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人民陪審員可以幫助法官以多種渠道、多種思路聽取民意,提高法官在各領域的認知水平。

 

 (一)

 

   楊玉雙既不是法官,也不是律師,卻經常可以走進法院閱卷室,查看卷宗,參與案件的庭審。這全要歸于她的另一個特殊身份———人民陪審員。

 

   身為吳中區木瀆鎮婦聯主任的楊玉雙,200551,正式成為了吳中區法院第一批50名人民陪審員中的一名。

 

   楊玉雙至今還記得自己第一次走進吳中區人民法院大門,門衛查看她的身份證件后,尊重地朝她笑了笑,馬上示意她進去。

 

   “我對司法工作興趣濃厚,成為人民陪審員是我的光榮!”楊玉雙告訴記者,3年前,她從《蘇州日報》上看到一則信息:區里在選人民陪審員。她動了心思:“我條件也不錯,何不試一下,給社會做點有益的事情?”于是,她報了名。

 

   在材料審查通過后,她同樣也很快通過了蘇州市中院對人民陪審員的培訓。不久,吳中區人大常委會向她頒發了人民陪審員聘書。

 

   “群眾愿意接受我們的語言和溝通方式。我們就像無形中的黏合劑,架起法院和訴訟者溝通的橋梁。”對人民陪審員的職能與理解,楊玉雙有自己的一番見解。

 

  楊玉雙說,她陪審的一件刑事案中,在木瀆鎮美發場所打工的小伙子,犯罪被法院判了刑。從案卷中,楊玉雙了解到在該鎮,還存在著一些與這個小伙子的工作生活相類似的青年人。“他們缺乏法制觀念,一定要用法律知識引導教育他們,讓他們不要走上邪路!”根據線索,楊玉雙走訪了木瀆鎮上的一些理發、美容店。并發動婦聯干部,給木瀆鎮上一些打工的青年人上了幾次法制教育課,收到非常好的效果。對此,楊玉雙很有成就感。

 

(二)

 

   記者了解到,吳中區法院現任人民陪審員共有50名,他們分別來自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社區干部以及下崗、離退休人員,具有豐富的社會經驗、較強的專業性和組織紀律性。目前,該院非法律專業陪審員占96%,來自基層鎮、街道的占70%。在院人民陪審員辦公室的信息庫內儲存有近百名備選人員的資料。

 

   擔任人民陪審員之前,高慶鳳以為,當陪審員只需要參加開庭,在法官的法庭調查和控辯雙方的唇槍舌劍后,合議階段她只要贊成合議庭的意見就好了。

 

   但是嶄新的工作超出她的想象,讓她深感“知識實在不夠用”。高慶鳳感言,只當陪襯員,在這里過不了關。一次庭審中,審判長和審判員分別就事實的認定、法律的適用和刑罰的裁量發表了各自的意見。

 

   輪到高慶鳳了,她一下懵了。顯然,僅僅“贊成”兩個字難以完成陪審任務。這次陪審經歷之后,她更加下功夫學習掌握法律方面的知識,同時深入基層進行調查。

 

   一次,當審判長宣布審理本案的合議庭組成人員,并征求訴訟當事人是否需要申請回避時,一個當事人冒出一句:“審判長,今天為何安排人民陪審員來參加審理我的案子?我希望全部是法官。”他覺得自己的案件沒得到法院的重視。

 

   這是高慶鳳第一次遇到訴訟當事人對自己參加陪審有異議。她對當事人說:“請你放心,我是吳中區人大常委會任命的人民陪審員。”

 

   當事人聽了,改變了剛才的態度,同意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在這個案件審理過程中,高慶鳳一絲不茍的工作態度和提問,讓那個當事人對高慶鳳不得不說:“你太出色了!”

 

   為了避免成為法庭上的“附屬品”,每次開庭前高慶鳳都要做大量的案頭工作,以保證自己在法庭上有十足的底氣。“如果對案件不了解,自己坐在上面也會覺得很尷尬。”高慶鳳對記者說。

 

   采訪中,法官對記者說:“在庭上,別看陪審員只是幾句問話,他們下面的功課做得可足呢!”

 

(三)

 

   對陪審案件“隨機抽取”,是人民陪審員制度的精華。吳中區法院的做法是在案件立案后由人民陪審員辦公室隨機選取一名或兩名人民陪審員,作為擬選合議庭成員。待確定個案人民陪審員人選后,在規定時間內,采用電話和書面方式將參加陪審的案件、開庭時間等事項通知相關人民陪審員。合議庭審判長或主審法官在開庭3日前通知相關人民陪審員前來閱卷,使人民陪審員對參審案件做到心中有數。目前,該院人民陪審員的隨機抽選率和人民陪審員庭前閱卷率均達到100%。

 

   吳中區法院院長鐘毅告訴記者,“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案件,能用普通人的視角和思維觀察分析案情,他們更注重從社會道德的角度對案件進行評斷,易于從司法目的中尋求社會平衡,較好地減輕當事人的猜疑,使案件處理更加合情合理,同時也充分發揮出審判員、調解員、幫教員和監督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