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龍功同志是濱海法院的一名四等高級法官,他先后多次被評為院先進個人、市文明法官,談起李法官,熟悉他的人無不稱贊他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好法官。

 

19823月,32歲的李龍功同志從部隊連長的位置上轉業,成為一名光榮的法院干警,先后在民一庭、基層法庭、執行庭、行政庭擔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等職務,這一干就是二十多年。無論在哪個崗位,李龍功同志總是本著對工作高度負責的態度、以極大的工作熱情去努力適應、去干好本職工作。剛從部隊轉業時,李龍功同志被任命為民一庭的書記員,對于一位曾經領導一百多名戰士的連長,李龍功同志迅速找準自己的位置,從記筆錄、裝訂卷宗入手,在極短的時間內就熟悉并精通了本職工作,從1985年起,每逢法院招錄書記員,院里必定會安排李龍功同志為新同志上一堂書記員業務知識課。在被任命為法官獨立辦案之后,李龍功同志深知自己肩頭的重擔,認真鉆研業務,嚴格要求自己,以對黨和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去辦每一件案件,許多當事人和律師這樣說:“李法官辦的案件,我們贏得踏實、輸得心服。”偶爾有當事人出于感激,給李龍功同志送來一些禮品,但總是被李龍功同志婉言謝絕。

 

檔案室屬于法院的綜合部門,工作辛苦且容易出差錯,兩年前,在院里需要的時候,李龍功同志欣然接受了組織的安排,在他的努力之下,濱海法院的檔案管理工作有了明顯提升。司法鑒定是法院的一項敏感和熱點工作,20093月,院里出于對李龍功同志的信任,抽調李龍功同志到司法鑒定室工作,對于司法鑒定工作不熟悉的李龍功同志來說,這實在有點勉為其難,但李龍功同志二話沒說,立即投入到對司法鑒定工作的學習中。一年多來,李龍功同志已經成功辦理鑒定案件近百件,無一件案件受到當事人投訴。在濱海縣財政局訴東豪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告東豪公司的郭某堅決不肯出面選擇鑒定機構,嚴重影響了案件正常審理,李龍功同志先后四次上門勸說,誠心終于打動鐵心人,郭某之妻最后積極配合法院對相關資產進行了評估,從而保證了案件的正常審理和執行,保障了濱海新城區的建設。

 

今年10月,李龍功同志就要退休了,回顧自己在法院近30年的工作歷程,老李的言語里有坦然、有無憾、但更多的是不舍。對于自己下一步的打算,李龍功同志早已經成竹在胸,他說:我的前半生是軍人、是法官,但作為一名社會工作者,我的人生或許才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