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開展減刑、假釋案件大檢查工作的要求,近日省法院下發(fā)專項通知,對全省法院減刑、假釋案件大檢查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200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法[2004]121號《關于在全國各高、中級人民法院開展減刑、假釋工作專項大檢查的通知》,要求對1998年以來的減刑、假釋案件進行一次大檢查。對此,省法院院黨組高度重視,迅速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公丕祥院長為組長的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并在審監(jiān)庭設立辦公室,由審監(jiān)庭具體負責對全省檢查活動的組織協調及督促檢查。日前,根據大檢查領導小組部署,審監(jiān)庭下發(fā)了貫徹最高法院減刑、假釋案件大檢查的通知。
  通知指出,此次減刑、假釋大檢查活動是建國以來第一次大規(guī)模的檢查活動,是進一步貫徹人民法院“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維護司法公正,保證刑罰的正確執(zhí)行的有力措施,其意義重大,是今年審判工作的重點之一,各中級法院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通知要求,各中級法院要嚴格按照省法院大檢查工作的安排,按期完成學習部署、自查、抽查、整改四個階段的工作,并自今年8月至明年3月,每半月將開展大檢查的階段性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書面報告省法院。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審監(jiān)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