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破產重整案件,事關經濟發展、民生保障、社會安定。當前,如何最大限度減少此類案件帶來的震蕩和負面影響,化解社會矛盾,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尤為值得重視。重整制度將債務清償與企業拯救兩個目標緊密結合,將債權人權利的實現建立在債務企業復興的基礎上,全面采取重整措施,以企業繼續經營所得償還債務,最終使債權人得到較破產清算更多的清償。通過重整程序,不僅可以在更大程度上維護債權人、債務人、企業出資人的正當權益,而且可以防止出現企業連鎖破產、職工失業以及由此引發的社會不穩定等問題,這對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江蘇法院的經驗可供各地借鑒。

  本報南京8月1日電 (記者 張寬明 通訊員 劉 振 陸文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依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江蘇法院共受理破產重整案件27家,涉及債權額217.1億元、職工12380人。至今年7月底,已經成功重整的有19家,處理債權192億元,安置職工10504人,還有8家企業正在重整進行中。”這是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胡道才在前天召開的江蘇法院破產重整案件審判工作總結交流會上通報的。據出席會議的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江蘇是目前受理破產重整案件最多的省,也是重整成功最多的省。

  在此次經驗交流會上,蘇州、無錫、常熟、姜堰等法院先后介紹了破產重整成功的典型范例。近3年來,常熟市人民法院受理的7件破產案件全部是重整案件,其中6件已重整成功。科弘系5家企業通過重整,生產量已超過重整前的水平,不僅挽救了處于危機下的企業集團,盤活了43.81億元的資產,為1000多家債權人多爭取了近7億元的償債資金,而且使2000余名職工免遭失業,實現了各方利益的最大化,有效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秩序,促進了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江蘇視察時,對常熟法院“能動司法、創新重整”給予了充分肯定。江蘇省省長羅志軍也高度評價了科弘系企業的重整成功,他在常熟法院相關簡報上批示:“常熟市對科弘企業的處置主動、慎重、穩妥,應充分肯定,予以支持。”姜堰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揚動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件,使瀕臨破產的揚動公司重獲新生。此案重整期間,共清收債權400萬余元,安置職工近2000人,處置債權近7億元,已實現銷售收入2500萬元,重整過程中未發生一起不良影響事件,姜堰市委、市政府授予姜堰法院特殊貢獻獎。據調查了解,通過破產重整救活的19家企業,目前都已恢復正常生產,大多企業職工債權、稅務債權全部清償;有些企業已經步入盈利,產品批量出口,產銷兩旺。所有重整成功的案件,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

  來自審判實務界、法學理論界的40多位專家學者代表,在會上對江蘇法院審理破產重整案件的經驗進行了全面的點評,圍繞破產重整案件審理中的熱點、難點及對策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大家一致認為,江蘇法院堅持能動司法,積極應對金融危機的影響,之所以能成功重整一批大中型企業,其經驗關鍵在于:一是有黨委政府的支持,多方聯動解決難題;二是正確理解立法精神,堅持依法審理、適度能動司法的正確定位;三是創新司法方法,完善、規范重整程序的啟動與審查及管理人的選任;四是慎重處理債權債務,努力實現債權人利益最大化;五是妥善安置職工,確保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