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服務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7月6日,徐州市中級法院專門召開“司法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懇談會”。徐州中院院長李后龍就該院在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出臺的司法政策和全市法院的相關工作舉措作了介紹。會上,徐州中院還就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司法保障和服務措施向與會人員征詢意見。

  今年以來,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徐州法院緊密結合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為全市“中心鎮創建達標活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進一步優化外來投資法制環境的意見》和《關于在全市法院組織開展“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共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將服務全市中心鎮集中創建、優化外來投資環境、與基礎組織開展和諧共建活動,作為全市法院服務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和切入點,收效顯著。尤其是去年在應對金融危機過程中,徐州法院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司法措施、妥善處理糾紛、建立長效機制,形成一整套應對經濟發展變化的有效辦法,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服務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懇談會上,李后龍表示,全市法院將把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納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范圍,將具體的服務措施與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措施相互促進。同時,將著力抓好各項具體司法保障措施的落實與深化,跟蹤各項司法措施出臺后的實施效果,及時加以完善;繼續密切關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過程中引發的各類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和采取有效的司法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