三等功,六次被所在法院評為執行標兵或辦案能手。榮譽的光環不但未使他驕傲自滿,恰恰更加激發了他的工作熱情。2008110月,他個人執結各類案件142件,執行標的到位額762.6746萬元,執行投訴率為“0”,在同行中,他的工作績效遙遙領先,成了執行法官中的“先行者”。

以平常之心對待自己

蹉跎的歲月和艱辛的執行工作,已讓他霜染兩鬢,額上爬滿了皺紋。與他一同進法院工作的同志,甚至比他晚進法院好多年的同志,相繼都被組織任命為副科級、正科級干部,有的早已走上了院、庭領導崗位,惟獨他至今仍是科員級。2004年基層法院執行局成立后,內設機構為“兩庭一科”,20068月他才當上了執行局綜合科副科長。同志們都為他鳴不平,家屬、孩子都埋怨他“太憨”,親戚、朋友都說他“不會來事”。可他自己可不這樣認為,每當好心的親戚、朋友和親人們為他鳴不平的時候,他總是笑著對他們說:“現在我很滿足。”一句樸實無華的話語,平息了眾多好心人的議論和評價,一顆平常之心,蕩滌了他心中所有的障礙。

以謙卑之心對待百姓

在法官與百姓之間,他經常換位思考,始終把老百姓當作自己的衣食父母,主動把老百姓的事當作自己的事來辦,把群眾的憂患當作自己的憂患來化解;以寢食難安的精神對待執行申請人的司法需求,以食不甘味的思想對待百姓的困難。審時度勢,不斷調整自己的工作思路,創新執行方法。每當遇到棘手難案時,他總是以百姓的視野去看待問題,以百姓的感情去處理案件,化解矛盾和糾紛,直至百姓滿意為止,力爭使自己做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老百姓貼心人。200710月,張某訴劉某某人身損害賠償一案,經法院審理后,判決書載明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被告劉某某一次性賠償原告張某醫藥費1056元、護理費289元、誤工費383元和差旅費132元,合計1860元。判決生效后,被告劉某某自視其家族大,人口多,勞力壯,勢力強,雖經張某多次索要,劉某某硬是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所確定的賠償義務。無奈,張某于20083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韓寧同志接手之后,經過認真閱卷和分析案情,他發現,從不大的標的額和平常的案情中,折射出被執行人向法律挑戰和與法官較量的強硬心理。他面對申請人殷切的求助目光和莊嚴的國徽、天平,他反復問自己:“法官是干什么的?我又是干什么的?”,“人民法院絕不容忍以強凌弱的勢力橫行下去!”。為使此案在最短的執限內結案,讓債權人合法利益得以最快的實現,韓法官先后三次帶領執行助理和書記員前往被執行人劉某某家中“拜訪”。前兩次去,盡管韓法官苦口婆心地向他們明法析理,闡明不履行法律義務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劉某某非但聽不進去,反而情緒激動,態度強硬,并惡狠狠地說:“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隨便你們怎么辦吧”。隨同辦案的執行助理和書記員,看在眼里,氣在心里,急在手上,要求韓法官對其采取司法強制措施。可韓法官仍堅持用說服教育的方式解決。他對隨同辦案的同志說:“他們畢竟也是貧民百姓,他的態度之所以強硬,說明我們的道理還沒講明,法律宣傳還不到位,我們再耐心一些,滴水穿石、剛柔相濟嘛”。可能是因為和諧司法,人性化執行,感化了被執行人。當第三次到被執行人家中時,劉某某與其家人的態度就有所轉變了,不但不蠻橫,反而流露出一種對法官的感激之情。劉某某緊緊握著韓法官的手,低聲慢語地說:“我對您們幾次使性子、耍態度,您們不但沒有拘留我,反而給我講明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和法律知識,實際我是硬在臉上軟在心里,我現在就把錢拿給您們。同時也請您們相信,今后,我會處理好鄰里之間關系的,前車之鑒,后事之師嘛”。至此,該案圓滿地畫上了句號。

