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泗洪縣人民法院院長耿輝對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是這樣理解的:“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離不開誠信文化的浸潤、政務誠信的帶動,更離不開司法審判的推動。參與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法院是主力軍。就泗洪法院來說,應該把干警的司法能力建設作為核心,把司法作風建設作為重點,全面提高法官的適用法律能力、化解糾紛能力、做群眾工作能力,以法官文明規范的行為和法院公正的裁判,提升司法的公信力,促進社會的誠信度。”

  體系建設 政務先行

  近年來,泗洪縣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一直保持在100%。早在2005年8月,時任縣長徐德就在全縣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強調,推進依法行政,打造誠信政府就是要從縣政府開始,從各位縣領導開始,帶頭執行行政首長出庭制度。他要求縣政府法制辦公室主動加強與法院的溝通與聯系,將需要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按照時間先后順序排列,以書面形式下發到各相關部門,并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進行監督。

  2011年11月26日,已擔任縣委書記的徐德在視察法院工作時再次指出,法院要加強司法建議工作,對縣委、縣政府的一些重大決策都要有司法建議,要通過審判工作去總結,去反思,從源頭上,從機制、制度上來推動社會管理創新,促進誠信社會建設。

  今年春節剛過,泗洪法院在對長期未履行的執行積案進行梳理排查時發現有一批涉府涉村案件仍未化解,其中6件被執行人為鄉鎮政府,33件被執行人為村委會。徐德收到法院專題報告后當即批示:由縣委政法委牽頭會辦,切實化解長期未履行的涉府涉村執行案件。2月29日,縣委政法委即召開鄉鎮長會議,專題會辦,并明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文書是鄉鎮領導人的認識問題、態度問題,也關系到政府的誠信問題。各鄉鎮要端正態度,主動履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對于小標的額案件,要在1周內履行到位,大標的額案件要在1年內分期履行完畢。如果不能履行完畢的,由鄉鎮長在縣電視臺公開檢討。會議結束后,涉案鄉鎮均主動與法院聯系履行義務,并將涉村案件列入鄉鎮債務化解計劃。截至8月10日,該院在案的涉府執行積案已全部履行完畢。

  公職履責 塑造形象

  8月14日,筆者在該院政治處看到這樣一份證明材料:“縣委組織部:經我院認真組織核查,李光晗、周明、鄭慧玉等7人在我院沒有違法和不誠信記錄。泗洪縣人民法院2012年8月13日”。這是泗洪縣對擬提拔干部任前審查的一項必經程序。該縣2011年出臺了《關于建立科級干部監督檔案的意見》,把紀委、法院和金融等機構納入干部監督檔案成員單位,要求法院把掌握的領導干部負有行政責任的行政案件,涉及干部的刑事自訴案件,重大民商事案件,特別是重大經濟糾紛案件的受理、判決和執行情況,涉及干部離婚、贍養、撫養等案件的審判情況以及在法院案件審理、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干部涉嫌違紀違法等情況及時報縣委,敦促履行義務,維護公務人員形象。

  該縣在建立個人誠信檔案方面,把公務員、教師、醫生等列為首批。對失信行為,法院依法懲處、政府監督部門作出監督性懲戒,金融、商業和社會服務機構作出市場性懲罰;對守信行為,依法為企業和個人提供政策、信貸、經營等方面的便利和優惠。

  制裁虛假訴訟 打擊規避執行

  近年來,隨著經濟糾紛的增多,一些債務人想方設法逃避履行債務,出現了“假借貸”、“假離婚”等虛假訴訟案件,有單方捏造的欺詐性訴訟,也有由原、被告合謀造假轉移財產、轉移債務的訴訟等。為了強化誠信體系建設,泗洪法院加大了對虛假訴訟的制裁和打擊力度。2011年,該院在審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件時,經審查發現,劉某等5名原告并未提起訴訟,而是由泗洪縣某公司冒名以原告的身份起訴保險公司。原來,該公司駕駛員交通肇事,造成劉某等5人身體不同程度損傷,公司擔心上級公司追究責任,便私下與劉某等5人達成賠償協議,后因虧空的錢款無法入賬,便假借劉某等名義到法院起訴。泗洪法院在查清該案為虛假訴訟后,決定對該公司罰款5萬元。

  “社會的誠信度和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法院對案件的執行力,要打擊規避行為,樹立執行權威。”耿輝如是說。該院自5月16日至6月30日開展了突擊執行活動,曝光“老賴”,加大執行威懾力度,敦促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通過地方媒體、法院微博等平臺,對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共計112人兩次進行曝光;將抗拒執行的3名被執行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011年至今年8月,共受理執行案件3070件,執結2847件,執行到位標的額1.5億元,標的額到位率為84.45%,執行人員年均結案193件。

  在大力倡導誠信社會建設的大環境下,泗洪法院今年以來,訴前調解率33.01%,刑事自訴案件調解率95.74%,民事案件調解率61.06%,行政訴訟案件調撤率90.91%,調解案件自動履行率78.68%,取得在全市法院系統調解指標5項第一的好成績。社會管理和法院的審判工作相互促進,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