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結果確認,江蘇公眾安全感連續四年位居全國之首。這其中,刑事司法功不可沒。8月9日至8月12日,省人大常委會派出刑事審判工作視察一、二組,分別視察了常州、揚州、徐州、南京地區的刑事審判工作,記者隨同視察一組赴常州、揚州視察。在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中,兩地法院能動司法,積極探索刑事和解制度、司法公開長效機制、刑事審判“陽光量刑”等做法,引起視察組的關注,并留下了深刻印象。

  “庭前調解,這樣做至少有兩大功效”

  【視察現場】 時間:8月9日下午2點30分;地點: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國徽下,審判桌前,審判長苗躍進、審判員朱文箭和人民陪審員李厚東端坐。經庭審查明: 2010年1月,被告人趙洪君因瑣事與被害人朱成芳相互謾罵,趙洪君即回自己店中取出一把水果刀猛刺其左大腿一刀,致其靜脈大出血死亡。趙洪君逃離現場后,打電話給熟人,讓其幫忙把朱成芳送到醫院去。開庭前,法官已進行了三次調解,被告人家屬賠了8萬元,被害人家屬撤回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并諒解了被告人。合議庭鑒于該案是由民轉刑案,被告人在犯罪后自首,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等因素,當庭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趙洪君有期徒刑十五年。

  【視察觀點】 案件判得很順利,這源于庭前進行的三次調解。這樣做,至少有兩大功效:一是有利于教育被告人,讓被告人感受到人性的溫暖,法外還有施恩;二是在沒有判決前就能化解仇恨,減少對抗,寬嚴相濟。但客觀上講,庭前進行調解,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量,法官又要具有審理民事案件的功底,很不容易,這是對司法制度的改革。

  【記者見聞】 常州法院把促進被告人主動賠償貫穿刑事審判全過程,以最短的時間讓被害人得到應有的賠償,積極探索刑事和解制度,努力解開了當事人的心結,做到從深層次化解了矛盾糾紛,有效減少了被害人的不滿與上訪。兩年來,常州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和自訴案件調解撤訴結案453件。

  讓群眾看得懂、聽得明白,容易接受教育

  【視察現場】 時間:8月9日上午;地點: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布會:刑事審判五大典型案件。揚州中院副院長徐軍發布了嚴厲打擊保障民生、庭內庭外彰顯司法人性、陽光量刑體現公開公正、司法救助化解糾紛、寬嚴相濟促進和諧穩定的刑事五大典型案件,對群眾關心的一些問題,當場由法官對案件一一進行了點評,揚州各媒體記者參加了新聞發布會,并提出有關問題,尋求答案。

  【視察觀點】 這個新聞發布會開得很好,公布的五起案件很典型,很有意義,人民法院就應該運用這樣公開的形式,讓群眾看得懂、聽得明白,容易接受教育。近年來,無論是社會的反映還是媒體的報道,都十分關注涉及民生的案件,司法機關就應關注這些問題,及時開展對新形勢的分析和判斷,有針對性地開展刑事審判工作。

  【記者見聞】 揚州兩級法院司法公開,例如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將法院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動、大要案及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的審理情況等信息通報媒體,告知群眾;開展庭審直播,與揚州電視臺設立了《法庭傳真》欄目,今年以來已直播庭審20余次;積極與網民互動,揚州中院建立了網絡互動交流平臺,開設院長信箱等,與網民進行互動,這些都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面對面”肯定比“背對背”好得多

  【視察現場】時間:8月12日下午三點;地點: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刑庭對一起案件的介紹引起視察組的注意。這是一起盜竊2128元的普通案件,但視察組感覺“耳目一新”:在定罪部分審理結束后,審判長宣布進入量刑的法庭調查及辯論階段,并詢問被告人盧某如自愿參與量刑答辯程序,將視其為自愿認罪。經短暫的沉默后,一直拒不認罪的盧某態度大轉,稱愿意,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控辯雙方各自提出具體的量刑建議,并進行了辯論。法庭經對被告人各種法定、酌定量刑情節,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減的方法計算后,最終,判處被告人盧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視察觀點】這個庭審,不僅將各種量刑情節暴露在“陽光”下,而且量刑過程又完整公開。法官還在判決書中對量刑從重或從輕的具體量刑幅度及確定最終刑期的計算過程都進行明確的闡述,這樣就將法官量刑過程中的心證予以公開了,有利于被告人認罪服判,減少上訴、申訴率。此舉充分說明,“面對面”肯定比“背對背”好得多。

  【記者見聞】該院在全省先行將定罪程序與量刑程序分離出來,不僅有司法民主公開的意義,還給了被告人與辯護人第二次辯護的機會。他們還對裁判文書中將影響量刑的各要素納入庭審小結和判決書之中,使量刑的過程一目了然。該院自去年4月以來,共適用量刑程序審理各類刑事案件428件,其中適用普通程序簡化審理的案件129件,被告人均當庭對法院判決表示服判,同時被害人也均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