以熾熱之心對待事業

在睢寧法院從事執行工作的同事中,韓法官已是年近半百的老同志了,且在又苦又累又有風險的執行崗位上拼搏了15個春秋。組織和同志們從關心和愛護的角度出發,都想把韓寧同志從執行一線上調出來,好讓他放松一下。執行局成立后,于20068月,組織上任命他為執行綜合科副科長,讓他做一些執行輔助性工作。但他一方面從內心里感謝組織和同志們對自己的關愛,另一方面他硬是請求領導把自己留在執行崗位上。領導基于他的真誠,便答應了他,繼續讓他在執行崗位上挑大梁。平日里,他總是以強烈的工作責任感、使命感,對執行事業充滿著必勝的信念,不畏艱辛,以苦為樂,勇挑重擔。在他的工作日程里,從沒有午休和節假日之說;不管是本地執行還是到外地辦案,無論是白天執行還是深夜行動,不管是風餐露宿還是長途跋涉,他都義無返顧,始終沖鋒陷陣在執行第一線。15年來,憑借著他對執行事業的熾熱之心和對百姓的敬畏之情,風雨兼程,跑遍了祖國的大江南北,行程近百萬公里,無怨無悔,默默無聞地實踐著古人“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教誨。時間追溯到200712月,他接手某民營企業申請執行李某貨款糾紛一案時,得知債務人為躲避還債,變賣了家庭所有財產之后,在三個月之前就已舉家外出,至今下落不明。執行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只好以公告送達方式處理。公告期滿后,仍無音信。此案已臨近執行期限,申請人發愁,承辦此案的法官韓寧同志更急。后經申請人多方尋查,得知被執行人李某的臨時住所地,在淮安市郊某一村莊。信息就是號角,案情就是命令!為不失執行的有利時機,確保安全而順利地執結此案,他和同志認真分析研究,周密制定可行性方案。一切準備就緒之后,他帶領同志們于當天深夜12點出發,趕到被執行人住所地已是凌晨350分。冬天的凌晨,天是漆黑漆黑的,在他的帶領下,同志們不畏饑餓寒冷,不畏一路奔波勞頓,為不“打草驚蛇”,確保萬無一失,一舉攻克此案,韓法官按照預定的方案,嚴密布控。凜冽的北風,打透了棉衣,冰冷的夜,凍紅了同志們雙夾,大家全然不顧,一動不動地守侯在被執行人住所地附近。一個多小時過去了,天也漸漸的發亮了,大家按照韓寧同志的指揮和事先分工,便開始了分頭行動。咚------咚,敲門聲劃破了清晨的寧靜,村莊上犬聲四起,一個年方50歲的男子,披著棉衣前來開門,睡眼惺忪地問:“你們找誰呀?”。執行干警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情況以及被執行人的面相特征,一眼便認出來了,開門的男子正是被執行人李某。敲門的法官隨即回應:“找的就是你,你叫劉明太嗎?我們是睢寧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的,請你看看我們的執行公務證件,你欠三利機電有限公司的貨款是不是事實?”。意想不到的李某,頓時亂了方寸,嘴里不停地說:“是事實,是事實----”。“那你就跟我們走一趟吧”!隨將被執行人李某帶上警車,凱旋睢寧。在對李某實施司法拘留的第五天,李某的胞弟二人及其妻子就沉不住氣了,經多方籌集,將判決書確定的123576元欠款一次性交到了法院。此案順利地執結了,申請人的錦旗送來了,鞭炮聲震耳欲聾,久久地回蕩在睢寧法院的上空。但由于嚴冬的殘酷,黑夜的無情,加之精神的高度緊張和一天一夜的饑餓勞碌地奔波,韓寧同志病倒了,嗓子沙啞,高燒不退,領導和同志們都勸他趕緊去看醫生。但他笑著對大家說:“案結事了了,申請人的權利實現了,我的病自然會痊愈的”。就這樣,他又投入了新的工作。

以敬畏之心對待權力

“權利是人民給的,不能為人民掌好、用好手中的司法權,就不配做一名人民法官”。韓寧同志經常這樣告誡自己和說服說情者。

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總有一些人的思想整日處于混沌、迷茫狀態,似乎不摻雜人情觀念就什么事情也辦不成。對于掌握司法權的法官們來說,遇到這樣的事情就更是司通見慣了,案子到法院之后,說情者紛至沓來,打招呼也大有人在。說白了,這就是一種觀念上的腐敗。在司法實踐中,韓寧同志堅持清正廉潔,慎終如始,從不濫用手中的權力,經得住人情、金錢的誘惑,經得起世俗觀念和司法腐敗的挑戰和考驗,自覺把公正、公平辦案作為自己不懈的追求。他是土生土長的睢寧人,鄉情、親情、友情使他深深熱愛和眷戀著這塊土地,但也使他的職業生涯面臨著更多的挑戰和考驗。200610月,他在辦理一宗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案件接手后,就遇到了一樁巧事,前來說情的不是別人,正是他的老父親。父親告訴他:“被執行人是我一名得意的學生,案子正好在你手里,能不能把案子往后拖一拖,世界上的事情都是一拖了之的,處理事情不能太死板,也要適當的講究靈活性”。父親的話,如同一顆炸彈,使他的頭腦轟轟作響。沉思半晌之后,他對父親說:“不聽您的話,這不能算是兒子不孝。記得從我呀呀學語的那一天起,您老人家就教誨我們長大后,要做一個公道、正直、有益于人民的人,做黨和人民事業的強者。今天您怎能忘記了呢?您一輩子為人師表,難道您是老糊涂了嗎?現在,我是一名法官,法官只能服從法律,即使交往再深,人情再大、關系再近,也不能褻瀆法律的尊嚴啊。況且,判決已經生效,案子業已進入了執行環節,怎能用一個‘拖’字了得?”。聽了兒子的一席,父親似乎醒悟了,再沒說什么。此案,從立案到結案僅用19天。案子執結了,權利人的訴求實現了。為感謝他,申請人經多方打聽,找到了韓法官的家,給他送去兩條“蘇牌”高級香煙,并懇切地說:“您秉公執法、不徇私情,這是我的一點心意,請您一定要收下!”

