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中國互聯網協會、江蘇省互聯網協會聯合發出《關于人民法院委托或者邀請互聯網協會組織調解涉互聯網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記者注意到,此舉將凝聚多方力量,建立和完善解決互聯網知識產權糾紛的合力機制。

  據了解,江蘇法院今年以來審理涉及互聯網案件同比增長了50%以上,其中大多數案件屬于新技術催生的新興企業間的糾紛,案件當事人多為同業競爭者,知識產權商業化帶來的矛盾日益尖銳。由于法官在此類專業技術背景方面的欠缺,使得法院在審理此類糾紛中面臨著巨大的壓力。為此,江蘇高院決定與互聯網專業機構“聯姻”,邀請中國互聯網協會調解中心、江蘇省互聯網協會調解互聯網涉訴案件糾紛。記者從《意見》中獲悉,今后互聯網涉訴案件,江蘇各級法院可委托或者邀請中國互聯網協會調解中心、江蘇省互聯網協會進行調解或者協助調解,互聯網協會組織也可以主動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調解。為確保聯手順利銜接,《意見》對于調解機構、調解員的資格及選任程序,調解機構及調解員的權利義務,調解糾紛的范圍和程序,調解的效力等均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如,“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嚴格審查調解協議的效力,依法出具調解協議效力確認決定書或者民事調解書。”

  據江蘇高院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對知識產權糾紛調解,不僅有一般民事案件調解規律,還有自身的難點,因此創新調解機制,成為知識產權司法保障亟待解決的問題。在審判過程中,司法機關既要有利于網絡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的開發和應用,又要充分考慮網絡侵權的特點和維權的困難,努力使互聯網協會參與訴訟調解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采訪中,江蘇省互聯網協會副秘書長白學任認為,“聯手機制”的建立,將有力提升互聯網行業與司法審判的合作水平,有效幫助各地互聯網企業知識產權解決經營中的棘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