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的少年犯陳華(化名),因聚眾斗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如今已在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與徐州金楓制帽有限公司共建的“更生人”再就業幫扶基地就業。

 

今天陳華對《法制日報》記者說:“我曾經找了幾個月工作,但因為有前科,遭冷眼、受歧視。到了金楓公司后,我很開心,因為我和其他人一樣,能用自己的雙手掙錢養活自己了。我一定會珍惜這個來之不易的機會,努力學習生產技術,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記者了解到,從社會工作和社會管理角度建立這樣一個法院與企業聯手的就業幫扶基地,源于鼓樓區法院近年來在未成年人審判中面臨的諸多困境。由于被判處非監禁刑、刑滿釋放的未成年犯受人歧視,也無一技之長,多數企業沒有接納意向。而轄區金楓公司作為一家臺灣獨資企業,年產量達600萬頂帽產品出口境外,但部分機器卻因“用工荒”閑置。

 

鼓樓區法院了解到,金楓公司副董事長張河新女士,是一位慈善人士、身患癌癥。女士未成年時有前科經歷,曾經在臺灣的“中途之家”感受過他人的幫教和感化。事業有成之后她吸吶了多名有前科的人到其企業工作,將這些人稱為“更生人”,也想在有生之年與法院共建一個“更生人教育基地”,以實現改造少年犯、回報社會的夙愿。

 

經多次磋商,法院與企業達成了一致,并出臺了相關基地建設的實施意見,成立了基地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并由少年庭庭長杜秀蘭、企業人事部主任靳等6人組成辦公室,負責“更生人”再就業幫扶基地創建工作的統籌。在企業車間還各設置兩名法制指導員、兩名心理輔導員,用真心、熱心幫助“更生人”解決實際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輔導、法制教育。

 

金楓公司董事長毛鑫說,雙方還就企業每年吸納人員數量、員工工資待遇、工作環境、權利義務、勞動保護、身份“加密”,以及法院對刑釋少年實施的幫教、挽救措施,為企業提供的法律咨詢、司法服務等相關內容作了規定。

 

鼓樓法院院長孫光介紹,法院將每月在企業組織升國旗儀式,培養愛國熱情;每月由法官及心理咨詢師對“更生人”開展心理健康咨詢活動一次,幫助其解除疑惑,樹立自信、樂觀生活的態度;每季法院開設法制課堂,對“更生人”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法律知識教育,國情國策宣傳。此外,法院還將利用基地,定期組織“更生人”觀摩庭審,教育、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努力成長為社會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