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判案質量不高、涉訴信訪案件增加、一些案件久審不決等問題,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緊緊抓住審判管理這條主線,建立行之有效的審判管理體系。據介紹,今年110月,全市法官人均辦案117件,同比增加12.54件,平均審理天數31天,審判效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2004年至2009年,案件上訴率從8.1%下降為3.09%,案件發回改判率從1%下降為0.35%;申訴率從7.3%下降為0.71%

 

  采訪中,該院院長馬志相告訴記者,面對問題,院黨組經過深入地反思找到病根:分管副院長和庭長不親自閱卷又不參加庭審,卻能直接與合議庭成員研究案件,對案件“把關”。庭長原都是業務骨干,而當了庭長就做“甩手掌柜”。這都充分說明法院審判工作還缺乏系統的監管。為此,在上級法院的指導下,該院建立健全崗位目標責任體系,從機制上保證規范性,做到權責一致。建立以審判指標通報、審判態勢分析、案件質量評查和法官業績考評為主要職能的綜合型審判管理模式。院黨組每周聽取審判質效通報,每月進行審判態勢分析,季度召開評查例會,年度舉行推進大會,及時發現制約法院及各部門發展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審判數據實現到院、到庭、到人、到案、到條線的實時通報。該院出臺《關于院長、庭長及綜合部門有審判職務人員參加辦案的規定》,把院長、庭長辦案納入審判管理制度。2009年以來,全市法院院、庭長審執結案件2萬余件。

 

同時,南通中院建立覆蓋法院、庭室、法官三個層面的涉訴矛盾考評網絡,通過對質量指標、審限節點軟件的研發,實現指標實時通報、節點自動跟蹤、業績自動考評,上訴、申訴、發改、投訴、信訪情況自動生成,將考評結果與評先評優、晉職晉級、法官審判權運行黃紅牌警示制度直接掛鉤。還專門制定《全市法院涉訴信訪流程管理暫行規定》,確定涉訴信訪案件責任倒查規則,明確了涉訴信訪案件原承辦人責任制的分解處理流程,開發應用涉訴信訪管理系統軟件。

 

  為強化對司法與案件的自我監督,南通中院設立了案件質量評定委員會,在全市法院統一選任60名專兼職評查員,形成法院自查、條線評查、交叉互查的聯動評查網絡,建立質量、效率和效果三大評查體系,將定案、審限、上訴、發改、申訴、信訪全面納入評查范圍。實行廉潔司法一案一承諾制度,出臺《法官審判權運行監督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法官在行使審判權中出現案件差錯、違紀投訴、拖延辦案、擅定案件、程序違法、業外行為不正等六種情形時給予警示,對情況嚴重,不適宜從事審判工作的調離崗位或暫停審判權,同時將監督結果與崗位目標考核直接掛鉤。南通中院通過開展優秀法律文書評比、重大疑難案件評定、庭審能力的考評和法官調研能力的評估,有效促進了法官的審判能力和業務素質的提升。在全國法院學術論文討論會上,南通中院兩次榮獲一等獎,全市法院先后有42人次59篇獲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應用法學先進單位稱號,先后有3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報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