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6年的改革、創新、發展,南通全市法院審判質量與效率出現了一個質的飛躍:

  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從2004年49.7%上升為2009年74.6%,今年1-9月更達79.57%,連續6年位居全省首位,被最高法院譽為和諧司法“南通模式”;

  從2004年-2009年,案件上訴率從8.1%下降為3.09%,案件發回改判率從1%下降為0.35%;申訴率從7.3%下降為0.71%,南通全市法院一審案件息訴服判率、案件平均審理天數、行政案件一審撤訴率等多項主要指標在全省領先;在省法院年度工作科學發展評價考核中,南通中院審判質效指標綜合排名連續多年進入全省第一方陣。

  “南通中院各類審判組織職能清晰、法官崗位職責明確、管理要素全面、環節銜接順暢、監督措施到位、配套措施健全,這種優質高效審判流程管理模式已經走在了全國法院的前列。”200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王秀紅來通調研審判管理工作時,對南通法院亮點頻現的審判管理制度給予了高度的評價。

  推行精細化審判管理

  “任何好的制度如果不與人的切身利益聯系起來都是一紙空文。”多年審判工作的實踐,南通中院黨組形成共識。為此,南通法院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崗位目標責任體系,從機制上保證規范性,做到權責一致。建立以審判指標通報、審判態勢分析、案件質量評查和法官業績考評為主要職能的綜合型審判管理模式。院黨組每周聽取審判質效通報,每月進行審判態勢分析,季度召開評查例會,年度舉行推進大會,及時發現制約法院及各部門發展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審判數據實現到院、到庭、到人、到案、到條線的實時通報。

  從2004年起,南通中院設立了案件質量評定委員會,在全市法院統一選任60名專兼職評查員,形成法院自查、條線評查、交叉互查的聯動評查網絡,建立質量、效率和效果三大評查體系,將定案、審限、上訴、發改、申訴、信訪全面納入評查范圍。實行廉潔司法一案一承諾制度,出臺《法官審判權運行監督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法官在行使審判權中出現案件差錯、違紀投訴、拖延辦案、擅定案件、程序違法、業外行為不正等六種情形時給予警示,對情況嚴重,不適宜從事審判工作的調離崗位或暫停審判權,同時將監督結果與崗位目標考核直接掛鉤。

  通過開展優秀法律文書評比、重大疑難案件評定、庭審能力的考評和法官調研能力的評估,促進法官的審判能力和業務素質的提升。在全國法院學術論文討論會上,南通中院兩次榮獲一等獎,全市法院先后有42人次59篇獲獎,在全國法院處于領先位置,并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國法院應用法學先進單位稱號,先后有3篇案例被最高法院公報錄用。

  信息化引入審判管理流程

  “南通法院充分借助現代信息化手段的運用,使審判管理工作實現了科學化、規范化,南通法院信息化工作已經走在全省法院前頭。”10月12日,省法院院長公丕祥在海安法院視察該院新建成的開庭網絡直播系統后,對南通法院近年來信息化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績給予充分肯定。

  只要輕點鼠標,敲敲鍵盤,立案、送達、開庭等各種審判信息資料躍然于電腦屏幕上,院長、分管副院長、庭長、主審法官都能夠根據權限范圍迅速查詢到有關案件審理情況,審判管理工作人員通過審判流程管理軟件,對各業務庭上報的數據報表可以自動生成和提取。如今在南通,每個法官都已經感受到了審判信息管理軟件應用給他們帶來的案件審理上的便利和快捷。

  據南通中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陳健全介紹,早在10年前,南通中院就在全省法院率先實現了審判、辦公無紙化信息網絡,之后電子政務系統、三級視頻會議系統、電子觸摸屏顯示系統等相繼建成,并投資210余萬在全國法院建成首家審判數據集中備份系統。接著,南通中院在全省法院完成首個數字化科技審判法庭的建設,率先在全省實現開庭的網絡直播。現在,海安、啟東、開發區等法院均實現庭審過程同步錄音錄像。數字信息的廣泛應用,南通全市法院對內可實現案件流程管理,對外可實現訴訟當事人個案查詢和涉訴信訪查詢,讓各方當事人和旁聽群眾對庭審過程真正“聽得清楚、看得明白”。

  2009年5月,南通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制定了《涉訴信訪案件流程管理規定》,組織開發應用信訪管理軟件,通過流程系統自動生成全院、部門和承辦人的信訪率、息訴率和判后答疑情況。南通中院涉訴信訪化解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基層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95.53%,居全省第一位。今年初,制定了《全市法院涉訴矛盾化解工作暨調解工作考評指標體系實施辦法》,通過開發調解指標管理軟件系統,切實將調解工作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各個環節。今年3月21日,南通全市法院率先在全省施行隨機分案制度,在立案階段即由電腦隨機確定新受理案件的法官,最大限度地減少法院分案的人為因素,提高審判質量與效率。

  高效推進審判管理創新

  “院長親自審理我的減刑案件,我很感動,我要痛改前非,好好做人,繼續努力回報社會!”今年9月28日,南通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盧旭光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社區矯正對象徐某減刑案件,徐某在庭審結束前向法官這樣表態。在南通全市法院,院長、庭長親自辦案、帶頭辦案早已被納入審判管理制度。2007年底,南通中院出臺《關于院長、庭長及綜合部門有審判職務人員參加辦案的規定》,把院長、庭長辦案作為一項硬性規定。要求院長、副院長年度參與開庭審理案件3-5件,庭長的年度辦案指標不少于全院法官人均辦案的10%,副庭長承辦案件的指標為本庭各合議庭審判長承辦案件平均數的70%。2009年以來,南通全市法院院長、庭長審執結案件兩萬余件。

  “良好的市場口碑對保險公司的業務開拓極為重要,要想在競爭空前激烈的保險市場上生存、發展壯大,保險公司實有必要在理賠問題上擺正心態,嚴格依據法律規定和保險合同約定,該賠則賠……”這是今年9月,南通中院民二庭法官在一起保險合同糾紛判決書中寫的法官寄語,規勸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理賠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今年5月,南通中院出臺《深化裁判文書改革的若干意見(試行)》,要求在全市法院試行“法官寄語”制度,在裁判文書結尾部分要結合該案具體情況,加上主審法官對該案的評論,從法理之外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和道德感化,并將撰寫“法官寄語”質量作為年度評比優秀裁判文書的準入門檻和重要內容之一。

  南通中院抓住審判期限,跟蹤效率節點,實現對案件的全過程管理。通過開展百日辦案競賽、百日執行大會戰等專項活動,每兩年舉辦一屆“十佳審判長”、“十佳審判員”和全市十佳調解能手評比表彰活動,使審判效率倍增。楊志南、孫翠燕、張善華等一大批調解多、效果好、老百姓滿意的法官受到各級隆重表彰。在先進典型的引導下,形成了全國法院調解工作先進通州法院、海門三廠法庭、海安五朵金花等一大批優秀法官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