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在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司法擔當什么樣的角色,承載什么樣的責任,這不僅關系到司法自身的發展,也關系到國家法治發展的未來前景。司法擔當的角色,回答司法“是什么”的問題;司法承載的責任,回答司法“如何做”的問題。江蘇法院多年來的“能動司法”實踐,回答了這兩個至關重要的問題。能動司法理念使江蘇法院在堅持公正與效率的法治性基礎上,更好地體現人民司法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堅定不移地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法院工作,是江蘇經驗的核心之所在。本報從今天起將刊登系列報道,全面深入介紹在能動司法理念引領下,我省法院各項事業科學發展及取得的輝煌成就。

  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到江蘇南京、泰州、無錫、蘇州、常州等地調研后指出,能動司法是新形勢下人民法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必然選擇。王勝俊認為,在新形勢下,能動司法成為江蘇法院工作中令人矚目的特色和亮點,并要求全國法院深入開展能動司法的研究、教育和實踐。

  三年后的今天,沿著這一脈絡,縱觀江蘇法院能動司法的思考與實踐,讓我們追尋與探究中國司法從“應對”到“常態”的嬗變歷程。

  倡導能動司法:

  責任、使命和方法

  回首2008年,金融危機風起云涌,世界經濟跌宕起伏,中國經濟險象環生。在迎戰這一罕見的金融海嘯中,江蘇經濟逆勢而進,一舉邁上3萬億元經濟總量的高平臺,又一次續寫了快速增長的“江蘇模式”。那么,江蘇各級法院在這其中有何作為,怎樣作為?

  蘇州雅新電子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科弘系企業破產重整案、佳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一系列涉及上億資金、上千職工的重大案件,在司法的主導下化“危”為“機”。全省各級法院勇于應對,積極承擔起金融危機下司法的責任和使命,江蘇高級法院倡導各級法院建立司法應對工作調研制度、司法應對工作規范體系和司法應對工作預警機制,全面而有效解決了進入司法領域的各類矛盾糾紛。與此同時,各級法院密切關注國際金融危機在司法審判領域的具體表現,廣泛聽取各方的意見和建議,逐漸積累與形成司法應對金融危機的“江蘇經驗”。2008年8月,省高級法院進行專題調研,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關于當前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引發的民商事案件的調查報告》。2009年3月底至4月初,公丕祥等院領導又帶領三個調研組分赴全省各地,與各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以及政府有關經濟部門負責人和重點企業負責人進行座談,廣泛征求意見。

  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人民法院要不斷地研究并解決時代發展變化所產生的矛盾。正是在金融危機的司法應對的實踐工作中,作為江蘇首席大法官,公丕祥深化了對司法能動的認識和思考。2009年8月6日起,一些關注司法變革的細心讀者發現,光明日報連續三個版刊發的公丕祥《應對金融危機的司法能動》一文,闡述了當代中國語境下能動司法的意義和價值。能動司法的理念提出后,迅速在我國法學界和司法界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

  公丕祥指出:“金融危機司法應對工作,應始終堅持司法能動,這是人民法院切實履行依法服務大局司法使命的時代要求。正是在金融危機司法應對工作中,我們對司法能動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把握,并且進一步積累了工作經驗。”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景漢朝在一次講話中這樣說到:“人民法院明確提出能動司法,要追溯到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隨著危機來臨,司法機關受理的訴訟案件激增,案情復雜。對此,我國司法機關尋求應對之策,司法理念也在隨之調整。這個過程,是整合資源,積極自我調適的過程,是不斷提升司法能力的過程。”

  深化能動司法:

  依據、空間和限度

  江蘇經濟在拉開了全面調整產品結構、產業結構、企業所有制結構、區域經濟發展結構的大幕后,如何探索創業投資、風險投資所形成股權的司法保護措施?如何審慎化解城鄉一體化過程中引發的案件,服務城鄉結構調整……站上能動司法新平臺的江蘇各地法院在司法中很快又遇到諸多新問題。

