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各級人民法院在認真履行審判職責、依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同時,充分發揮能動司法的作用,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誠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所言:“能動司法是新形勢下人民法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必然選擇。”近日,記者在采訪中記錄了徐州基層法院能動司法的生動實踐。

 

鼓樓——憑風借力好行船

  

  憑借在案件立案、審理、執行的各環節巧妙借力司法,逐步形成有效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的新機制,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不僅促進了當地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也在“被借力”的黨委、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及案件當事人中贏得了司法公信。

 

  借黨委之力——化解復雜群體糾紛

 

  對于影響社會穩定、影響區域經濟發展的群體性糾紛案件,僅憑審判機關的司法力量有時難以案結事了,所以鼓樓法院在辦理涉及面廣的勞動爭議、房地產買賣等群體性糾紛案件時,積極借助黨委、政府之力,并最終成為化解矛盾糾紛的潤滑劑。

 

  徐州某機械制造公司因2008年受到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生產經營遭受重創,120名職工被解除勞動關系,在持續向該公司主張權益未果的情況下,職工們多次到市委、市政府群訪。案件經過市仲裁機關仲裁后,該公司不服,提起勞動爭議訴訟。職工們反訴,要求給付解除勞動關系補償金、在崗期間加班工資及勞保福利等,案件的處理結果將直接關系到廣大職工的權益和社會的穩定。該院院長孫光主動匯報后,市委常委、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秦景安積極協調開發區有關部門辦理了某機械制造公司房產、土地過戶的凍結手續,5名承辦法官又分別約請工會特邀調解員,十余次深入公司協商,最終雙方以385萬元達成協議,并在結案一周內將全款發給職工。職工們上門送了6塊牌匾,秦景安見到這樣的感激場面時說:“我看到這樣的場面還是第一次。”

 

  借“公檢”之力——探索訴調對接模式

 

  在訴調對接的基礎上,鼓樓法院探索與公安、檢察院的對接化解矛盾糾紛新機制,如在區交警隊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糾紛巡回法庭,對此類案件統一受理;加強與區檢察院的協調,對當事人申請抗訴的案件,借助檢察機關做息訴息訪工作。今年初,該院倡導建立了“三長”聯席辦公會制度。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一起典型案件:孟某因交通肇事被判決賠償事故中死者的家屬王某等4人醫療費、誤工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11萬余元。2007年初立案執行至今,只從孟某的銀行存款中扣劃到8000元,孟某不以實名在金融機構存款,并長期搬離原居住地逃避履行賠償款。據此,鼓樓法院以涉嫌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將案件移送區公安分局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對孟某“上網”追逃后,孟某主動找到申請人,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一次性交付執行款10萬元。

 

  借社會之力——破解司法實踐難題

 

  隨著地方經濟和社會事業的蓬勃發展,大量承擔著強化行業管理、促進相互溝通職責的商會、協會等新經濟、社會組織應運而生。鼓樓法院加強與商會、協會等組織的交流溝通,積極借助其社會資源和協調能力,化解涉訴糾紛與案件。

 

  今年5月,徐州中院指定該院承辦一件股權轉讓糾紛案件。王某與李某同為某公司股東,李某與王某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后,又將名下股權轉讓給第三人沈某。王某將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賠償損失。該案是徐州某縣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引發的糾紛,如不能妥善處理將削弱該縣招商引資的力度、影響其政府形象。法官在審理中了解到,原告王某與被告李某同屬于該縣蘇南商會會員,便主動和商會聯系溝通,委托商會領導進行調解。商會會長3次約見原、被告和第三人進行調解。最終,三方當事人達成了庭外和解協議,第三人沈某將原告王某名下的股權一并收購。商會會長對辦案法官說:“調解一個案件比談一樁生意難多了,能維護商會的團結,太有成就感嘍!”

 

  憑風借力好行船。對此,孫光深有體會地說,化解復雜的涉訴矛盾與糾紛,單純依靠法院力量略顯單薄,只有主動借力、善于借力,社會和諧的大船才能越行越遠。

 

賈汪——村村飄起法絲帶

  

  在素有“百年煤城”之稱的徐州市賈汪區處處都有法官親民的身影:在田間地頭忙著巡回開庭、與村民嘮家長里短、化解村民矛盾糾紛,仿佛在每個鄉村都飄拂著一條無形的“法絲帶”,連著千萬家,牽著你我他,這條“法絲帶”就是賈汪法院“審務村村行”的生動縮影。

 

  共解百家難

 

  賈汪區人民法院在推進“審務村村行”活動中,把關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糾紛案件開到田間地頭、百姓的家門口,讓案件“流動”起來,讓法庭“流動”起來。

 

  今年5月份的一天,法官盧增吉一大早就和書記員來到本區大路村委會向村書記了解王某與鄰居李某兩家的關系、糾紛產生的原因。李某修門前路時,為防止踩踏將石磨放在一邊擋人進入。不巧,石磨正對著王某家門,王某認為不吉利,雙方發生爭吵廝打,王某受傷后,李某沒有探望,也沒有出錢,兩家矛盾不斷加劇。盧增吉聽完村書記介紹后,心里有了底。上午9時整準時開庭,王家、李家親屬和周邊群眾40多人靜靜地旁聽庭審,庭審層層抽絲剝繭,事實真相逐漸擺在大家面前,盧增吉開始從法律、風俗習慣、“遠親不如近鄰”情理方面化解雙方的矛盾,在聽取了雙方親屬和旁聽群眾意見后拿出了一個調解方案,王某和李某心結解開了,高興地簽了字。

