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納諫,邀請各界代表走進法院;公開審判,歡迎各行人士監督庭審;吸納民意,陪審陪執力促司法公正;訴調對接,構建糾紛多元協調網絡……,這是秦淮法院司法民主工作的縮略圖,是該院民意融入司法的重要呈現。

 

近年來,秦淮法院不斷加強司法民主建設,廣泛吸引社會主體和資源力量有序參與司法活動,促進矛盾糾紛司法調控與社會多元調控的無縫對接與有效聚合,取得了明顯成效。2008年至2010年,該院先后被評為“全國人民陪審工作先進集體”、“省優秀法院”并榮立集體二等功,法官聯絡員工作被《人民法院報》頭版報道推廣

 

一、主動征詢、快速反饋,構建民意吸納長效機制

 

為了準確把握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拉近法院與群眾的距離,該院不斷探索,打造更為便捷和有效的民意吸納平臺。一是加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來院視察、旁聽庭審、參與執行和召開座談會,誠懇聽取代表、委員對法院發揮職能、加強自身建設等方面的意見建議。二是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在立案大廳設立意見簿、意見箱,公布專門電話、電子郵箱,接受群眾投訴舉報,廣泛聽取群眾對審判和執行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辦理、及時反饋,做到件件有答復、事事有回音。群眾對投訴舉報處理結果有意見的,主動上門答復并做好解釋工作,穩定群眾情緒,增加和諧因素。三是推行當事人案件評價制度。在案件審理環節,注意傾聽當事人對司法行為和程序的反映;在案件結束后,追蹤法院工作的后續影響,將當事人對司法工作的有效評價記錄在案,主動追根溯源,提升辦案水平和質量。今年以來收集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有效點評和需求共計123條,經過解讀和提煉整理出有效建議37條,已經逐步在法院工作的各個環節加以吸納。通過集中民意民智,有效維護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確保了司法公正透明高效。

 

二、同責同權、確保實效,打造陪審員履職長效機制

 

該院一直特別注重維護陪審員的參與意識,為他們依法履行職務創造盡量好的條件和環境。一是提高陪審員參審率。對法律許可陪審員參審的普通程序案件,均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將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的次數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同時要求法官、書記員對陪審員給予充分的尊重和支持,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二是提高參審實效。合議庭評議要求陪審員必須獨立發表意見,一旦法官和陪審員意見分歧,主審法官必須將案件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判決階段,陪審員可列席審委會,充分保障陪審員履職期間與審判員“同責同權”。三是擴大參審范圍。注重發揮陪審員五員合一作用(審判員、執行員、調解員、監督員、宣傳員),陪審案件的范圍擴大到訴前調解、行政案件、涉訴信訪以及部分疑難復雜、社會影響大的執行案件,依托陪審員的親民優勢和專業特長,妥善化解糾紛。據統計,近年來該院陪審員參審率始終保持在80%以上,每年參與案件調解、執行、聽證、信訪接待均在900件(次)左右,有效緩解了法院案多人少、審判力量不足的現狀,同時以普通公民參與司法來對抗司法的專斷,有效促進了司法的公開透明

 

三、傾聽民愿、服務民眾,推動法官聯絡員工作向縱深發展

 

該院堅持“司法為民、成果惠民”的人本理念,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統創設法官聯絡員制度,將全院52名法官定點定人安排到全區47個社區(村)擔任法官聯絡員,在此基礎上,該院進一步創新舉措,一是豐富工作內涵。創新審務進社區、進鄉鎮、進企業、進學校的工作模式,要求法官聯絡員每周至少現場開展一次法律服務,并開通24小時聯絡熱線電話,對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對民調組織調解有困難的糾紛進行現場調處。二是延伸工作廣度。在轄區內各社區設立“法官社區聯絡點”,由法官聯絡員定期到社區、企業,和工作人員及群眾代表深入交流,傾聽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包括群眾對法院審執工作的期待、對司法便民工作的要求以及對法官和工作人員司法作風的反映等等。三是創新工作模式。聯合區工會、公安、交警等部門建立調解網絡,實行信息共享,強化協調聯動,形成司法調解的工作合力,打造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社會管理創新的新平臺。今年以來,該院法官聯絡員走訪社區、企業180余人次,開設法制課堂9場次,接待群眾350余人次,聽取群眾意見建議30余條,調處訴外糾紛50多起,一方面及時把矛盾化解在基層,促進社會穩定;一方面掌握第一手資料,充分了解民生民愿,為服務民眾奠定基礎。

 

四、更新思路、整合資源,構建科學的訴調對接制度

 

該院積極探索新時期化解社會矛盾的新途徑,將審判力量與化解矛盾的社會力量有機結合,提升減少和化解矛盾糾紛的社會合力。一是把好訴調對接初始關。09年9月該院增設訴前調解室,聘請3名專門調解員對簡易民事糾紛開展訴前調解,盡可能使爭議化解在訴前。截至目前,已成功調處各類糾紛近600件。二是強化專門領域訴調對接機制。發揮老年法庭、少年法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庭等特色品牌作用,通過邀請人大代表、特邀咨審員及社區主任參與糾紛調解,聯合人民調解組織建立簡單民事糾紛調解網絡,在社區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站等方式,促進訴訟程序與人民調解相互銜接,實現司法審判與民間調解的有機結合。三是打造訴調對接新平臺。在街道成立調處中心的基礎上,先后在區工會、信訪、婦聯、交警等部門設立專門調處中心,委派法官擔任調解指導員,負責指導、聯絡等日常性工作,提高矛盾糾紛調處的針對性。通過整合院內外資源,配強調處力量,注重調處合作,讓訴調對接機制成為消弭糾紛的有效屏障,今年上半年該院案件調解率達64.1%,比去年底提高了7個百分點,讓糾紛消融在法庭之外,有效增加了社會和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