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起經濟糾紛案件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庭審現場,雙方當事人和委托代理人發現,原先只有在法臺上出現的電腦顯示器也出現在原、被告席上。庭審開始,同步于庭審錄音、錄像,書記員的記錄逐字、逐句、逐行、逐段通過顯示器同步展現于雙方當事人面前。

 

  庭審過程中,上訴人認為合同變更背景部分記錄不完整,向合議庭提出補充申請。審判長征求對方當事人意見后,當即指示書記員對該部分記錄進行了補充完善。“眼見為實。這樣的記錄過程,讓我們實實在在地感受到法院對當事人權利的維護、尊重!”庭審結束,面對打印出的庭審記錄,當事人許某很快過目,邊簽字邊愉快地與筆者交流。

 

  8月下旬,江蘇高院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在此前庭審同步錄音錄像的基礎上,開展同步記錄、同步顯示庭審記錄工作。“‘三同步’是深化落實司法公開的重要舉措。通過庭審工作‘三同步’,可以客觀、全面、全程記載庭審活動,并且使庭審活動全過程接受各方當事人的監督,可以引導廣大法官和書記員更加注重提高庭審質量和效率,更加注重規范庭審活動。”江蘇高院審判管理部門負責人這樣強調。

 

  據悉,目前江蘇高院所有庭審均已實現“三同步”。江蘇高院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已經建成的科技法庭須于1031前全部完成“三同步”工作,其余法庭須于1231前全部完成。與此同時,要求各級法院建立健全“三同步”工作監督管理制度,加強書記員庭審業務技能培訓,并將落實情況納入部門、個人崗位目標管理考評。江蘇高院將于11月開始,對各級法院“三同步”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