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省高院26日在寧舉行“行政訴訟法實施二十周年”宣傳日活動。記者在活動上獲悉,全省法院2009年審結的一審行政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達1690件,與2004年相比增加了17倍。

  至2009年年底,我省共有12個地級市明文規定建立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已作為一項制度,納入全省依法行政考核體系。泗洪等47個縣(市、區)行政機關負責人一審出庭應訴率超過80%,南通、宿遷、揚州、連云港、常州、蘇州等6個省轄市超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