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一起經濟糾紛案件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庭審現場,原先只有在法臺上出現的電腦顯示器出現在原被告席上。庭審開始后,同步于庭審錄音、錄像,書記員的記錄逐字、逐句、逐行、逐段通過顯示器同步展現于雙方當事人面前。庭審過程中,上訴人認為合同變更背景部分記錄不完整,向合議庭提出補充申請。審判長征求對方當事人意見后,當即指示書記員對該部分記錄進行了補充完善。

 

 

  “眼見為實。這樣的記錄過程,讓我們實實在在地感受到法院對當事人權利的維護、尊重!”庭審結束,面對打印出的庭審記錄,當事人許某很快過目簽字。據了解,8月下旬,省法院專門下發有關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在此前庭審同步錄音錄像的基礎上,開展同步記錄、同步顯示庭審記錄工作。目前省高院所有庭審均已實現“三同步”,該舉措促使庭審活動全過程接受各方當事人的監督,引導廣大法官和書記員更加注重提高庭審的質量和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