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變更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

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錄計劃人數的通知

根據省法院《關于〈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調整行政案件集中管轄的請示〉的批復》(蘇高法〔2018〕40號),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將集中管轄原屬南通地區基層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為保障南通市行政審判集中管轄工作的有序開展,經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省法院政治部審批,同意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2018年上半年聘用制書記員招錄計劃由2人變更為12人。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