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省法院公丕祥院長就加強人民法庭工作、強化審判質量與效率管理、積極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等問題,到南通中院、鹽城濱海法院和徐州沛縣、邳州法院進行了工作調研。調研期間,公丕祥院長聽取了南通、鹽城、徐州中院和濱海、沛縣法院的工作匯報,視察了濱海法院大套、蔡橋法庭,沛縣法院大屯、朱寨法庭,邳州法院正在建設的辦公審判大樓和鐵富、官湖法庭。公丕祥院長就當前全省法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服務大局。現階段,改革、發展、穩定是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法院要講政治、要始終有大局觀念。服務大局要強調依法,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更不能例外,要從大處著眼、小處落實,把審判工作與服務大局緊密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二、積極參與創建活動,盡快投身大調解工作之中。構建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項重大舉措,是落實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建立大調解機制,就是要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全力發揮調解作用,將各種矛盾和糾紛解決在基層,消化在萌芽狀態。首先,要統一思想。人民法院作為化解糾紛的主要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要糾正“與法院關系不大”、“給自已添麻煩”、“無所謂”等錯誤消極思想,真正將主動參與大調解,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和基本的工作職責。其次,要落實措施。要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提高人民調解水平,增強大調解機制的合法性。要搞好訴訟調解與大調解的對接,認真做好司法審查,維護合法的人民調解協議的效力。訴訟中也要加強與人民調解組織的溝通聯系,共同構筑大調解的體系。第三,要加強領導。做好調解工作,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是保障。要落實到具體的職能部門,建立健全領導體系,保證組織領導力量。要進一步細化人民法庭的工作職責,要把對人民調解組織的參與指導、依法支持,作為具體的考核指標。第四,要加強自身的訴訟調解。無論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自訴案件、執行案件,都要加大調解或和解的力度;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但也要多做協調工作,以有效解決行政案件上訴率、申訴率高的問題。總之,要強化法院的訴訟功能,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以減少申訴和信訪量的上升。
    三、進一步加大審判管理力度。要加大對審判權運行的監督和管理,不斷提高案件裁判質量。監督要有新舉措,管理要有新突破。在監督管理上,一要充分發揮各個審判業務庭的業務管理和業務監督作用。審判人員要對照具體的質量指標要求,做好自身的監督管理;業務庭庭長、審判長要成為案件質量監督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合議庭案件、本庭案件進行檢查監督。二要充分發揮審監庭的案件評查職能。要加大評查力度,將可能發現的問題全部查出來。同時要加強質評隊伍建設,保證質評力量。對于質評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報,反饋干警。對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剖析原因,落實整改,保證不再重復發生。
    四、扎實開展“司法公正樹形象”活動。“司法公正樹形象”活動是今年法院作風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基層法院處在審判工作的第一線,直接與人民群眾打交道,其形象和作風如何,尤其重要。首先要加強自身建設。要公正高效地審理好每一件案件,文明熱情地做好每一項服務,落實便民利民措施,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事好辦,打官司不難。要多做利民之事,主動服務、送法上門,盡量降低人民群眾參與訴訟的成本。其次要做好宣傳工作。通過宣傳,讓更多的人民群眾了解法院、了解審判工作,消除不必要的誤解。第三要加強聯絡工作。要積極主動地向黨委匯報工作,及時向人大報告工作,建立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經常性的聯絡機制,邀請他們視察工作、旁聽庭審。要通過加強聯系和接受監督,使法院和人民群眾的聯系更加緊密,司法為民的措施落到實處,進一步樹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樹立司法權威。
    五、進一步高度重視人民法庭工作。人民法庭是審判工作的最前哨,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指導幫助人民調解組織的直接業務部門,便民之事、利民之舉都要由他們去落實;大調解的實現要他們去具體實施,必須重視并加強人民法庭建設。首先要加強硬件建設。基礎設施是保證法庭規范化運作的保障,要下大力氣落實法庭的辦公條件。要加強辦公現代化建設,當前要重視網絡建設,實現網上立案,網上傳遞信息,方便群眾訴訟,提高工作效率。其次要抓好隊伍建設。要配齊配強審判隊伍,要讓年輕同志到法庭鍛造,讓后備干部到法庭實踐。要關心法庭同志,政治上多培養,待遇上有提高,調動法庭同志扎根基層、服務基層的積極性,保證法庭工作的穩定和持續發展。再次要強化制度建設。法庭作為一個具體的審判部門,工作要規范,服務要到位。要加強各項工作制度建設,保證法庭各項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在大調解機制建設中,必須依靠制度有步驟、有計劃地開展各項工作。
    鹽城、徐州兩市及有關縣(市)領導,南通、鹽城、徐州中院主要領導陪同調研。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