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法院執行局邀請在寧的主要金融機構座談,共同商討攻克涉金融機構的執行難問題。省中行、省農行、省建行、省工行等十二家在寧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均派代表參加了座談,對省法院執行局就執行工作專門征求意見予以高度評價,并就攻克涉金融機構案件執行難問題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
  省法院執行局劉亞平局長向與會的金融機構同志通報了全省法院涉金融案件執行情況。劉亞平局長指出:涉金融機構案件由于執行標的大、歷史跨度較長、政策性強等特點,一直是執行工作的重點和難點。近年來,全省法院從服務經濟、穩定大局出發,為解決涉金融機構案件執行難作出了不少嘗試,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中對涉及政府機關、金融機構和久拖未結案件,采取交叉執行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并已在全省法院成為一項日常性工作。今后,各中級法院每年6月、省法院每年9月都要集中指定執行一批案件,突出解決執行難問題。
  本次座談會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省法院執行局就涉金融機構執行案件指定交叉執行的條件予以明確:一是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認為存在明顯地方干預或當地法院懈怠執行等原因而需要指定執行的案件;二是同時要求被執行人要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并且相關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已經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提出實際可操作的執行方案。9月上旬,省法院執行局將對各中級法院報送和各金融機構申報的重點案件集中指定交叉執行。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執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