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用溫暖的手、關懷的心迎接我們的新同事。”特地從臺灣趕來的慈眉善目的老先生毛鑫說道。在他的另一側,坐著他的新同事劉祥(化名),一名剃著平頭、黑黑皮膚的20歲“更生人”:“在求職、求學、求生存的道路上,遭冷眼、受歧視,這使我非常沮喪,但現在我有工作了,父母非常高興。”這是78上午記者在江蘇徐州“更生人”再就業法企共建基地揭牌儀式上的見聞。

 

   “我在臺灣是沒有見過”

 

   毛鑫是臺資徐州金楓制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祥是一名緩刑犯。毛鑫介紹說,“更生人”在臺灣是一個專用名詞,意指服刑期滿回歸社會、更新自己生活的人。如今,在大陸有了與地方法院共建的“更生人”再就業基地,很稀奇,我在臺灣是沒有見過。

 

   據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院長孫光介紹,今年5月,法官走訪全區企業時發現,徐州金楓制帽有限公司陷于用工荒的困境,300臺縫紉機,僅有100余名員工,一半的機器處于閑置狀態。而該院2006年至2009年全院共判處未成年犯320名,非監禁刑的未成年犯157名,刑期已滿的未成年犯32名,這些貼有“犯罪”標簽的人難以找到合適的工作和安身之處,重新犯罪的概率較大,給社會管理帶來了極大的壓力。

 

   能否與這家臺企攜手共建“更生人”再就業基地?當孫光與徐州金楓制帽公司副董事長張河新女士交流時雙方一拍即合。共建“更生人”再就業基地,既解決臺企用工難題,又給“更生人”提供一個既能學到技術、又有一定經濟收入的安身之地,有利于塑造學法懂法守法的新人。在這里,“更生人”與其他員工同工同酬,有穩定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我每月可拿到一千多元”

 

   那么,“更生人”再就業法企共建基地與以往的幫扶有何區別呢?鼓樓法院少年庭庭長杜秀蘭告訴記者,并不在于稱呼上的不同,而旨在法院與企業建立長效、法治、科學、合理的多元管理體系,發揮雙方優勢,形成獨具特色的共建管理模式。

 

   記者在雙方共建協議上見到,法企雙方就企業每年吸納人員數量、員工工資待遇、工作環境、權利義務、勞動保護等作了規定。如法官擔任基地主任、車間法制指導員,開設法制課堂、“1+1結對幫扶等;企業為“更生人”提供工作學習場所,設立讀書室、談心室、娛樂室,組織升國旗、唱國歌;當地區政府投入一定的專用基金,為邀請心理咨詢師、文化學習、評先評優、娛樂活動等提供一定經濟保障等。這一項項具體的舉措都將利于“更生人”的回歸和成長。這天,劉祥高興地說:“按規定,我每月可拿到一千多元了。”

 

   身份被“加密”,前科被“清零”

 

   “自己被鼓樓法院判處一年緩刑后,找了很多工作,卻總因坐牢背景屢屢碰壁。”劉祥的經歷,代表著很多“更生人”的生存狀況。劉祥在法院的安排下不僅能夠找到工作,而且自己不光彩的過去被“加密”。據悉,從78起,劉祥和其他5名“更生人”作為金楓制帽公司職工,還成為鼓樓區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滅制度”的受益人。

 

   在這天的揭牌儀式上,鼓樓法院宣布,經當地區委政法委批準,由公、檢、法、司、綜治委等11個部門聯合發文的《關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滅制度”的實施意見和細則》正式施行。今后曾經受過有罪宣告的未成年人具備一定條件時,由有關機關通過一定形式注銷其有關犯罪記錄。這意味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當事人曾經犯罪為由,而拒絕復學、升學、就業、錄用。杜秀蘭說,當他們在找工作、升學填寫表格遇到“有無犯罪記錄”一欄時,可以直接填寫“無”。若有需要,相關部門可出具證明。

 

   這對許多家長來說,無疑是其所樂見的。在當天的揭牌儀式現場,來自徐州市泉山區的徐女士帶著17歲的孩子來旁聽,她心底里為這項制度叫好:“看來自己的孩子也有希望了。”江蘇省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方明說,“前科消滅制度”是世界各國未成年人刑事立法的潮流和趨勢,《聯合國保護被剝奪自由少年規則》也有專門規定。盡管國內山西、山東等地已做了先期試點,但作為江蘇省首個制定此類制度的基層法院,鼓樓法院的創新具有示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