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宿遷中院立案庭放棄休息日,加班加點辦理了一起訴前財產保全案件,共保全資產5千萬元,有效避免了巨額國有資產的流失。
  宿遷市某實業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至2003年8月間,先后以該公司某大酒店的房產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從中國銀行宿遷支行貸款5000余萬元,該公司將這筆貸款全部用于投資開發現代商城項目,但因該公司最大股東、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公司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加之該公司另欠巨額外債,一時間債主盈門。中國銀行宿遷支行尚未到期的1000多萬元貸款不僅難以收回,已到期的4100多萬元貸款也無法追還,且現代商城已建成銷售,該實業公司隨時都有可能轉移、隱匿售樓款。為此,中國銀行宿遷支行于1月9日下午向該院提出申請,要求對該公司尚在出售的現代商城41592.48平方米房產予以保全。
  由于情況緊急且事關國有銀行巨額資金的安全,該院院黨組高度重視,院長趙利國親自調度指揮,立案庭副庭長耿輝具體承辦。在具體保全措施實施過程中,該院考慮到現代商城是正在出售的商品房,而且是實業公司委托上海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銷售的,一旦查封房屋,必然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和巨大的經濟損失,將損害三方利益。針對此情況,該院即開設專門帳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指令上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繼續銷售被保全的房產,并將售房款保存到法院專設帳戶上。此舉有效保障了當事人合法權益,更好地維護了社會穩定、市場經濟秩序和交易安全。
文章出處: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