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天寧區法院按照上級法院的部署安排,不斷強化執行措施,深化執行改革,優化執行環境,著力化解“執行難”問題,執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環軌道。其具體做法是:
  一、強化執行措施,確保執行效果
  (一)依法窮盡執行路徑。一是窮盡執行程序,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公正執行;二是窮盡財產線索,全方位了解被執行人所有的財產及財產性權利,防止有能力執行的當事人逃避執行;三是窮盡執行措施,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強制執行手段,對經教育仍拒不履行執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ǘ╈`活采用執行方法。做到集中執行、應急執行和突擊執行相結合。一是定期組織大規模集中執行,有力地震懾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感化和教育存有僥幸心理的被執行人;二是成立應急執行組,處置執行過程中的突發事件;三是針對一些被執行人工作日不在家的特點,利用休息日、早晚時間抓重點、搶機遇突擊執行。
 ?。ㄈ┤η謇韴绦蟹e案。為防止執行案件前清后積,該院花大力氣對舊存案件進行全面疏理,摸清底數,建立精確的分類統計臺帳。在分析原因、找出癥結的基礎上,制定方案,落實措施。一是對近幾年來發放債權憑證的案件逐件清理,具備執行條件的案件及時恢復執行;二是對成立執行機構歷年來的執行案件進行全面清理,對上萬冊卷宗進行逐一檢查,徹底理清中止案件的底數;三是針對執行結案的不同情況采取有效措施分別處理,對能執行的積極采取執行措施,被執行人確無執行能力,符合終結條件的,依法終結執行。
  二、深化執行改革,提高執行質量
 ?。ㄒ唬┤鎸嵭蟹焙喎至?。開辟綠色執行通道,對簡單案件和涉及申請執行人基本生活和生存的案件在1個月內執結,一般案件在3個月內執結。嚴格執結期限審批制,對承辦人久拖不執的案件實行交叉執行、換人執行。
  (二)全面推行陽光執行。一是推行執行聽證,制定《執行聽證若干規定》,設立聽證法庭,大量疑難復雜及社會影響比較大的案件在公開、公正、規范、透明的程序中有效執結;二是公開告知執行風險,強化當事人舉證責任,提示當事人樹立執行風險意識,正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三是公開執行過程,定期告知當事人執行進程,使其及時了解案件進展情況,讓申請人盡可能參與案件執行的全過程,引導其正確認識、全面了解、監督法院執行,將執行工作的全過程置于公眾的監督之下;四是推行執行調查令制度,進一步加強財產申報制度的落實,對被執行人不報、瞞報、虛報財產不履行義務的,加大制裁力度。
 ?。ㄈ┤娣纸赓|效指標。認真貫徹執行審判質量效率統一指標考核的實施辦法,將審判質量效率指標逐個細化,分解到具體承辦人,逐月通報每位承辦人指標運作情況,并與崗位目標考核掛鉤,以促進執行案件的整體質量與效率的提高。
  三、優化執行環境,提高執行效率
  (一)加強學習,規范管理。一是加強執行干警思想道德建設,認真組織學習《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引導其牢固樹立司法為民思想,加強自我警戒和自我約束;二是加強執行干警業務建設,將個人自學與集體定期學習相結合,努力提高干警業務素質,確保案件依法順利執結;三是建立嚴格的外出辦案審批制、辦案歸來匯報制、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談心制、投訴率考核制等,構筑對執行工作“高風險、高誘惑”的防火墻,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的發生。
 ?。ǘ┺D變作風,提升理念。一是開展“假如我是當事人”活動,以換位思考的方法樹立執行人員愛民親民的形象;二是加大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力度,優先執行該類案件,切實保護其合法權益;三是推出重大執行信訪制,對一些當事人反映執行中的重點、熱點問題,及時答復并采取有效的利民、為民措施。
 ?。ㄈ┘訌妳f調,爭取支持。一是堅持“法制教育在先、協調在先、調解在先”的工作思路,探索邀請有關領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代表出面協調執行、參與執行等方式,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二是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影響惡劣的當事人,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等方式,營造誠信守法、公平正義的輿論氛圍和良好的執法環境。三是對執行效果好、當事人滿意的個案、類案及執行法官的先進事跡,進行宣傳報道,引導社會公眾客觀、公正、全面的評價法院執行工作。

  
文章出處: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