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審判是云龍區法院的亮點品牌工作,先后被省法院確定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信息采集點”,榮獲全省少年審判先進單位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等光榮稱號。在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新的歷史征程中,少年庭立足審判,將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審教育和挽救工作由法院獨家開展轉變為充分協調社會各界的通力合作,探索出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新模式,實現了從獨唱到合奏的華麗轉身。

 

強化庭(判)前準備---整合各方力量找準幫教感化點

 

云龍法院少年庭將庭審作為對未成年被告人幫教的陣地,通過建立“庭前會診”制度,召集公訴人、辯護人、被告法定代表人,依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填寫的《未成年人個人情況測試表》、《未成年家庭情況測試表》對其犯罪原因進行分析,了解其家庭環境、性格特點等情況,找準庭審教育感化點,使庭審教育有的放矢,為幫教奠定基礎。

 

此外,少年庭通過“緩刑聽證”對未成年被告人判處緩刑進行“判前會診”。由主審法官邀請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學校、街道居委會負責人、公訴人等召開聽證會,落實對未成年被告人緩刑期間的社會幫教工作人員及措施,該做法得到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領導的肯定,并決定在全市范圍推廣。有著多年社區矯正工作經歷的老司法助理吳志杰同志在參加完聽證會后感慨道:緩刑聽證加強了未成年被告人與受害人、社會基層組織的互動,使得他們的犯罪行為得到基層司法、社區、學校等社會群體的諒解,也使他們能感受到社會的善良、美好和寬容,消除其回歸社會的恐懼和受歧視的疑慮。為我們下一步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社會基礎。”

 

引入合適成年人制度---用社會介入法修復失落心靈

 

陳某因犯盜竊罪被判緩刑,現在一工廠做學徒。他與負責幫教的徐州師大社會系學生蔡文強和王蘇成為了好朋友。蔡、蘇經常邀請他到師大校園參觀、幫陳某家人打理大棚蔬菜。陳某感受到社會的溫暖,與判前判若兩人,由于工作認真,得到廠方肯定,工資也漲到2000多,其父母多次致電要求法官轉達對兩位大學生的謝意。

 

17歲的被告人吳某因與養父發生爭吵離家出走,后因盜竊被判刑,但刑滿后僅一天又因盜竊被抓。案件審理中其養父一直不愿出庭,少年庭王穎庭長決定邀請徐師大政法學院有著豐富的法律知識和心理輔導經驗的李同老師擔任吳某的法律家長,對吳某進行法庭教育。有了知心哥哥的陪伴和開導,吳某在審訊中漸漸消除了焦慮和抵觸的情緒,如實交待了犯罪事實,獲得了法律公正的處罰和寬容。

 

這是云龍法院少年庭與徐州師范大學政法學院聯合開展“涉少案件社會工作介入”活動,引入“合適年人”制度以來,對庭審教育及判后社會幫教工作的積極探索和創新。參與合作的徐師大政法學院魏晨副院長對這一舉措表示極大支持:“由學院講師參與庭審,并在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無法出庭時作為‘ 適合成年人’,代理家長身份與被告人和法官進行溝通,配合社區矯正開展大學生牽手緩刑少年的幫教活動,一定程度緩解了少年審判社會幫教人力短缺、專業性不足的情況。由于大學生與犯罪未成年人年齡相仿,容易親近成為朋友,促使他們以平和、穩定的心態接受幫教,重樹對生活的信心,加快他們回歸社會的步伐。”

 

主動參與社區矯正---將延伸審判與幫教形成良性互動

 

今年初,少年庭法官來到緩刑少年王某的家中進行回訪,了解他在緩刑期間的表現和生活現狀,在得知其仍待業在家,父親收入微薄,母親靠賣菜為生,每月還要支付被害人1000元賠償金,法官們當即湊了500元作為慰問救濟金,并鼓勵王某要堅強面對生活困境,努力學習掌握一技之長,學成后法院幫助聯系工作。手捧著慰問金的王某留下了感激的淚水,抽泣道:謝謝法院的叔叔、阿姨,我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王某家人也激動地握著法官的手:感謝法院的關心,感謝法官們幫助我的孩子,你們是我們全家的恩人?。?span lang="EN-US">”。

 

對于判處“非監禁刑”的緩刑少年犯,云龍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們并沒有一判了之,他們把社區矯正看做審判的延伸,積極參與到這一幫教未成年緩刑犯的社會管理中,定期到緩刑少年家中及受矯正的社區、學校等進行“走訪”、“回訪”,盡最大努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困難,順利度過緩刑期,早日立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