  2008年,江蘇法院案件總量呈現“爆發式”上升勢頭,全年共受理各類案件882352件,同比增長25.9%。對此,省高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很是感慨。他說,當時最擔心的是,如果所有涉訴案件全部進入法院,法院審判工作將面臨難以承受的壓力,企業生存、經濟發展將雪上加霜。面對難題,各級法院紛紛行動起來,主動開展聯系企業活動,伸出援手幫助走出困境。無錫市中院選派270余名法官,組成120多個聯合調研組,先后走訪326家企業,對企業投資經營、產業結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等情況進行深入了解,再從近年來審判實踐中整理出6大項45個企業普遍遇到的法律問題,以寄發司法建議、舉辦法律培訓班、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向企業傳授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識,幫助企業防范經營風險。和無錫市一樣,全省各地法院廣泛深入地開展了聯系企業活動。

  法院的能動效果已經顯現。2009年8月,江蘇法院向全省57000余家大型和重點企業發放了《當前宏觀經濟形勢下企業防范經營法律風險的六十項提示》。據介紹,六十項提示源于全省法院對數萬家企業經營情況進行的歸納與分析,著眼于案件大幅增加反映出的企業經營治理中存在的各類問題,有著很強的現實針對性。一時間,“綠色通道”“柔性司法”“利益平衡點”“放水養魚”“引水養魚”等等,這些詞匯頻見報端。

  “當時我們曾激烈地討論過法官聯系企業是否與法官保持居中裁判的地位有沖突。”采訪中,蘇州的一位法官對記者說。金融危機爆發的一年后,在我國經濟企穩回升、曙光初露的關鍵時期,就司法如何應對后金融危機的相關問題,省高級法院2010年5月5日又聯合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光明日報社、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人民法院報社在江蘇鹽城共同舉辦了《人民法院能動司法論壇》。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專門發來了賀信。在這次論壇上,公丕祥作了主題演講。公丕祥對能動司法的價值意義、內涵特征、基本要求、邊界限度、實現途徑等問題進行全面、精當的探討。

  堅持能動司法,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特征,記者注意到,公丕祥反復強調這樣的觀點:堅持能動司法,不是人民法院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一時之需,而是關系人民法院工作科學發展的長久之計。

  踐行能動司法:

  價值、能量和常態

  能動司法,在人民法院創建過程中培育,在新的歷史時期傳承發展,在金融危機來襲時彰顯力量,各地法院在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能動司法模式。能動司法正在順應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成為影響社會司法功能嬗變的重要坐標,成為中國司法的重要價值取向。

  能動司法這一命題的提出,是當代中國法律人應對危機的智慧結晶,它是中國的“本土資源”,而不是所謂的“舶來品”。因為這一理念,江蘇法院有了出拳重、措施實、力度大的“司法行動”——加大服務力度,深入企業,給經濟“輸血”,幫企業闖關;因為這一判斷,江蘇法院有了底氣足、視野寬、統籌兼顧的“司法主張”——應對之策忙而不亂,既解近憂又謀長遠。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從2009年應對金融危機,到2010年化解社會矛盾,到2011年社會管理創新,江蘇法院頻頻出現了在全國有影響力的新經驗與新做法。如,訴訟服務中心的“鐘樓模式”、人民陪審員的“吳中模式”、服務小微企業的“常熟模式”、能動執行工作的“泉山模式”等“江蘇經驗”,這些均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領導的關注與批示,并日益成為各地法院的普遍做法。這其中,能動司法的理念和方法,無不發揮了重大的引領與推動作用。這些典型,無不凝聚江蘇法院人能動司法的智慧結晶。

  在此,作者僅摘錄2012年采訪并報道江蘇法院踐行能動司法的幾個片段:3月28日,三起案件的七八個當事人按時來到丹陽市法院一間調解室里。民一庭女法官朱文娟運用小額速裁特別程序,三起案件全部調解結案耗時1小時零5分;4月26日,鎮江新區法院開辦了一臺“新區首屆法企文化節”。開幕式上,該院以“司法確認債權質押”的創新方式,促成中國銀行等三銀行分別與三家企業簽訂了近千萬元的貸款協議;7月14日,徐州市泉山區法院審判執行辯證合一的能動執行模式,在《人民法院報》報道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副院長江必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國推廣。

  歷史常常以驚心動魄留下深刻印記,也常常以峰回路轉寫下厚重篇章。嬗變,即事物的發展與變化。在應對金融危機中持續發展的江蘇經濟,見證了能動司法的這一嬗變。我們相信,這一司法嬗變必將載入中國的司法史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