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6年,有太多的精彩令人振奮,南通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共出庭應訴977人次。

  過去的6年,有太多的瞬間值得回眸,南通全市行政一把手出庭218人次,其中章樹山、單曉鳴、姜龍等5名縣級首長出庭。

  過去的6年,也有太多的事件標志進程,南通全市行政機關被判決敗訴的案件有241件,全市依法行政水平顯著改善,行政機關敗訴率從2004年的10.6%降至今年的2%。

  獨具個性的“南通現象”

  [書記點評]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斌:“行政首長邁出一小步,權力陽光運行一大步。行政機關領導出庭應訴,體現了較強的法律意識、群眾意識和行政責任意識,在當前具有特別重要的現實意義。”

  [案例回放]對于老年喪子的王某來說,曲折的工傷認定之路讓他備感艱辛。2007年,王某之子在下班回家途中遭遇機動車事故死亡,王某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后,當地勞動局以其子下班未經合理路線為由,不予認定工傷。王某不服提起行政復議,復議機關認為其子下班后因修理摩托車改走其他路線,雖路途稍遠,仍屬合理路線,遂責令原認定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用人單位不服,以復議機關南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復議決定。開庭當日,南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江航親自出庭,包括南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領導,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市人大代表共300余人旁聽案件。經過兩小時緊張有序的庭審后,合議庭認為,從勞動立法側重于保護勞動者權益的精神出發,王某之子發生事故仍屬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當庭駁回用人單位的訴訟請求。

  [工作鏈接]南通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起步較早,早在1987年,時任南通市土地管理局局長周通生親自出庭應訴,當時容納近千人的禮堂座無虛席。真正將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納入硬性制度規定的,則源于一紙司法建議。2003年,海安縣法院向海安縣委、縣政府發出司法建議,提議“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參加訴訟列入年度考核”。該建議得到高度重視,隨后在2004年《法治海安建設實施綱要》中,海安縣委明確將建立行政領導應訴制度作為考核重要內容。

  今年1至5月,南通全市103件行政訴訟案件中,有101位行政領導出庭應訴,海安、通州、海門、如皋等地行政領導出庭應訴率連續三年達100%。這一做法被《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等中央主流新聞媒體稱之為獨具個性的“南通現象”。

  出庭應訴讓縣長注意了細節

  [縣長點評]在一次庭審后,被告海安縣縣長單曉鳴這樣告訴記者:“出庭應訴能夠近距離接觸百姓,并能提醒我們更好地依法行政,是行政機關負責人一項重要的公務。雖然該案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但也暴露出我們在具體工作中的確還有些細節問題要引起足夠的注意,這些問題雖然不是法律是非問題,但在執法態度上、在向老百姓耐心細致地宣傳法律等方面,我們還有欠缺。”

  [案例回放]2007年5月,海安縣95歲老人謝某因老家280多平方米宅基地權屬糾紛,與大兒媳婦趙某鬧得不可開交,遂提起行政訴訟,把海安縣政府告上法院,要求撤銷縣政府頒發給趙某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到任剛半年的海安縣縣長單曉鳴出庭應訴。庭審中,單曉鳴親自答辯、舉證,耐心聽取情緒激動的原告的意見,并對老人與兒媳之間的矛盾進行協調,爭取能和解該案。在原告堅持要起訴的情況下,法院認為政府頒證位置明確、面積準確、程序合法,頒給戶主趙某正確,遂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庭審后,單曉鳴主動與謝某的兒子崔某進行面對面的交流。崔某表示雖然官司敗了,但并沒有怨言,還表示回家后要善待老母親,盡量緩和家庭矛盾,讓母親安度晚年。該案不僅入選2007江蘇依法行政十大新聞,而且被最高法院收入法院博物館。

  [工作鏈接]在行政領導出庭應訴工作的探索中,南通中院把功夫做到了庭前、庭外。2008年5月,該院在向市委遞交的《關于我市開展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的調查報告》中這樣寫道:“建議政府法制部門加強研究,多渠道、多形式建立行政、司法良性互動機制,特別應加強行政訴訟應訴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提高行政領導應訴答辯能力,以逐步消除’出庭不出聲’的現象。”

  截至今年5月,南通兩級法院共舉辦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座談交流會議281次,為行政機關培訓授課183次,受訓人數逾萬人。

  “2+X模式”實現案結事了

  [代表點評]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自強模范閻建國認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一改過去政府官員高高在上俯視百姓的視角,轉變為面對面的平視,能夠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政府的關心和重視,有利于協調和解決糾紛,同時對提高行政機關的執法能力也很有幫助!”

  [案例回放]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南通許多企業的經營陷入困境,間接影響了政府招商引資工作。2009年4月,某紡織品公司將海安縣西場鎮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認為政府未履行招商承諾,以致土地被他人占有使用,要求賠償損失100余萬元。庭審中,被告法定代表人鎮長儲明星據理力爭,認為原告企業的損失是其不交納用地、辦證等相關稅費所致,政府不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僵持不下。考慮到案涉招商引資協議系政府格式合同,涉及當地數百家企業,如果處理不當,將會引發大量連鎖訴訟,影響到政府誠信和地方經濟建設。為確保案件圓滿處理,南通中院迅速啟動行政“一把手”工程,及時與海安縣委、縣政府聯系,爭取支持,并數次派員到現場調查,了解企業現狀。最終,在兩級法院院長、兩級政府負責同志的共同努力下,雙方就用地問題達成一致,其他觀望企業也紛紛息訴,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

  [工作鏈接]2009年11月,南通召開全市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工作會議上,明確把建立和推行行政“一把手工程”納入年度工作任務,并制定了“行政審判年度報告制度”、“行政審判司法建議制度”、“行政爭議聯席化解制度”。2005年以來,南通全市法院共向兩級黨委、政府及職能部門發送行政審判年度報告18份,提出司法建議194條,行政領導主動化解行政糾紛567件。如皋法院還創造性地提出化解行政爭議“2+X模式”,即法院、政府法制部門、涉訴行政機關在行政案件立案審查期內就提前介入,法院院長與行政首長一道,充分運用補救、說服、勸導、協商等方式化解爭議,促使群眾停訴息訪。2008年9月以來,該院對立案審查期內的237件行政案件進行了訴前化解,涉訴行政機關負責人件件參與協調,當事人自愿撤回起訴99件,協調成功率達41.8%,此舉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的高度肯定。目前,“2+X模式”已在南通全市得到積極推廣。

  南通中院院長馬志相告訴記者:“這幾年南通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取得的成績,一方面說明行政審判工作在法院服務大局、司法為民中的特殊職能作用,另一方面凸顯出行政機關首長出庭應訴對南通大調解、對緩和政府和群眾的關系是一個有力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