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中院法官考評委員會對上訴人王愛芹、儲曉航與被上訴人高寶珍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庭審進行了隨機抽查考核。這是該院法官考評委員會成立后首次對法官的庭審進行考核。
  庭審于上午8:30準時開始。合議庭由袁國建、陳繼元和高繼林組成,袁國建主審并擔任審判長。院法官考評委的部分成員旁聽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按照“庭審情況評查表”上記載的內容,就庭審公正、庭審效率、庭審藝術和職業形象四個考核項目對本案審判情況進行了打分。合議庭休庭評議后當庭對案件做出終審裁決。
  宣判完畢后,法官考評委部分委員對該案的整個庭審情況進行了簡要回顧,認為本案合議庭在庭審公正方面能夠做到遵守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庭審程序較規范,證據規則適用情況較好,
  在庭審效率方面能夠緊扣爭議焦點,能夠發揮合議庭成員作用,做到當庭宣判;在庭審藝術上表現為較準確地把握當事人心態,較好地掌握了訴辯平衡的技巧和措施,語言表達規范;庭審時著裝整齊、舉止端莊,體現了較好的職業形象。
  
文章出處: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吳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