“公正執法是我的職責,把煙拿回去吧,收了你的東西,我的良心會受到譴責的。”就這樣,韓寧同志一次又一次拒絕了親友的說情和當事人表示的“好處”。

以包容之心對待當事人

“我交了執行費用,法院就得給我執行,否則,我就投訴你”。很多案件申請人都是這樣認為的,也是這樣要求執行法官的。

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執行工作并不像當事人想象的那么簡單。由于受“執行難”等因素的困擾和影響,致使很多案件難以在法律規定的執限內結案。當他們的訴求不能順利實現時,便對法官產生了一些胡亂猜疑,并以各種不同方式向上級法院或相關部門的領導投訴法官,狀告其不作為。每當遇到此類事情時,韓寧同志不但不發火,總是以包容之心對待當事人的不理解、不冷靜,主動找當事人溝通思想,耐心地向其釋法析理,把情、理、法相并用,以法官的樸實情感,化解了當事人與執行法官之間的一個又一個誤解,平息了一起又一起信訪投訴。2008624,睢寧法院受理了孫某某申請執行卓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承辦法官接手當天,就向被執行人卓某某發送了執行通知書,并經多次依法傳喚被執行人卓某某到庭談話,但卓某某卻以躲藏、隱居等方式拒不露面。為盡快執結此案,執行法官韓寧同志按法定程序,隨追加了被執行人之妻宋某某為本案被執行人,以擴大被執行人主體,并對其妻宋某某實施了司法拘留。盡管承辦法官對被執行人依法采取了拘傳、查詢、搜查和司法拘留等執行強制措施,但終因被執行人家徒四壁,既無銀行存款,也無房屋等可供執行的標的物,此案一時陷入了執行不能的境況。隨著時間的推移,眼看執限已經臨近,承辦法官只好將本案裁定中止執行。對此,卻激怒了申請人,他非但不理解,反以手機短信的方式向該縣王縣長發信投訴,狀告“法官不作為,辦人情案、關系案,且要求對韓法官予以組織處理。”王縣長立即批轉“請法院領導迅速查實,嚴肅處理。”的意見。根據縣長的意見,法院紀檢監察部門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并邀請申請人孫某某親臨執行現場,一同到被執行人家中查看。卓某某一家三口人,女兒正在一所鎮辦中學讀初二,長年居住在兩間土墻瓦面、座北面南的房屋里,房子里間,放著一張舊雙人床和一張單人床,兩張床上分別堆放著幾件舊衣被。床對面的窗戶下,放著一個用水泥制成的大缸里,還盛有不足百十斤的小麥;屋外間一張三條腿的吃飯桌旁,放著幾條低矮的板凳。一間用泥土搭建的小鍋屋里,除了一口做飯鍋外,別無他物。看著眼前的凄涼之景,讓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感到心碎和辛酸。孫某某自言自語不停地說:“沒想到在改革開放30年的今天,還有這樣困難的農民,是我錯怪了法官,不該向縣長發短信狀告韓法官,并不是韓法官不作為,而是韓法官不能為啊。”孫某某從卓某某家中回到縣城后,一方面同意中止執行,一方面向韓法官賠不是,請韓法官原諒;另一方面去向縣長說明情況并作深刻的檢討。韓寧同志卻和善地對孫某某說:“你的心情我們能理解,你給縣領導反映問題也處于無奈,請放心,我們也不會計較你。”法官的包容,使孫某某自感十分愧疚。不知是為了以后恢復執行而鋪路?還是出于對韓法官的真心理解?于第三天上午,他專程送來感謝信。信中記述著這樣一句話:“原來都說執行難,未想到是因為被執行人無力履行而難倒了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