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交通便利,景色優美,但在“姑蘇繁華圖”的背后,是各種車輛和交通事故的增多,給法院處理事故糾紛提出了現實的挑戰。為此,江蘇省蘇州金閶區法院與當地交警部門齊心協力,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及時化解交通事故糾紛。

 

有了法官的介入,調解變得簡單多了

 

“我們每天接警量要有100多起,70%左右的事故交通民警可以在路面處理掉,盡管如此,每周仍然有150起左右的調解要處理。金閶區交巡警大隊陳警官告訴記者。

 

金閶區法院聯合金閶區交警大隊成立了以4名法官組成的交通巡回法庭。陳警官說,在法庭設立前,交通事故糾紛一旦經交巡警調解不成,許多當事人就起訴,往往要一個月左右才能判下來,給當事人帶來很多麻煩。而經交巡警調解達成的調解書沒有強制執行力,常發生當事人拒不履行的情況,如今調解書經法院確認后,便有了強制執行力。有了法官們的介入,調解變得簡單多了!陳警官有感而發。

 

說起巡回法庭的優越性,金閶法院院長姜玲說道,在交警大隊里設立巡回法庭,兩個部門優勢互補,民警對事故處理、勘驗結論、責任認定、案情經過比較了解,法官則擅長運用專業知識依法調解和公正審判,從而能更好更快地為當事人解決問題。法庭的設立,不但縮短案件處理周期,及時有效地解決當事人的糾紛,促進了審判效率,還為市民提供了及時、便捷、高效的服務。

 

我們追求的就是當天結案

 

記者在交通巡回法庭采訪的那天下午,正好遇到巡回法庭的姚法官通過“小事故快速處理窗口”處理張某與謝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雖然只是輕微的碰撞事故,雙方卻為賠償數額爭執不休。姚法官細心查閱了事故認定書和張某在醫院的診斷病歷,對雙方詳細說明了各個項目的賠償標準。經過一番疏導,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除去已經支付的醫藥費外,再由謝某賠償張某800元,并當即付清,整個調解過程只用了一個小時。

 

為了讓交通事故糾紛及時得到解決,交通巡回法庭首先從輕微交通事故引發的人身賠償糾紛入手,開辟了“小事故快速處理窗口”。

 

記者翻開姚法官個人結案本,密密麻麻的本子上有一排數字特別顯眼,那就是結案天數欄下一個又一個的“0”,結案天數“0”天,這意味著,姚法官在巡回法庭處理的案件大都是當天結案的。

 

“老百姓打官司最怕時間拖拉,精力耗不起。”姚法官笑著解釋:“不光是我,巡回法庭其他的法官也是一樣,我們超過八成的案件都是當天結案的,我們追求的就是當天結案!采用的方式是現場立案、現場調解。”

 

“一紙化”文書辦好每一件案件

 

交通巡回法庭的最常見情景是,一起交通事故糾紛剛剛調解結束,法官還顧不上喝些水,又一批當事人已經把法庭擠滿……

 

在這些交通事故糾紛中,雙方一般對賠償項目和標準都模糊不清。民一庭庭長許惠珍對記者說道:“有時肇事方有賠付意向,但不知道要賠多少,受損方也不知道該開價多少。”針對這樣的情況,巡回法庭專門為交通事故當事人“量身定做”了訴狀文本。按照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的具體項目,列明填寫事項,設計了填充式的訴狀紙。

 

遇到輕微交通事故引發的人身賠償糾紛,法官們還設計了“簡易調解協議”文本,不到5分鐘就可以做好一起調解協議。 一年多來,這一方式很受當事人歡迎。 巡回法庭設立前,當事人對賠償項目和金額搞不清楚。而請律師寫個訴狀費用不低,如今有了格式化訴狀一紙化文書就方便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