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云港中院和連云港市檢察院就進一步加強兩院工作召開了協調會,市中院張年庚院長與市檢察院李開華檢察長就加強兩院工作協調中涉及的一些問題交換了意見,并討論通過了《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連云港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工作協調的意見》和《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連云港市人民檢察院關于規范司法新聞宣傳工作的若干意見》。
  此次加強協調的內容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兩院領導聯席會議制度。兩院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協調解決涉及兩院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事項;二是建立兩院業務部門聯系會議制度。兩院相關業務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對口部門聯席會,就有關具體問題進行協調。對不能達成共識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由兩院領導協商決定;三是加強執行法律法規和司法政策中的協調與配合。兩院對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司法政策規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法律適用的內部規定、政策性文件、指導性判例和領導講話的貫徹實施進行及時溝通;四是加強辦理重大刑事案件的協調配合。對辦理重大刑事案件,及時互通有關情況、交換意見,以保證對重大案件的處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對在全市有重大影響或在定罪定性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法院將邀請檢察長列席法院審判委員會;五是加強民事、行政抗訴案件審理工作的協調配合。檢察院對法院的正確裁判,要認真做好申訴人息訴服判工作,維護司法權威;對依法提起抗訴的,法院在調卷等方面要給予全力支持。法院應及時審理抗訴案件,并將審理結果及時反饋給檢察院;六是加強對外宣傳報道方面的協調配合。在宣傳工作中,兩院都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報道未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不公開報道兩院內部工作中的意見分歧,不公開報道法院系統和檢察系統發生的有負面影響的事件,共同維護法院和檢察院的良好司法形象;七是加強兩院在起草工作報告中的協調配合。兩院向市人大的工作報告定稿前,要就有關統計數據、案例和相關工作的表達方式等問題進行溝通、協調,以準確反映兩院的工作情況。
  協調會還規定了兩院工作中應遵循的原則:一是相互理解,加強協作的原則。法院、檢察院都是國家的司法機關,在國家政權結構中地位相同,目標一致,都肩負著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與正義的重任,在工作中要相互理解,加強協作。二是依法支持,互相制約的原則。要根據憲法確定的原則,按照司法工作規律,在依法辦事的前提下,互相支持,互相配合,檢察機關要依法監督審判工作,法院要自覺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正確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兩院的職責。三是加強溝通,避免沖突的原則。兩院要站在維護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大局的高度,在重大決策方面互通信息,互相征求意見,多提建議,求同存異,避免發生沖突。四是完善機制,增強互信的原則。兩院要進一步健全協商機制,建立多層次、經常性的工作聯系制度,對兩院工作的重大問題以及共同關心的其他問題及時交換意見。
文章出處: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李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