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千多年前,楚漢風云際會,西楚霸王項羽在此拔山舉鼎;今天,70萬宿豫人追隨英雄足跡,以“我能、我行、我成功”的雄渾氣魄續寫著新的傳奇。

  這是一個奇跡,在爭先創優、跨越發展的洶涌浪潮中,宿遷宿豫區法院一路高歌猛進,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法院到被省法院榮記集體一等功,提前三年實現了爭創“全省一流基層法院”的工作目標:2008年以來,該院先后被省高院表彰為“維護穩定工作先進集體”、“基層基礎建設先進單位”、“訴訟調解工作先進集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被宿遷市委、市政府表彰為“法治宿遷建設先進單位”;被市中院表彰為“先進集體”并榮記“集體三等功”一次;今年6月,又被省法院榮記“集體一等功”。小法院如何“揮寫”奇跡?奇跡背后,又凝結著該院每一位干警多少心血和汗水?

  能動司法 樹立服務大局“標桿”

  “堅持能動司法、依法服務大局是人民法院發展的正確方向,只有緊緊圍繞區委工作大局,法院工作才能大有作為。”宿豫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蘇良波這樣告訴記者。緊跟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該院先后制定了《關于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的意見》、《為實現“兩年再造新宿豫”發展服務的意見》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已成為每名法官心目中的“標桿”,從而演變為執法辦案中的自覺行動。

  2010年1月6日,在宿豫法院第一法庭,經過庭審法官悉心細膩的調解,原告上海某閥門制造有限公司和被告江蘇某粘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再度握緊了雙手,并當場簽署調解協議。這是該院今年以來成功調結的又一起涉及招商引資企業的經濟糾紛案件。

  為切實增強能動司法的系統性,宿豫法院根據系統調研的結果并結合近年來審理的轄區民商事案件所遇到的問題,系統總結出《關于宏觀經濟形勢下企業防范經營風險十項提示》。《十項提示》通過規范用工行為和完善管理制度減少勞動爭議發生、謹慎評估經營風險、規范合同的簽訂等十個方面,為企業降低經營風險,抗擊金融風暴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提示服務。與此同時,該院制定出臺《關于發揮審判職能服務企業和項目建設的若干意見》,從“慎重運用強制措施、穩定和理順勞企關系、保護自主創新、保障和推進城市基礎建設”等10個方面出發,以具體的司法舉措妥善審理金融類、涉企業債務類、勞動爭議類、涉農類案件,自覺將審判、執行工作置于促進區域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中去謀劃、部署和推進。2009年以來,該院審結各類涉金融糾紛案件300余件,走訪企業近百場次,為企業避免和追回經濟損失近千萬元。

  均衡結案 拉動審判質效“引擎”

  記者在宿豫法院采訪,聽到的頻率極高的詞組便是均衡結案,而每月審判質量效率通報是全院最關注的文件。2008年、2009年,該院質效指標綜合排名連續保持全市第一,今年上半年,質效指標又繼續保持全市領先。

  面對案件數量不斷增加、審判壓力持續加大的新形勢,宿豫法院始終堅持以提高法院審判、執行工作質量為重點,立足案件質量、審判效果優先、兼顧效率的工作思路,以實現“均衡結案”為切入點,并將部門能否實現均衡結案作為考察部門負責人領導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標準,把實現均衡結案的能力作為衡量部門負責人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據,不僅極大地提高了全院的審判執行工作效率,還帶動了諸如民事案件調解率、案件上訴率、被發改率、信訪投訴率等反映質量和效果的各項指標狀況的不斷優化,審判管理工作效能不斷提升。

  今年年初,該院根據“均衡結案”的目標要求,從審判管理導向功能、決策建議功能等“六個更加注重”,扎實開展審判流程管理、案件質量評查、指標數據統計分析、運行態勢評估等基礎性工作。上半年結收案比、民事案件調解率、上訴率、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等指標在全市遙遙領先,均衡結案、調解工作、執行工作優勢進一步強化,息訴服判工作及超長期案件的化解與控制成為法院審判工作新的亮點。反映案件質量與審判效果的指標同比優化明顯,審判質量總體有較大幅度提升,案件效果同比呈向好態勢。

  和諧司法 鑄就公平正義“豐碑”

  今年6月25日,省法院的專題簡報,該《簡報》在推廣宿豫法院涉訴矛盾化解工作經驗所加注的編者按中稱贊該院:積極主動地投入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年活動,從抓預防、抓分流、抓化解三個環節入手,緊密結合實際,創新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機制,精心謀劃實施十二項措施,全力做好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工作,取得了較為顯著的工作成效。

  “司法的過程就是化解矛盾,解決糾紛,把復雜糾紛化解于無形,既要定紛止爭、又要案結事了才是我們司法審判工作的根本目的,從而使審判工作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機統一。”該院院長蘇良波多次強調。

  近年來,該院始終堅持能動司法理念,不斷創新和完善審判執行工作機制,認真謀劃、積極推出依托黨委支持、強化訴前調解、推進和諧共建等十二項工作舉措,把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延伸到訴前、審中及判后的各個環節,努力構建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新格局。

  依托黨委支持,將矛盾糾紛調解率等指標納入綜治考核體系,強勢推進社會矛盾糾紛源頭防范與化解工作。近期,該區政法委專門發文將矛盾糾紛調解率、調解成功率、群眾對調解工作滿意率、涉訴上訪率、涉訴群體性事件發生率等五項指標,納入各鄉鎮、各區直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平安創建考核指標體系中,動員各方力量合力化解矛盾糾紛,大力強化涉訴矛盾糾紛減壓閥作用。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的調解優勢,著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把指導人民調解工作作為推動社會矛盾糾紛化解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由院長為組長的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小組,并出臺了《宿豫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辦法》。通過進一步加強指導人民調解組織開展調解工作,將大量可能進入訴訟的社會矛盾糾紛在訴前加以化解。

  制定出臺《宿豫法院訴前調解工作辦法》、《訴前調解與人民調解對接工作機制》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嚴格規范訴前調解操作流程。同時以訴訟服務中心為平臺,與消協、婦聯、公安等部門建立了委托調解聯動機制,逐步形成了專人導訴、分類調解、多方聯動的一體化訴前調解工作模式,實現了訴前調解整體合力的最大化。今年以來,該院指導人民調解組織有效調處民間糾紛400余起,調解成功率達92%,排除大規模群體性矛盾20余次,化解土地流轉、商品房買賣等群體性糾紛案件10余起,一大批涉及面廣、影響重大、容易形成批量訴訟的案件被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