 

  共奏和諧曲

 

  該院今年建立了“一村一法官”聯系制度,聯系法官定期到聯系村排查矛盾糾紛,幫助基層組織和村民解決糾紛,化解紛爭。

 

  去年12月,黃某與林某因爭地發生吵鬧,遂喝農藥自殺。事發后,黃某的子女要求賠償20萬元,事情鬧到法院。案件判決不難,但矛盾徹底化解很難。該院法官邀請陪審員王峰陪審,把案件開到雙方所在的村委會。庭后,法官、陪審員帶著黃某的子女廣泛聽取意見,眾多的村民七嘴八舌地說,人是因為林某的原因死亡,林某應賠償,但主要還是黃某氣量小、想不開喝農藥自殺,黃某該承擔很大責任,20萬元太多了,賠喪葬費就行。法官再加以引導,最后以林某賠黃某子女1.3萬元了結。

 

   共享農家樂

 

  該院在開展“審務村村行”活動中,注重法院文化向農村、農民中間延伸,讓法院文化與農村文化建設對接、互動、共享、雙贏。

 

  該院于今年8月份與全國知名的文明村——馬莊村建立文化結對共建關系,發揮各自特長、條件優勢,實現司法文化與農村文化的對接。精心挑選發生在百姓身邊、群眾關心、大家樂于接受的典型案例,組織法院和馬莊村人員精心編排成相聲、小品等文藝作品,發揮馬莊村全國聞名的“農民樂隊”文藝人才優勢,排演、組織策劃模擬法庭,編排歌舞等,兩家聯手,在全區村鎮、學校巡演,老百姓十分歡迎。用全國十大杰出村官孟慶喜的話說:“現在農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但精神食糧還較少,我們也一直想豐富樂隊節目和內容。與法院文化結對共建,賦予馬莊村文化建設的新內涵,法院文化與農村文化交融,在娛樂中受教育,農民更能接受。”一位60多歲的老農觀看了節目后激動地說:“之前看過馬莊樂隊節目,就挺不錯了,現在看的這次節目更好,用身邊的人和事演節目,讓人高興,教人學法懂法和用法了。”

 

新沂——好詩盡在山水間

 

  “郁法官,太感謝您了!把我和老王爭吵了十來年的宅基地糾紛給解決了,你就是郁青天??!”新沂市馬陵山鎮王莊村的王老漢拉著駐村法官的手激動地說。

 

  9月25下午,新沂市人民法院法官一行來到王莊村的掛鉤聯系點上,就地開庭審理村民老陳和鄰居王老漢的農村宅基地糾紛,巡回法庭的法官還特地邀請當地的人民調解員和村委會主任協助調解。法庭開在了村子里,村里村外前來旁聽的村民們可不少,老陳和王老漢兩人吵了十幾年的架,大伙都想知道法官怎么處理,好奇的村民把整個小法庭圍得滿滿的。一個小時后,在三方人員的努力調解下,老陳和王老漢達成了調解協議,當場握手言和,周圍村民一陣掌聲。這是新沂法院自建立“一村一法官”聯系制度以來,在掛鉤聯系點上審理的第522起案件。

 

  “一村一法官制度實行以來,我們村的糾紛少了很多,村干部們也不用費神去處理這些瑣事,有了更多的精力來帶領村民發展經濟。”記者采訪中,時集鎮新莊村村支書蔡書記說,“我自身也得到了提高,學習了許多法律知識,處理村民間的糾紛更加順手了。”村民張大爺說:“俺村有自己的法官了,太好了。去趟城里太不方便了,光吃飯、坐車就要花好幾十,更不要說請律師了。現在好了,有事不出村就能解決了。”

 

  該院院長梁冰介紹說,新沂法院一線辦案法官45人,但每年受理案件達萬件左右。在案多人少的狀況下,為有效落實“一村一法官”制度,該院專門調撥交通工具、保障辦案經費,要求每個法官掛鉤聯系57個行政村,同時充分調動人民調解員和當地村干部的積極性,配合法官及時將糾紛化解于苗頭、解決在基層。自去年以來,新沂法院依托人民調解室、司法所、派出所以及警務室成立“法務室”,聯合多方力量,“一村一法官”制度已呈網絡化覆蓋全市。

 

  該院駐村法官做到了“三至少”,即每月至少到掛鉤聯系點開展排查矛盾糾紛、走訪座談、接待來訪群眾1次;每季度至少開展法律咨詢、流動法律講堂、發放法律手冊2次;每年至少到聯系點巡回審理案件3次。在重大節假休息日、大型慶典、重大會議及農忙期間,駐村法官還要集中13天時間,主動深入聯系點進行走訪調研。此外,還要對所掛鉤聯系點做出“三及時”:發放便民聯系卡、設立法院咨詢及意見信箱,對群眾所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聽取和答復;對于聯系村的涉及農民基本生產、生活案件,駐村法官要及時聯系確保案件盡快審結、執結;對于調解員在調解案件中所需求的法律問題要及時予以指導。截至1018,新沂法院在法官聯系村區共舉辦法制講座或普法宣傳700余次,開展巡回審判540余次,發放普法宣傳手冊、應訴指南8000余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