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辦案能手,一年審結民事案件429件;她具有豐富的調解經驗,一對對當事人在她的調解下握手言和;她是一位母親,卻時常因為加班加點不能照顧孩子;她是一個孝順的女兒,卻在父親出殯后的第一天回到法庭工作。她,就是郭敏,徐州市鼓樓區法院開發區法庭的一位女法官。

熟悉郭敏的人都知道,她性格潑辣外向,辦起案子風風火火,比起男法官毫不遜色。同時,女法官特有的柔美也使她更加擅長做調解工作。2008年審結民事案件429件,大家稱她是辦案能手。

循循善誘,充滿愛心,作為郭敏的辦案風格,曾讓許多原告感動得熱淚盈眶。她的同事向記者述說了一起案件,那是一起因被告將原告父親的骨灰錯發導致丟失的賠償糾紛。開庭當天,原告家人和親屬來了近百人,將法庭擠得滿滿當當,幾名親屬雙手舉著死者的遺像哭成一片,被告方由于懼怕原告家人圍攻,不敢出庭,僅由一名代理律師出庭應訴,引起原告方極大不滿,法庭的氣氛凝重而緊張。郭敏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和往常一樣開庭審理。當她詢問到被告單位來人情況時,旁聽席中有幾個人大喊:“ 殯儀館充孬種! 為什么不敢來人!”旁聽席上頓時騷亂起來,“咚、咚、咚”, 郭敏敲響手中的法槌之后,并沒有進行法庭訓誡 ,她輕輕地說:“不要吵,請將老人家的遺像放下來,我看著心理非常難受,這樣就沒法正常審理案件啊。”法庭上頓時鴉雀無聲,死者的親屬默默放下照片,庭審次序恢復正常。在調解階段,郭敏通過開庭審理所了解的案情,抓住原告孝順老人,想盡快安葬老人的心理 , 耐心疏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終促使案件調解結案。原告及家人當庭向審判臺跪下叩頭,高喊著:“謝謝法官!謝謝法官!父親,您地下安息吧!”在場的人無不動容,熱淚盈眶。

平等、公平地對待每位當事人和每一個案件,是郭敏案件審理過程中恪守的原則。去年年初,一位50多歲的盲人將一個二十多歲的青年告上法庭,原告在行走過程中,拄的棍子碰到被告停在路邊的汽車,被告將原告打傷。案件并不復雜,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是通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一名律師,開庭的時候,不知何故,代理人沒有帶來證據原件,被告又一直抗辯稱未打原告,50多歲的盲人老大爺只能坐在一邊無奈的流淚。看到這種情況,郭敏對案情已經心中有數。在法庭調解階段,她單獨和被告談些看似與案情無關的話題,郭敏從中發現,被告的母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被告一直跟著父親生活,和父親感情很深。郭敏問他:“如果有人打了你父親,你心里會是何感受?況且他還是一個什么都看不見的盲人。”被告當時就垂下頭,繼而通過做大量的思想工作,被告終于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當庭向原告賠禮道歉,并一次性付清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