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法院的督察機制是一個加強內部管理的創新舉措,值得在全市政法機關推廣。”近日,江蘇省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斌在南通政法工作會議上,充分肯定了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內部督察工作機制,努力推進法院規范化建設的做法。

 

  早在20065月,該院就成立了由紀檢監察部門會同政治部、行裝處、法警支隊等部門共13人組成的督察隊,并由中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任督察隊隊長,直屬于黨組領導,督察工作情況與處罰事項直接向院黨組請示報告。經過多年的健全完善,該院已經建立起一整套嚴密的督察體系。

 

  督察隊配備攝錄專用器材,佩戴專門督察標識,每天對干警考勤、在崗、履職、儀容等情況進行督察,并對督察情況及時通報;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工作時間與業余時間相結合、突擊檢查與日常監督相結合的方法,對兩級法院進行明察暗訪,每月向院黨組匯報明察暗訪情況并予以通報;對外公布舉報監督電話和電子信箱,實行24小時舉報獎勵制度,對群眾投訴舉報和內部督查的違法亂紀問題,一經查實,從嚴處理,并對該部門和個人在年終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中扣除相應分值。

 

  2009年以來,該院共發布20多期《明察暗訪情況通報》,全市法院有6個單位、11個部門、17名干警因違紀被督察,受到通報點名批評,其中有3名同志因違反“五個嚴禁”分別受到辭退和行政警告處分的處理,在全市法院進一步形成了自覺遵守制度,不敢逾越雷池的正氣,使法院隊伍作風有了顯著的改觀。2006年以來,該院連續4年跨入了市級機關綜合績效考評先進單位,20106月,南通中院被省高院記集體二等功。

 

  點評:人民法院做好法院督察工作,對于保障工作落實,提高工作效能,落實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推動法院整體工作全面協調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南通中院的督察工作遵循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工作思路,注重了人員配置、制度完善、方法創新、真督實察等內容,使督察工作成為法院工作的常態,所以法院建設取得了諸多成績和效果,有很多值得借鑒之處。

 

  法院每一項工作的落實都離不開督促檢查,因此,各級法院要結合新時期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的工作特點,切實不斷總結和認真探索督察工作的新規律,更加科學、規范、高效、務實地做好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