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鹽城市委召開常委會,聽取了鹽城中院馬志相院長關于切實加強人民法庭工作的專題匯報,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就進一步切實加強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
  鹽城市委常委會認為,人民法庭是審判的前沿陣地,是農村基層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法庭的審判工作,直接關系到黨的農村政策的落實,關系到農村基層政權的鞏固、穩定和工作成效,關系到“三農”問題的解決。全市法院要不斷創新人民法庭建設的思路,將司法為民作為法庭工作的出發點,將司法公正作為法庭工作的著力點,將資源的優化整合作為法庭工作的切入點,堅持“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牢記“司法為民”的根本宗旨,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密切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鹽城市委常委會要求,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和市中級法院要進一步深化對人民法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對人民法庭工作的領導,針對人民法庭布局不盡合理、審判運行不夠穩定以及整體功能發揮不全面等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力爭通過3年的努力,使全市每個法庭的轄區人口控制在15萬左右,轄區鄉鎮控制在3-4個以內,使法庭的設置達到合理化;力爭使人民法庭的法官配備人數翻一番,使法庭的人力資源的配置與審判需求基本相適應;力爭使人民法庭的調解率達到60%以上,切實加強人民法庭對全市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積極構建大調解機制,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維護穩定、解決紛爭的龍頭作用和前沿陣地作用。
  鹽城市委常委會經研究決定:將人民法庭的辦公用房建設納入地方建設總體規劃,人民法庭建設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提高人民法庭適應新情況的能力及人民法庭司法便民的物質保障能力;解決全市人民法庭庭長的職級待遇問題,明確法庭庭長為副科級職級;全市各人民法庭增加1-2名行政附屬編制,緩減人民法庭人少案多的矛盾;鹽城市委于近期召開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會議,出臺《中共鹽城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的決定》,切實加強對人民法庭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定紛止爭、促進經濟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職能作用。
文章出處: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