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無錫市某織造公司的職工圍堵法定代表人討薪,另有8個債權人準備通過訴訟主張共計500萬元的債權。此時該公司的“司法聯絡員”反映了這一情況,法院迅速啟動商事預警機機制。經過實地調查摸底,發現該公司因資金鏈斷裂,一時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發生了內外恐慌性“擠兌”,使企業幾乎陷入癱瘓狀態。半個月后,這起內外債務糾紛得到化解,企業投入正常生產經營。

 

這起糾紛沒有進入訴訟而是在法院的主導下化解的,經驗在于商事糾紛預警機制啟動及時。 江蘇省無錫市北塘法院經過兩年來的實踐探索,建立了個案應急預警、法律風險預警、債務風險預警三項預警機制,共向300多家企業發出預警提示,對282家企業上門指導,243家企業確定了“司法聯絡員”,幫助100多家企業有效避免了訴訟,2010年上半年北塘法院共受理商事案件264年,同比下降了近30%。這是北塘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創新社會管理,化解社會矛盾,能動司法的的深入實踐。

 

如何及時發現突發式集中訴訟、重大案件訴訟和涉企群體性事件苗頭,有可能會導致企業陷入債務危機,法院及時會同當地基層黨委、政府做好涉案企業的風險防范和穩定工作,共同研究解決債務危機。這是近年來北塘法院探索商事預警機制,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一項重點調研課題。

 

對于企業來說,在最初出現訴訟苗頭的時候,企業自身內部可能存在著股東間的糾紛、職工鬧事的現象,將情況及時匯報給政府部門,要求其法定代表人出面做好充分準備,協調好內部矛盾,就能有效避免棄企避債的現象,同時有利于保障轄區經濟建設。“當時的廠房正好列入拆遷范圍,一旦進入訴訟程序,周期長,矛盾大,很可能會影響生存和開展,必須早預防。”民二庭庭長張嘯明針對無錫市某織造公司的危機談到。

 

據了解,該院商事預警機制從最初構想到形成體系經歷了兩年實踐與探索的過程。2008年下半年,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企業突然歇業倒閉,業主棄企避債、職工群體討薪、訴訟案件集中爆發,成為社會穩定的潛在風險。

 

如何有效地防范此類風險的產生,引起了北塘區人民法院院領導的高度重視,院長袁挺在黨組會議上將商事預警機制的探索作為一項重要課題,并親自參與調研,發現存在四個突出的問題:企業陷入債務危機常常以短時間內突然爆發大量債務訴訟為先導;債務企業內部管理缺失,股東之間沒有制約甚至紛爭不斷;部分債權企業缺乏風險防范意識和機制,日常交易手續不規范;與政府信息溝通渠道不通暢,導致錯失處置危機事件的最佳時機。

 

根據調研情況,北塘法院及時研究了商事審判應對債務危機事件的方案,以加強與政府重大案件、集中訴訟案件信息通報,幫助企業從內外兩個方面加強日常法律風險防控,提升社會信用度,引導企業重視糾紛解決的法律途徑為目的,探索構建商事訴訟預警機制,并作為延伸司法審判職能,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化解社會矛盾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實。最終提出了三項預警機制:個案應急預警、法律風險預警、債務風險預警。

 

2009年,北塘法院法官應邀走進保險公司,針對業務員在簽合同、資金回籠、訴訟時效等方面的注意事項開展培訓,提高他們的風險防范意識。過程中發現,很多保險公司的業務員為了提高自己的業務效果,代客戶簽字,導致理賠過程中一些免賠責任得不到當事人的認同,損害了公司的利益。

 

由點到面,法律風險預警旨在提醒轄區企業及時注意近期頻繁涉訴的相關法律風險防控,搭建快捷有效的預警信息平臺。

 

一次“走進企業”的講座中,公司負責人拿著《北塘商會》這本雜志向該院民二庭副庭長莫燕咨詢,據了解,這本雜志是由北塘區工商聯主辦的,定期向轄區企業發放,也是企業了解商業動態的窗口。這次偶然的機會讓莫燕找到了發布風險提示的平臺,將想法向庭里匯報后得到了一致認可,也取得了工商聯的支持。

 

“要訂立書面合同,交易憑證必須規范,妥善約定質量糾紛爭議解決方案……”《北塘法院向轄區內中小企業發出防范風險十大建議》在《北塘商會》登出了第一期就受到強烈的反響,十幾家企業主動打電話,有針對性地邀請法官上門解疑釋惑。

 

為了更好利用這個平臺,將風險預警機制常態化、制度化,20106月,北塘區人民法院與區工商聯攜手成立“商事糾紛調解中心”,建立了商事糾紛訴調對接、商事訴訟預警信息發布制度,充分發揮區工商聯在企業溝通中的優勢,利用每次例會制度提醒轄區企業防范交易行為不規范等相關風險防控制度。

 

調解服務中心設在北塘區工商聯,承擔四項職能:調處轄區內民營企業之間的簡易商事糾紛;接受法院的委托調解;協同法院對商事糾紛進行聯合調解。明確了法院與工商聯之間建立聯動服務機制、信息交流共享機制、涉訴矛盾協同化解機制,形成風險預警的立體格局。

 

債務風險預警是對轄區內短時間內債務集中的企業,或者出現企業因債務危機事件發生關閉、停業、企業主棄企避債等情況發出的預警信息。

 

正躍管帶公司一夜之間出現了企業主棄企避債的狀況,整個公司一片混亂,工人、供應商聞風哄搶貨物,銀行債務變成呆賬,“這些看似毫無征兆的債務危機,其實在開始的時候都是有征兆的,該企業的銀行債務一直居高不下,經常以新的貸款彌補老賬,只是并沒有足夠的重視。”承辦法官莫庭長介紹。

 

一方面,北塘法院通過編發《商事審判動態》等方式不定期發布涉及本轄區內企業的訴訟預警信息,以便領導及時掌握相關情況,作為決策參考,積極爭取對企業法律風險防控工作的支持;另一方面,對短時間內大量突發訴訟,有可能引起債務危機的企業,該院在充分掌握情況的基礎上,及時向企業發出債務風險預警,根據情況發出相關法律建議。

 

據了解,某液壓鑄造公司接到司法建議后,第一時間聯系張嘯明庭長,針對公司準備向債務企業提起訴訟的情況面對面咨詢。張嘯明發現該公司沒有正式的合同,送貨單也不齊全,如果訴訟缺乏必要證據,指導該公司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同時針對經營中和制度設計上的漏洞提出完善的建議。

 

“我們需要的就是這樣及時的風險預警,既讓我們有效避免了當前的損失,又對日常經營中的問題進行修補,希望這樣的預警可以常態化,多樣化”該企業的負責人就下一階段的培訓向法院發出了邀請。

 

區工商聯積極配合法院共同做好風險預警,向轄區218家企業發出聯系活動的公開函,發送《關于當前宏觀經濟形勢下企業防范經營風險的重要提示》,就企業如何及時發現、避免、應對可能出現的債務危機的風險作出提示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