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來,泗洪法院以“法企文化”共建為載體,大力實施能動司法,創新落實了一系列服務企業的司法措施,助推泗洪經濟由落后的制造產業向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電子信息、物流等新興產業轉變,得到了縣委縣政府的充分肯定。截止2010年11月,泗洪縣已有55家新興產業落戶該縣工業園區,投資總額近100億元,它們將成為泗洪跨越發展的新引擎。

  在服務中搭建制度平臺

  該院積極探索人民法院聯系企業長效機制,以文化交流為紐帶,開展“法企文化”共建活動,在交流中解決企業經營中遇到的法律問題,為企業家投資創造了良好法治環境。

  簽訂“法企文化”共建協議,建立交流制度。該院先后與江蘇雙溝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波司登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簽訂了“法企文化”共建協議書,開展文化交流、定期走訪、宣講培訓、庭審旁聽等共建活動。同時與企業共同設立固定的聯系部門和聯系人,實現雙方信息交流的暢通,及時提供服務。

  創建“法企文化”共建網站,搭建服務平臺。今年6月,該院在互聯網上正式開通“法企文化共建網”,借助網絡平臺,開展交流,逐步擴大“法企文化”共建活動的廣泛性、深入性和持久性,創造良好的投資、發展環境。

  在服務中促進創新升級

  泗洪法院充分發揮司法保障職能,貫徹落實縣委重大決策部署,全力服務縣經濟轉型發展。對涉及招商引資的高新技術企業案件,該院做到急事急辦,建立暢通無阻的工業園區案件的訴訟綠色通道;對于棄企逃債企業,與園區領導、幫辦單位取得聯系,迅速納入重新招商范圍,以保障高新項目的發展。

  該院還主動加入政府服務企業序列,提供幫辦服務。及時為企業的發展轉型、項目引進、科技創新等提供法律服務,并與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建立信息通報、預警協作機制,共同化解企業經營難題。他們還主動與縣重點工程對接,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司法建議。依法及時化解土地使用、城鎮拆遷等有關案件,努力為高新技術工程落戶清除障礙。2008年,泗洪法院對影響濕地保護區統一規劃建設的塘口承包案件做到快立快審快執,強制執行塘口700余畝,養殖戶自動清退近7000畝,既保證了工程的順利進行,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服務中優化服務理念

  在執行工作中,對暫時資金周轉困難而無履行能力的企業,泗洪法院優化執行方式方法,積極采取債權轉股權、放寬履行期限、責令提供擔保、托管等方式執行,確保債務企業的生產經營得以為繼,緩解企業生存壓力。在處理晉中市寶信工貿發展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和個人申請執行泗洪金梭紡織有限公司財產等案中,被申請人無可供執行財產,泗洪法院最大限度利用法律手段,采取委托管理方式,把廠房和機器出租,以租金抵債,使企業獲得重生。

  積極挽救幫助企業重組也是該院工作的側重點之一,對經營暫時遇到困難尚有挽救希望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工業園區的配合下,他們采取資產置換、重組、和解等法律手段幫助其獲得重生,進而履行社會責任。如在處理泗洪科源熱電有限公司破產案中,法院首先通過協調,打消各債權人疑慮,后經合議庭努力,引進新的資金,實現企業資產的整體收購,并成立泗洪中泰熱電有限公司,現已投入生產經營。

  在服務中構建和諧

  審慎處理企業破產案件。對經營不善、重污染且不可挽救的企業,促使其盡快退出市場,為全縣經濟轉型提供健康的生態環境。案件進入強制清算程序后,該院及時召開清算組會議,并封存公司賬目,保障破產程序順利進行。今年,該院成功處理了泗洪化肥廠破產清算案,將落后的污染企業引導退出市場。

  規范企業自行清算程序。對駁回強制清算申請的案件,發揮司法協調作用,對其不規范行為進行指導,以保障債權人利益。在民辦學校天一中學申請強制清算一案中,泗洪法院及時召開協調會,多次與教育局、股東協調,指出了該校清算中的不規范行為,并根據泗洪教育局主動要求由其組織清算的實際情況,結合《民辦教育促進法》相關規定,認定可以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清算,并促使各方達成由教育局組織清算的一致意見。