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徐州市中院把加強基層基礎工作作為工作重點之一,在謀劃工作、思考發展時堅持著眼于基層法院,堅持全市法院一盤棋,把抓審判執行工作的重點放到基層基礎、把提高隊伍素質的重點放到基層基礎、把提高隊伍作風和形象放到基層基礎。
  一、加強對基層法院領導班子和人事工作監督指導。只有管到人,才能管好事,為此,該院把管理基層法院一把手作為對下協管干部工作的重點,對其高標準、嚴要求,要求基層法院院長必須以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以積極進取、敢為人先的良好精神狀態和只爭朝夕的工作熱情,樹立長遠工作目標和年度工作目標,把精力放在審判工作的公正高效上。根據中央6號文件和有關規定,制定了《關于對基層法院院長工作考核的意見》,從五個方面對基層法院院長進行定期考核,并對工作實績突出的一把手實行獎勵。在平時積極督促基層法院培養、儲備班子后備人選。在出現班子缺口的情況下,提前向組織部門推薦,保證法院系統內的優秀人才得以走上領導崗位。同時,穩妥推動上下級法院人員交流。去年,該院推薦了6名綜合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同志到基層法院掛職鍛煉,全面提高了工作能力。在法院的發展規劃中,該院對基層法院的引進人才提出明確要求。同時嚴把“入口”,對一些不符合法官法規定條件的人員到法院任職、任法官的情況堅決予以抵制,防止不合格人員進入法院。在基層法院的各項重要人事改革舉措,該院都要求基層法院及時報告,認真指導,促使高素質人才脫穎而出。
  二、加大審級監督力度,做到科學規范。1、嚴格依照法定程序提高二審裁判的質量和效率,增強二審裁判在統一全市法院司法尺度中的作用。2、實行案例通報制度,逐月對改判、發回案件分系統進行通報講評。在對全市案件復查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該院定期編發《典型案例通報》、《改判、發回重審案件情況通報》、《徐州民商事審判信息》等業務文件,提高裁判工作質量,解決本地區司法尺度不一的問題。審監庭每月編發一期《案件評查信息》,每季度編發一期《審判監督信息》,通報審判動態,分析錯案原因以及再審改判、發回重審的案件情況,明確責任主體和處罰措施,提出提高審判質量的對策,防止相同錯案的重復發生。3、規范請示案件工作。明確限定案件請示范圍,禁止基層法院承辦法官為自己承辦的案件到中院進行非程序、非組織活動。禁止中院領導和法官過問基層法院一審案件的審判情況。4、為完善業務指導工作機制建設,各業務庭定期召開系統內業務庭負責人例會,研討審判管理和法律適用中存在問題,統一執法理念。5、加大培訓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基層法院法官業務素質。在法律本科學歷教育方面,該院先后和南師大、省電大等高校聯合舉辦了四個法律本科班,入學干警213名,其中已畢業137人。一年來,舉辦培訓專題29個,共培訓干警950人,完成教學課目28門。并積極選送相關人員參加上級法院舉辦的各類崗位業務培訓班。6、規范對下指導形式,進一步規范對基層法院的審級監督制度。并制定《關于規范和加強對基層人民法院業務指導和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所有干警都要尊重其他法官對審判職權的獨立行使,規定只能通過審判程序對下監督指導,除了基于履行審判職責或通過適當的程序,中院任何領導和法官個人不得采取審級、通報、業務會議、培訓、批示之外的口頭形式所謂的對下指導。
  三、及時指導各基層法院的改革和創新。堅持依法支持、參與論證等方式,保證基層法院改革正確方向。在法院各項重大改革中,堅持法制統一的原則,進行大量的調查、研究和論證,制定全市法院改革方案,從指導思想、改革的總體目標及具體部署等方面進行明確要求,同時加強檢查與督促指導,保證全市法院各項改革既突出重點,又整體推進。
  四、強化對基層法院司法監督和指導。中院對發回改判的案件定期進行通報,既通報情況,又講明理由。基層法院或法官有異議的可以請求復議。強化對基層法院審判工作的監督,堅持依照事實、證據和法律規定處理案件和糾紛,統一全市法院的執法尺度,對原審中程序違法、實體不公、適用法律錯誤的,堅決予以糾正。同時,為確保中院各項工作規范、制度的貫徹實施,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予以調查、通報,造成后果或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目前,針對社會各界反映訴訟收費問題,該院正在全市法院開展一次集中整頓亂收費、超范圍、超標準收費活動,整頓訴訟收費秩序,規范收費行為。
  五、加強對人民法庭的指導。成立新的人民法庭指導工作機構,督促各基層法院改革人民法庭的物質裝備建設,大幅度提高人民法庭人員的物質待遇,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的內部管理和組織建設,完善人民法庭審判運行機制。明確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與人民法庭聯系制度,定期檢查人民法庭工作,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困難,通報查出的問題,督促法庭進行整改,使人民法庭的規模化、規范化建設有一個根本的改觀。
  六、在司法警察和執行工作中建立統一協調的工作體制。該院在法警建設工作中,建立調警制度,堅持對法警集中管理,雙重管理,在執行死刑、大型宣判、開庭和強制執行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強化區域內的執行合力,對執行積案數量大、執行力量弱、外界干擾嚴重的地區,充分發揮新的執行工作管理體制的優勢,統一管理,合理調度,促進了執行工作開展。
  七、加強對基層法院廉政工作的監督力度。把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作為加強對基層法院領導干部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改變以往“以塊”為主的考核方式,主動對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到各縣(市)、區法院明查暗防,對基層法院存在的問題“下查一級”,以協辦、督辦、發“監察建議書”或限期報告結果等方式加大對重點案件和重要違法審判線索的查處力度。近來,該院已對多名基層法院領導進行了誡免談話,直接處理和督促基層法院處理違紀干警多人。
  八、全力支持基層法院物質裝備建設。從全市法院物質裝備的現狀出發,調查、論證、規劃徐州法院系統物質裝備和信息化建設方案,為全市法院系統硬件建設明確目標,使全市法院在較短時間內,物質裝備和信息化建設有了較大的進展,有2家基層法院在蘇北法院中較早實現了與上級法院聯網,3家基層新審判辦公大樓投入使用,年內還將有多家基層法院新辦公大樓落成并實現與上級法院聯網。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