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珍惜人民陪審員這個稱號,更深感肩上的責任重大。”林曉春經常把這句話掛在嘴邊。

 

林曉春,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2005年至今,參與審理刑事、民事等各類案件180余件,20104月被江蘇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優秀人民陪審員稱號。

 

做好“裁判員”,切實履行陪審職責

 

在擔任陪審員期間,林曉春始終以創新務實的精神,積極主動、扎扎實實、認認真真地對待參加審理的每一個案件,恪盡職守,毫不懈怠。在陪審過程中,注重處理好與合議庭其他成員的關系,評議案件、發表意見時,從群眾利益出發,盡量做到客觀、公正,使案件處理的效果達到最佳。同時,配合審判長工作,服從庭審安排,評議時既認真聽取審判長對案情及法理的分析,又敢于發表自己的意見,注意聽取合議庭其他成員的意見,做到正確、及時、合法地行使審判權,充分發揮“不穿法袍的法官”的作用。

 

做好“調解員”,有效延伸陪審職能

 

作為街道調處中心的一名調解員,林曉春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積極作用,帶領社區調解人員有效實行“訴調對接”,運用說服教育、耐心疏導、討論協商的方法,依法幫助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20097月,梁某將經常酗酒滋事、打罵自己和孩子的丈夫朱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該案經法院訴調對接辦公室轉至林曉春所在的街道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她當即與調處中心主任、朱某所屬社區調委會主任和專職調解員一起去了解情況,發現這對夫妻感情基礎較好,且有一個可愛的孩子。了解情況后,林曉春與其他工作人員對朱某進行了嚴肅批評,并明確告訴他刑法有關虐待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規定,告誡他目前行為離犯罪只有一步之遙。經耐心說服教育,在一個風和日麗的日子,朱某在調解人員的陪同下,將回娘家的妻子接回家,兩人重歸于好,一番調解保住了一個完整的家庭。

 

做好“宣傳員”,積極參與法律宣傳

 

林曉春還積極參與法制宣傳,向單位同事、社區干部和轄區青少年、居民群眾宣傳法律法規和政策,使更多的群眾了解法律,善于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推動和諧社區建設。2007年暑期組織轄區40余名青少年到鼓樓法院少年庭旁聽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的審理,2008年結合轄區打擊傳銷專項整治行動,組織社區干部和居民群眾旁聽鼓樓法院刑庭公開審理傳銷人員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一案,并發放《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宣傳單。

 

做好“維穩員”,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作為一名基層綜治工作者,林曉春結合自己的本職工作,全力配合法院做好轄區涉法涉訴人員的維穩工作。在遇到涉法涉訴人員對法院審判工作不理解時,充分利用自己人民陪審員的身份,運用法律知識和調處糾紛的能力,巧妙地加以解釋和引導,努力消除涉法涉訴人員的對立、抵觸情緒,協助法院促進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推進社會和諧穩定。

 

“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 每當看到正義得以伸張,罪行受到遏制,心里真是說不出的高興。”林曉春說。五年來,在人民陪審員的舞臺上,林曉春奏響了“陪審功能向庭外延伸、陪審職責向社會輻射”的優美樂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